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04 08:59:4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解除租赁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解除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字第 号租赁合同,现因 ,使 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 (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20xx年1月16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解除租赁合同》。

  二、乙方必需于20xx年1月16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14000.0)。

  四、双方再次证明,20xx年6月1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正(¥2200.0),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20xx年1月16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2

  案情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

解除租赁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案例:

  案情徐某系安徽人,1996年6月到上海租赁一家私人店面开小超市,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租赁期自1996年6月起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每月租金4000元,每年不予递增 。徐某考虑到可以长期租赁,尽管当时4000元的月租过高,还是咬牙租了下来。但几年下来,勉强糊口。

  20xx年6月徐某缴房租,未料房东不愿收租金,明确表示要将租金抬高到月租10000元。徐某经测算,感到难以承受,于是手执合同与房东理论。但房东不予理睬,且委托律师发函告知租赁合同解除,并限时予以迁出。争气不争财,徐某也当即聘请律师回函,要求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经过两个月的反复交涉,由于双方在租金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房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房东诉称:1996年6月双方订立租赁合同,在合同上约定 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 ,这属于不确定期限,现房屋需要自用,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已给被告一个月的宽限期,请求被告迁出租赁房屋。徐某辩称:当时租借房屋,房租是比较贵的,之所以接受,主要是考虑到可以长期租借。根据有约定从约定的规定,现在租赁房屋没有拆迁,故在租赁期限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徐某与房东的租赁合同解除,给徐某两个月搬迁宽展期,宽展期的房租予以免付。办案手记《合同法》确有 有约定从约定 的规定,但徐某与房东的合同中确实没有明确合同期限, 直至拆迁 的约定实属不明确的约定,即附合同的条件是不确定的,难道50年不拆就50年租借下去?故法院才有此判决。

  根据上述判例可以看出,租赁合同一定要明确租赁的期限,用词一定要严谨,否则极易引发争议。

  相关案例分析:

  解放前,李先生将一套私房出租给黄老太。李先生同黄老太的租赁关系一直保持至1998年房屋动迁。经裁决,动迁部门将李先生妻子和黄老太安置到本市A房屋居住;李太太一次性付清房屋差价后,拥有产权,且继续与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之后,黄老太与其大女儿搬入A房中。1999年12月,黄老太去世,其小女儿也搬入A房。20xx年,李太太取得A房产权,要求黄老太两个女儿迁出A房,但大女儿认为自己是同住人,按月支付租金,不同意搬迁。无奈之下,李太太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黄老太的女儿租赁李先生夫妇的`房屋居住,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1998年,动迁公司将李先生的妻子作为被动迁房屋的产权人,继续同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但是1999年黄老太去世后,黄老太和李先生妻子之间的租赁关系已不存在。李先生妻子仍将房屋出租给黄老太的女儿居住。

  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李先生的妻子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黄老太的女儿,就可完全解除租赁关系。

解除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订的《____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村委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解除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6月21日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贵昆路709号(原阿拉乡阿拉村宝恩储货场)房屋及场地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6月30日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6月30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6月21日日签订的《租赁协议》。

  二、基于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乙方之前在此场地空地上建盖的厂房、仓库,合计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按每平方米_______ 元给予乙方补偿,合计补偿款________元,此补偿款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全额补偿款一次性交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属于乙方生产经营用设备设施及其附属品搬迁完毕,将场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条款执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全额补偿款3倍的违约金。四、在《租赁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xx年6月21签订的《租赁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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