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11 21:02:5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场地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场地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场地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

  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

  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篇二:酒店场地租赁合同

  酒店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武汉铁桥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陈海波(身份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地处于酒店一层北端(实际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的商场场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依照后附平面图标注为准。

  2、承租方租用的场地只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如下经营范围: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令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

  3、该场地租赁期为年,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合同五年一签,押金5000元,月租金3000元(包含水电费),若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赁同一场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另签协议。

  4、承租方必须以6个月为周期,提前支付当期租金18000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门分机电话,号码为:,出租方需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

  5、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实际收到的保证金的金额如数退还给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后一个月电话费账单后7天内退还承租方),但不计利息。

  6、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内部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主体结构部分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8、承租方在没有生意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转让。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店容卫生。

  10、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价应符合国家物价局规定的物价标准,因承租方义务引起的客户纠纷及其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2、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可以要求终止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提前3个月口头通知另一方。13、本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武汉铁桥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承租方: 电话:

场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主要负责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小学教育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场地,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平主方米,出租给乙方作民办小学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共计▁

  8▁年▁零▁个月;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每年5%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9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1▁%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1▁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60▁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广州▁▁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有关租赁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建设一横路 ,用地面积3527.3平方米,整栋建筑总计7层(除东部一、二层990平方米建筑面积外),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取得。产权证明书号为(20xx)海中法执申诉字第6号。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有关产权证明书的原件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1.2 本合同所称的“租赁物”均包括附属设施设备及用地面积3527.3平方米,下同。

  1.3 租赁物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二)。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上述租赁物作为教学及其有关的活动使用,乙方经营期间,对租赁物有使用权、转租权。

  三、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共12年,自20xx年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

  3.2 甲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按现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同时甲方给予乙方 2个月的免费装修期(该期限不计收租金)。装修费用由 乙方 承担。

  3.3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可以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

  3.4 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而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双方另签续租合同,其租金数额另行商定。

  四、租金及支付

  4.1 双方约定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为¥300万元,自第四年始每三年递增10%,具体数额为:20xx年月 日—20xx年 月 日租金为¥330万元整(大写:叁百叁拾万元整);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日租金为¥363万元整(大写:叁百陆拾叁万元整);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日租金为¥399.3万元整(大写:叁百玖拾玖万叁仟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帐(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收款单位名称为:海南腾鹏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为: 帐号为: );

  4.2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和押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其后租金应在每个半年度期满前30天之内全额支付;

  4.3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税前金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税票,税费则有乙方承担。

  五、保证条款

  5.1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租赁物在交付时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也没有设置任何他项权利;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前处理完毕,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上述事项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2 甲方承担租赁物上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税费;

  5.3 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好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以便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4 甲方保证乙方对租赁物及相应公共区域享有广告位使用权、收益权;

  5.5 甲方保证本合同租赁物水、电的畅通;

  5.6 甲方不得拆迁租赁物,使其使用面积缩小。

  六、维修(含养护,下同)义务和租赁物使用要求

  6.1 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维修,以保证自身安全使用,并自行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6.2 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3 乙方使用租赁物需要对水、电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的,应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租赁物内的消防、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生产安全和其他附属设施乙方应自行维护及修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按时交纳;

  6.5 乙方在租赁物上的装修、装潢以及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在合同终止返还租赁物时,除可以由乙方直接搬走的.以外,其他租赁物附属物不得拆除。

  七、返还租赁物

  7.1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物之日起 五 日内验收完毕并书面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2 甲方应当在验收期内将返还租赁物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书面乙方。甲方未在验收期通知的,视为租赁物返还符合约定。

  八、租赁物的转租、交换和出卖、抵押

  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履行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转租或与第三人承租的租赁物交换;转租或交换的,其收益归乙方,但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保持不变。

  九、合同变更、终止

  9.1 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本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9.2 有下列情形或本合同约定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

  (1)因不可归责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客观原因(包括地震、洪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导致租赁物无法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

  (2)乙方因自身发展规模变化,租赁物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乙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催告后逾期15日内仍未交付的;

  b.租赁物因其自身情况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等原因而无法正常使用或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c.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连续超过30天的;

  (4)因政府拆迁、规划调整等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承租时间计算租金并将多收租金返还乙方;

  属于上述第(1)(2)(4)项情形的,除按照实际租赁期间结算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另外,出现(4)项情形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租赁物补偿事宜。

  十、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租赁物未按照约定条件交付时,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15日内修复,逾期未修复完毕的,甲方应按超出的天数折算并减少租金;

  10.1.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内容,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0.2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在五日内仍未支付,每迟延一天,按当期迟延支付金额0.2‰向甲方计算支付滞纳金,但是逾期不得超过30天;

  10.2.2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及时返还租赁物,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日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30日,租赁物内的乙方所有物品归甲方所有;

  10.2.3 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在租赁场地修建建筑物,但相应报建等手续及建设费用均应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拆除归甲方所有,不作任何补偿;

  10.2.4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遵章守法,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租金的交纳;

  10.2.5 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标的物不符合本合同6.5约定时,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满乙方应缴清所有有关费用,甲方按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10.2.6 租赁物自交付之日起,其安全事项由乙方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通过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场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及场地,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的房屋及场地自行安排用途,甲方不得随意阻挠和干涉。

  三、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五、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若国家需要,按政策征用土地,属乙方在租赁后建设的建设及生产物,其补偿完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房屋及场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及场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房屋及场地,乙方所建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同协商补偿事宜。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商标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在进货渠道及商标使用方面对乙方进行指导,提高乙方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条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有关商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并建立经营商品商标档案;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以及其他认证标志证明的有效性、商标注册人的授权经营证明或代理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明进货渠道的凭证。

  第三条乙方在市场内经营商标侵权的商品,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查清侵权商品的来源和数量,视情况对乙方采取市场公示栏曝光、停业整顿、没收保证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第四条乙方因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已被甲方处理过,再次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又被甲方发现、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第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配合甲方对其有关商品来源证明文件的审查。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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