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管租赁合同汇编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钢管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管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南昌市西湖区众鑫建筑设备租赁站 合同编号:( 出 )租字第113 号
承租方: 签订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设备,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租方预计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钢管 吨,扣件 套,上托 根[实际承租数量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发货(承租)单据为准]。
二、承租方预计承租起止时间:20xx年11 月 3 日起至 20xx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新建县流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它地点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承租方承租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出租方仓库,装车,卸车,上垛和运输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五、承租方提租赁物前必须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赁期间押金不冲抵租金,待租赁物全部返还出租方后结帐时退回押金。
押金标准:钢管300元/吨, 扣件0 元/套,上托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标准计收:
品名
规格
(单位 mm)
单位
租金
钢管
Ф48
吨
2.4元/壹吨·壹日
扣件
Ф48
套
0.005元/壹套·壹日
上托
600
根
0.05元/壹根·壹日
七、租金计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赁物日起至返还租赁物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租金的结算凭据: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租赁物发货(承租)、返还单据为结算凭据。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须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时付清租金,按实际承租租赁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九、承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费用,返还租赁物时,必须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纳维修费用和上垛力资。
钢管断头切割费
1.00元/个
上托清灰涂油费
1.00/根
钢管弯曲校直费
1.00元/根
钢管清灰上垛力资
12.5元/吨
扣件清灰涂油费
0.10元/套
上托上垛力资
0.10元/根
十、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不允许切割、焊接、钻孔、改行、应原物返还,按发货(承租)单据记载进行验收。承租方切割钢管,每吨(250米)补偿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毁损、灭失租赁物必须赔偿。赔偿标准:钢管3700元/吨,扣件5元/套,扣件螺丝或螺杆0.58元/只,上托35元/根。
灭失租赁物赔偿款末偿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还部份租赁物,视为承租方仍在继续承租租赁物,本合同顺延有效。但遇市场上同类租赁物租金降价仍按本合同租金计算租金。
十二、违约责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承租方按双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 出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十五、补充条款:钢管每250米为一吨。
出 租 方:南昌市中信建材租赁服务部 承 租 方: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 人:
地 址:南昌市抚生南路 地 址:
电 话:0791-6xxxxx 电 话:
手 机: 135xxxxxx 手 机: 委托提货人签字:
钢管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承 租 方:出 租 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
2、实际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 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 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钢管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遵守。
一、租赁财产名称:Ф48mm焊接定尺钢管,各种建筑扣件(钢管按250m/吨计算)及型钢。
二、租赁财产数量:钢管 吨,扣件 只。型钢 吨。
三、租赁价格,结算方式,交纳租赁费的时间和要求:
1、租赁价格:钢管/米天,扣件元/只天,型钢元/吨天(非含税价)。
2、结算方式:按出租方仓库发(收)货物单为准,自提货日起至归还之日止。如承租方延长合同租赁期限,租赁价格按(同期)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整。承租方的月租赁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如果现金支付的,出租方开具专用的收据为准,如果转帐方式的必须按转入东阳市农业银行,账号6228410380288160410的为准,否则一概不认可支付租赁费(在租赁期内按日历天数逐日计租,每月底结算一次租赁费)。
3、每百米钢管必须配60只扣件,如不足按此比例计算。
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结束为租赁期限。
五、租赁财产的支付:
1、交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2、交付地点:东阳市藕荷塘场地。
3、交付方式:装卸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
4、租赁财产交付时,承租方必须交纳无息押金。钢管/吨, 扣件/只,
六、租赁财产的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财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财产擅自租结第三或他人使用。
七、租赁期间的有关责任:承租方对租用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设置、保管使用时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应负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丢失和毁损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违约责任:
1、逾期不退租赁物或逾期不交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及同期银行货款利息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所欠总租费的3%收取。
2质量标准:钢管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由于承租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丢失的负责赔偿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集体及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3、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6、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十、仲裁条款:若发生合同纠纷,可向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诉判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结束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xx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xx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xx )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 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 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 75% 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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