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范文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 篇1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切实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针对近阶段“群租”所暴露的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一、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居住房屋的,转租人和承租人均应执行上述规定。
二、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用作集体宿舍,应当符合《上海市 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三、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违规从事社会旅馆经营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查处。
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受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居住登记时,应严格进行审核。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不得发放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得办理居住登记。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居住房屋租赁委托业务时,应当加强对房屋权属证明和室内设计布局的校验,严格按照《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和本规定开展房屋租赁居间代理。违反规定的,由区(县)房地局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并责令整改。
六、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业主自律管理,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根据本规定修订《业主公约》,规范租赁行为,同时明确违反规定出(转)租房屋并严重影响相邻房屋业主正常居住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房屋出(转)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七、区(县)房地部门应当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组织和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八、区(县)房地部门应当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公安、人口、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严格查处违反本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xx年十一月三十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不断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就甲方使用的多经 煤场(巴图塔八道)站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煤场位置地点: 货场。货位位置 。
二、 货位价格:每个货位每年收取货场使用费 万元,20xx年按实际月份计算收费。
三、 乙方每发运一吨,甲方收取元/吨装车作业管理费。
四、 租赁时间:20xx年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五、 交款时间: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货位租赁费。作业管理费在每月25日,甲方出具发票后,予以结算。
六、 乙方在发运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装车过程中出现装车延时等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在煤炭的发运过程中,要听从多经公司人员的指挥。乙方在作业、煤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因装车的需要,乙方靠股道预留18米宽的上煤公用通道。
九、 乙方租甲方货位,每个货位每月平均完成5千吨(全年6万吨)发运量后,货场使用费免收。完不成量则按合同约定收取货位租赁费。
十、 在租赁期内如遇到地方政府,神华集团包神铁路发展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让在发运煤炭时,造成此协议终止,甲方有权收回煤场货位,乙方无条件履行,但货场租赁费按天数退还给乙方。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20xx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 沈阳(市) 区 锅炉房院内 租赁给乙方用于 (占地)面积:m2
二、租赁期限为 壹 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日。
三、租金为人民币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上打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负责租赁物的检查、修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费对其存放的货物进行保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存放货物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物内如有水、电及取暖等设施,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因使用租赁物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不含在租金内,上述费用乙方需单独核算、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支付。
八、乙方负责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卫生、质量监督、门前三包等有关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届时乙方须即时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1、乙方如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
2、如遇甲方生产需要或政府动迁需收回租赁物,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搬迁当月租金正常收取,剩余租金甲方按月退还。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3、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租金不退。
十、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有:
1、乙方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他方,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租金不退,并且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对周边场所造成环境污染,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以及乙方承租房内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
4、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应严格遵守市政府有关环保文件的要求,做到排放不超标,环境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如因超标受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7、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工作自行管理。如发生安全生产、火灾、物品被盗等事故,所造成的事故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
1.甲方不负责提供水电及取暖设施,乙方发生的水、电及采暖费需单独挂表核算并自行承担。严禁乙方在承租范围及周边范围内安放、动用火源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合同解除时,乙方投入的场地平整、库房搭建、房屋装修等费用,甲方不负责赔偿。
3.乙方承租期间,不得干扰周边住户及甲方正常生产活动,不得进入租凭场地外甲方所辖其他范围活动,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4.场地内现有两间房屋产权归甲方,租凭期间乙方可以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检查、修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合同解除时,甲方不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性,在本租赁合同签定前,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四至范围设臵围栏或围墙将甲方土地与周边建筑物隔离。
6、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要现场交接,对甲方锅炉房内设备、设施进行实物盘点并签字确认。乙方在承租期内,负责承担甲方所属塔湾供暖所范围内的值班值宿工作并保证甲方锅炉房建筑物及内部设备、设施安全。如发生物品被盗事件,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造成损坏应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 号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住宅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自20xx年08月__日起,至 20xx年08月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万 壹仟肆 佰∕拾 ∕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4.2,双方议定首期付 叁个月租金,押壹个月押金,以后按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7.5,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壹个月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协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1,电淋浴器 壹 台 2,挂式空调 壹 台 3,老式彩电 壹 台 4,床 壹 张 5,柜子 壹
组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壹 仟 肆 佰∕拾∕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签名: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瑶湖师大内教师周转房2—1304号的房间(侧卧、小书房)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季度初、年初)1——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物业费由甲方支付,水费、电费、网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提前10日内交清欠费。
4、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合同终止时,可作为房租冲抵。
5、房屋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如果非甲方原因乙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签订房屋租赁日期内总房租的30%,如签订租赁日期为半年,则支付半年总房租的30%),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退还所有房屋押金。
6、因租用房屋产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损坏物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房屋期间,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房屋护理保护要求,予以执行。(此条由甲乙方商议决定。)
8、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不尽事宜,当面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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