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27 09:22:4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租赁合同 篇1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切实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针对近阶段“群租”所暴露的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一、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居住房屋的,转租人和承租人均应执行上述规定。

  二、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用作集体宿舍,应当符合《上海市 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三、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违规从事社会旅馆经营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查处。

  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受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居住登记时,应严格进行审核。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不得发放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得办理居住登记。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居住房屋租赁委托业务时,应当加强对房屋权属证明和室内设计布局的校验,严格按照《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和本规定开展房屋租赁居间代理。违反规定的,由区(县)房地局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并责令整改。

  六、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业主自律管理,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根据本规定修订《业主公约》,规范租赁行为,同时明确违反规定出(转)租房屋并严重影响相邻房屋业主正常居住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房屋出(转)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七、区(县)房地部门应当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组织和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八、区(县)房地部门应当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公安、人口、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严格查处违反本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xx年十一月三十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 :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承租人 :

  法定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电话 :

  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租人为下述该物业认可的合法出租人,现双方达成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同意出租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 区第 层第 号单位及号单位 (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附件二所列的该单元用途。

  该单元的面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该单元的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为位置示意图,以粉红色标记其位置,此图仅作为参考表示位置用)。

  第二款: 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

  1. 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向承租人移交该单元,承租人应签署有关的《验收交接表》;

  2. 对于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提供的仅供承租人使用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承租人可选择使用或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对上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承租人使用该等设备设施(若承租人未正式书面通知出租人表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则视为承租人使用),则在承租人选择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原供应厂家或原安装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承租人应负责其选择使用的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缮。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或期满终止时,承租人应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部分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恢复至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出租人亦可以按当时之现状收回而无须向承租人另作补偿,若承租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处于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若承租人未获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拆建、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出租人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亦可限期要求承租人将其恢复原状。

  第三款: 承租人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人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

  该单元的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单元的租金与相关费用及缴付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款: 本合同租赁期中第一个月的租金于签署本合同前缴付。

  第三款: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及设施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费、水费、煤气费(如有)、该单元内的清洁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款: 承租人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承租人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每月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包括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但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调整该等费用,以维护该物业的管理素质。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如调整承租人应付之管理费及空调费,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物业商场之其他用户所付之增减幅度相同。

  第二款: 出租人有权限据气候因素决定空调供应的起止日期,冷风供应期内冷风供应时间为:商场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含节假日),出租人有权根据商场的营业时间和气候因素对冷风供应时间进行调整。如承租人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需提前向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缴纳额外之空调费用。

  第三款: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应付税款。如双方发生争议,由税务部门裁定,所需费用由应纳税方支付。

  第四款: 每期所应缴付的停车场费、设施费用(定义见合同附件三)及缴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五款: 为增加及保持该物业的人流量和整体社会形象,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优良之经营环境,出租人将保留在适当时机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推广宣传费(以下简称“推广宣传费”)的权利。唯此等费用应向该物业内全体承租人(含产权拥有人)统一收取,不针对个别承租人(个别承租人的赞助活动除外)。

  第五条 保证金

  第一款: 承租人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需向出租人缴纳保证金(其数额在附件三中列出),作为承租人忠实履行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二款: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出租人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人仍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出租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任何承租人欠缴之款项及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以下统称为“应付款项”)。在出租人按本合同规定用保证金充抵承租人应付款项后,所持保证金少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时,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五天内立即将保证金补足。

  第三款: 在承租人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十二条的规定交还该单元后三十天内,或承租人因其违反本合同相应条款而向出租人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后三十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出租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四款: 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销其任何应付款项。

  第五款: 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发生变更,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或出租人根据本合同行使扣除权后剩余的保证金,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的出租人继承。

  第六款: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二个月的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如有)之和。如推广宣传费(如有)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赁期内有所递增,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第七款: 如承租人未按本条规定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出租人有权收取滞纳金及/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出租人因此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装修与改建

  第一款: 承租人应按照《MALL装修手册》之规定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人

  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 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 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 承租人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第二款: 出租人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承租人,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第三款: 承租人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出租人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出租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出租人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第四款: 在进行装修工程前,承租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建安工程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出租人为该物业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险条款必须指定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五款: 承租人事先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该单元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该单元建筑结构所作出之任何改动;

  2、在该单元外墙或该物业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等;

  3、穿凿、切断、或连接该物业的任何管道。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于 ,面积约 ㎡;简单装修,

  其他主要设备有: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8、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

  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

  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

  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

  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日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公证人:年 月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对讲机租赁相关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对讲机租借给乙方使用

  甲方将对讲机租借给乙方使用,甲方需详细告知乙方使用方法。

  甲方保证对讲机无任何故障,如有小的故障(不影响使用),也应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不得将对讲机转借他人以及儿童使用。

