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汇编十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信息
用于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居住。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含当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含当日)止。
四、租金
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每月_____日前支付当月房租。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六、交房与退房
交房: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的,视为已经交付。
退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房屋改善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进行装修,但对房屋(含墙壁等)本身没有影响的家具、电器等添置由乙方自行决定、处理。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装修方案应征求甲方意见。
八、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九、转租
如经允许转租时,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十、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房屋的,乙方应承担房屋租金。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取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当事人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无效而请求赔偿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处理。这就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请求赔偿损失,法院应该支持的三种损失: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的,如果没有构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造成的损失。比方说,承租人租了房子,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当时是同意装饰装修,但装饰装修物没有构成附和,也就是没有与租赁房屋构成一体不可拆除,是可以拆除的,那么拆除就是一种损失,应当赔偿。如果已经构成附和,已经与租赁房屋这种不动产构成一体,无法拆除或者拆除必然影响不动产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还得拆除。这个拆除造成的损失也是一种损失,必须赔偿。
2.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这个损失也是损失,是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扩建,租赁合同无效或者有效而终止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扩建费用没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当事人双方对扩建费用没有约定,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损失,应当赔偿。经过约定,原来也经过批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这三种损失怎么赔偿,司法解释做了原则性规定,即按照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该谁的过错谁就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大就多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小就少承担,按照过错原则承担责任。一方过错一方承担,双方过错双方承担,按照过错的比例来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门市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付款方式为按年付款。租金方式为每年递增百分之十(即第一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4、乙方交纳甲方租金押金两千元,如乙方未租到三年,租金、押金归甲方;三年满,租金退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如果乙方将门市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需三方同时在场,经协商后同意转租,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第六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门市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后,双方重新协议。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门市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 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交门市之日起,房内东西归乙方所有,并提供水电全通,并无任何的拖欠费用,乙方按月付清当月的水、电费用,如乙方产生任何相关的债权债务,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且甲乙双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关其他相关事宜情况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该房屋或抵押该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
2.发现乙方撤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转租该物业但必须告知甲方,同时保证不会使甲方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承担实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与使用该屋有关的杂费。
3.依时交纳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该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相关知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置 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责任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
1、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2、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责任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土地租赁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经营汽车维修(主营:小型车辆维修)。
二、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空地及房屋位于贵烟路平寨鼎泰花园右侧xx米处,临时房屋面积约xx平方米,空地约xx平方米,水电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按表计费,价格由有关部门收取。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及临时房屋(除甲方现已居住的三层楼房外)租赁给乙方。
三、土地使用权证由甲方负责,之外产生任何义务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土地权证范围外的土地是xxxx年政府向农户征用的土地,由于闲置未用,被征地农户又继续种地。甲方于20xx年向农户租用并修建围墙,这块空地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农户不干涉。乙方使用时,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使用,乙方应无条件拆出归还,损坏由乙方自付。
五、乙方租赁甲方土地只能用于经营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需改变,必须争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乙方可以在所租甲方土地内安装漆房,但不得使用,如乙方在漆房内进行车辆喷漆等作业,乙方将无条件搬出所租土地,厂房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内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xx点,如晚上xx点以后乙方还在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将无条件搬出所租土地,厂房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不得转租不得转让。
九、租赁时间为5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租金每年七万元人民币,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房租为八万元人民币,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房租为九万元人民币。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如需出租,乙方应有优先权。房租一年一交,乙方必须在每年9月xx日前交清房租,逾期不交将视为乙方违约。
十、乙方对所租赁空地及临时房屋进行合理改建装修时,甲方不得与任何借口干涩。
十一、甲方应确保土地及临时房屋租赁的合法性,以确保乙方正常经营。如甲方因抵押债务、产权纠纷等不能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则每日赔偿乙方损失费壹仟元,累计计算。因政府部门规划占用不允许及开发除外。
十二、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除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政府部门规划及开发商统一开发等),如有违约,违约方将一次性赔偿对方违约金四十万元。
十三、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对租赁的土地及临时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如果租赁期满不能续约,所有改建装修的房屋无偿归甲方所有。在租赁期间由于政府部门的规划占用或开发商的统一开发等,要求拆迁,乙方不得干涉,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能向甲方追究经济损失。所有赔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四、乙方租赁甲方土地,须交保证金两千元人民币,如乙方不再租赁甲方土地,在租赁期间没有拖欠水电费或其他费用,甲方将退还乙方两千元保证金。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其解决办法依法次为: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永泰水处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姓名: 付勇
联系电话:18623008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座落于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滨河路10号海成大厦1501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公司办公室/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2年。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4000元/月。押金人民币XXX元。合同到期,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房屋、家电、家具及所有设施无任何损坏,物业费、水电气费、取暖费等与承租方使用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无欠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全额押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XXX仟元整,租金按半年结算,即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从事在房屋墙面订钉、打孔或其他损坏墙面整洁的行为,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治安综合管理费/ 暖气费/有线电视费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十条:因终止合同的约定:因任何一方有终止合同的意愿,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有的经济来往、债权债务、罚款、被盗、火灾等凡与承租方有关的各项费用,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须提供居住承租房屋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有关出租房屋内设施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物品承租方不得损坏,丢失,否则,承租方必须予以修复或重购同价值的物品,房屋内其他设施,如上、下水管道、马桶等,在退租时需保持畅通,否则,由承租方负责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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