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08 16:49:1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商铺租赁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铺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商铺租赁合同范文六篇

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商铺________号,商铺面积约__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元(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年租金总额为____元(大写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________%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________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____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________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________页,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名):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 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并于每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 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四、 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五、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

  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______ 承租方(签名):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 __

  日 期: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租方: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租金

  4..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第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5根据本合同第4..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0:00时起至晚上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小时的按小时计算,不足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月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月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月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月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月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0.2.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6若本合同第.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2.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2.4.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2.4.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2.4.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2.4.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2.4.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2.4.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2.4.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2.4.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2.4.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2.4.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2.4.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2.4.xx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登记人(签章):

  年月日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甲 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对商铺租赁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商铺的概况

  1、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2、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续租事宜

  1、 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2、 本合同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___天的免租期(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作为乙方装修使用,遇以下情况租赁期限应顺延,顺延期间乙方无需重新交纳租金: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导致乙方不能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

  (2) 甲方逾期交付商铺的;

  (3) 因出租商铺本身或相邻商铺原因(如商铺漏水、水泡或倾斜等)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商铺

  (4) 第三条 租金、递增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该商铺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_%。即: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押金(定金)条款

  1、 为保障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并保证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商铺租赁期间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数字电视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费用,特规定本条款。

  2、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承租该商铺的押金。如甲方毁约,导致租赁不能进行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且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一天内,甲方应如数退还。

  3、 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负担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产、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组、转租及其他权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对承租的商铺进行分租或转租,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乙方的租赁期限。

  第六条 商铺的使用与修缮

  甲方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商铺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保证出租商铺及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安全。

  2、 租赁期间,商铺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商铺外墙、商铺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 甲方交付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商铺或所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结构,严重影响商铺安全的;

  (2) 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订,提前收回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承租押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框架结构导致商铺严重损坏的;

  (2) 利用该商铺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一条 双方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本合同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以上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因装修商铺需改变商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需将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其他租赁合同:

  厂房 土地 汽车 商铺 场地 设备 融资 仓库 房产 办公室 广告位 车库 柜台 复印机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七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文共____页,随附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广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20xx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20xx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月18日)商铺租金49239元、三个月(20xx年8月14日至20xx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20xx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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