  乙方在使用对讲机的过程中,如有损坏,需根据具体损坏程度赔偿。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价格

  租赁期限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天。

  租赁对讲机品牌型号_________。

  租赁对讲机价格_________元/天(共计_________元。(单位:人民币)。

  逾期按照_________元/天收取费用。(逾期费用将在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单位:人民币)。

  保证金在归还对讲机时退还。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对讲机返还甲方时合同终止。

  第五条 乙方联系资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租赁期三十年,自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3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租金为每年每亩375元人民币,按当前国家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稻谷125元计算,折合等于300斤稻谷的价格。租金每三年按国家粮食收购价格调整一次。

  三、租赁面积:合计租赁面积亩,年租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金三年一付,期首先付,付款时间为当年3月30日前付清。

  五、国家粮食直补直接归甲方所有,且土地使用证由甲方自行保管。

  六、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并协助保护乙方经营成果及财产。

  七、为方便生产,乙方需要开通机耕道路,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干涉。

  八、如甲方中途违约,收回责任田,则赔偿乙方所有的'一切损失。

  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付租金,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乙方要负责恢复良田的原貌。

  十、有民事、经济纠纷及未竞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租赁合同 篇7

  本合同规范甲乙双方在xx市xx小区9号楼地暖车库(东数第五号)租赁事件的双方权利、责任等相关事宜。遇本合同无明确说明事项,则一切解释权及其他权利归车库实际所有者所有。

  1、甲方(出租方)承担车库取暖费、物业费等定额费用。在车库使用过程当中,如发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甲方负责予以处理。遇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车库使用权。

  2、乙方(承租方)只享有车库使用权。不允许将车库出租、出兑他人。乙方承担除车库水电费。乙方应保证车库全部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样。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库造成任何损害,需负责修缮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出借车库使用权等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乙方和第三方均需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三方使用情况下,遵守条款同乙方),第三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由乙方自行协商,负责赔偿或承担违约金。

  3、车库租赁期间为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止。

  4、乙方付给甲方租金全额为 元人民币整,一次性付清。

  5、乙方对车库的使用权利仅包括存放车辆及其他生活物件。不允许使用该车库存储交易性商品。不允许乙方利用车库从事经营性工作或其他非车库原有用途的使用事项。乙方不得利用车库进行违规、违法或涉及车库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在车库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需赔偿。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其他造成车库损失、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3日内完成车库清理及归还车库工作。

  8、车库到期前2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有继续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租金条件下优先继续租赁该车库的权利。

  9、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违约事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相关合计赔偿。

  10、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填写完成后修改无效。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场商铺E011号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4000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 合同保证金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转租

  (一)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二)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四)其他:▁▁▁▁▁▁▁▁▁▁▁▁▁▁▁▁▁▁▁▁▁▁▁▁▁▁▁▁▁▁。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9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遵照执行。

  一、项目:

  甲方愿将位于***********自有门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

  月租金为1600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前三个月的门面租金。以后均按照先交三个月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进行交付店租(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四、水电费结算:

  甲方提供齐全的水电设施,让乙方使用。水电费先由甲方按月跟供水电部门结算垫付,然后再由甲方跟乙方结算,收取费用标准与水电部门标准一致,结算时间定在交付店租之日(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五、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本店面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店租金。

  2、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的押金,在合同期满,乙方若无继租意向,乙方又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但在此合同签订之后未满一周年,乙方要求退出租赁门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不管合同是否期,乙方在使用门店时,如有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拆变,如乙方需改造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有保护好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的义务。门店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如下:

  (1)包括移动玻璃门4扇、玻璃门铝合金地槽轨2条、门店不锈钢侧门1套、店内单间门1套、卫生间玻璃门1扇、空调2台、壁扇2台、木沙发床1

  张、带钢化玻璃面木茶几1张、木电视柜 1个、木橱柜1个、壁油画1张、不锈钢垃圾桶1个。

  (2)包括水电配套设置,水表1个、水龙头开关3个、洗手盆1个、电表1 个、漏电开关1个、电光管及管座3套、电线插座开关多个、排气扇4台、有线电视线1条。

  以上所有财产和配套设施在出租前经双方检查均属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或者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租赁时间,应当注意卫生,保持墙壁清洁;不能进行会产生油烟性的活动,如炒菜、油炸食物等,以免给门店造成污染不洁;不能把一些难溶易塞之物扔入厕所蹲位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如有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6、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店,终止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满,双方在租赁时间若无纠纷争议,能较愉快地履行权利与义务关系,甲方若不是自己要使用门店,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继租的权利。

  六、合同确立形式

  根据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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