土地出租合同

时间:2021-04-23 16:33:3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出租合同范文集锦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出租合同范文集锦9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邹庄镇邹埠村 组 地 长、 宽 亩 (以实际丈量为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种植,用于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钢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在国家调整粮食价格时,以调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场价调整,采取现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应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地用于设施农业的钢架大棚建设,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保护乙方合法收益权。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及时兑现本地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承包和开发的土地上建造钢架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并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的水面中,用于特种水产养殖。

  2、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权。

  7、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对外出租部分钢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权。

  8、乙方无需向原承包户承担任何支付租金的义务,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原承包户和当地农户与乙方无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牵扯,如有牵扯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坏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新开发出来土地的,未用甲方规定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经营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内违反甲方规定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违约责任

  1、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1%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拆除钢架大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国家提供的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由甲方或发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在生产经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为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可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鉴证单位:(签章)签证日期:

  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 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稻谷, 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 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 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 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 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 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 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 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 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 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 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滞纳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 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 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 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 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 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 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 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 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 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 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 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 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

  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

  第二条 物业之用途

  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希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

  租赁期的延长必须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约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

  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

  5.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

  6.1物业按现状交付。

  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行之交付,除因为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3任何建设项目的进行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须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到社区居委会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须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税收、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之协助义务

  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

  8.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8.2协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8.3协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

  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

  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

  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

  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

  10.1合同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

  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所有,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

  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

  11.1根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承接约定

  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须保证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协议/或附件。

  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

  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设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注明应归甲方所有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

  14.4如双方未能就继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所有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

  第十五条 不可分割条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承担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八条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村(_______)农包字第_______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

  2、承包费每亩每年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8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________镇开办________________,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________________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________平方米。同时提供院内库房________栋________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________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________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________间,因现在占用,于________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________年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元,后________年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

  2、前________年的租赁费________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________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________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________年的租赁费________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计算________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________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________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建房费用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

  4、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律顾问(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监证(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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