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汇总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_元,超过__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依照合同先例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租赁关系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尊敬的审判员: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法律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双方对其于20xx年XX月所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故该门面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应对原被告产生约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电费,并交纳了保证金8000元。
二、被告确认,其已经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门面房另租给他人,以实际行为违约,应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为由,径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既与事实不符也无法律依据。
1、在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商谈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确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时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门面房一定时间,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长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与被告协商承租事宜,被告称房子已经另租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不可能租给原告。因被告实际的不履约行为,4月6日,原告被迫搬离承租门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违约所致,不能成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说,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也就是说,做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也必须给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说原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在未给原告确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况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门面房另租他人,悍然违约,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纳租金是因被告不收,显然不属“无正当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双方都达成了可缓缴的口头补充协议。
3、被告称担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测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为其违约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想当然的不安抗辩且没有通知原告就毁约,不符合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原告应举证证明其在把门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义务。事实上,被告是因门面租金上涨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门面的卖服装老板愿意出远远高于原租金价承租房屋,才找借口违约,有意损害原告的权益的。
5、“鼓励交易原则”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严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该原则,并不意味着一旦违约都可导致合同解除,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不能体现合同的鼓励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一方根本违约时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动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对此不闻不问,一味回避不理,其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背道而驰。
三、原告诉求被告返还保证金8000元并赔偿装修折旧损失25000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因被告违约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毁原装修装饰,致使原告装修全部丧失。按双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第六条、第九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门面另租给他(她)人。如有,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费32050元的残值损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说,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过错,因被告毁约另租房给他人是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本原因, 据上述第(三)款“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
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被告也要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装修损失的责任。
综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实际行为违约,造成了原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 (房屋的坐落及门牌号码)出租给乙方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二、乙方承租期限为 及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金每月 元,每 计 元整。
房租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必须遵守下列约定:
1.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将此房屋转租他人使用;
3.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水、电、气;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生活费自负;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装修等应经甲方同意。
四、乙方在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乙方用水、用电等产生的困难,甲方要及时帮助解决。属自然损坏,自然老化物品,甲方不得要求赔偿。
五、甲方提供的房屋中有以下设施:
1.
2.
3.
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甲乙双方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应承提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多退少补给对方。
七、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时间为: ,交付后乙方应对房屋中设施进行查验,并出具书面收条写明受到钥匙的时间及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八、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甲方押金 元整。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设施无损坏,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甲方将所有押金退还乙方;如果设施有损坏,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 ;水表: ;天然气:
十、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1.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及地址改变,应于3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要承担责任;
2.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分证号码: 乙方身分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 店面、第贰、叁层壹拾壹间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约定半年租金共计 元,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
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初1日准时送交XX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 正常损耗免责权;
(2) 占有、使用、收益权;
(3) 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 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 间,愿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为了在租期内明确双方的责任,避免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定特定本协议如下:
1、租期内房屋内各种设施由乙方保管使用,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原房屋结构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如需改动经甲方和房管部门同意。否则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2、房屋及设施的修缮由甲方负责。
3、乙方按期交付房租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乙方不得使用本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5、租期内水、电、煤气、暖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负担。每月屋租金20xx元(两仟元整)。半月一付,另付一个月的押金20xx元。退房时返给乙方。
6、租赁期间乙方因房屋管理,居住不当造成火灾,水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起的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7、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并且按期预交下(月,季度,年)房租费。
10、甲方在租赁期内如遇到平改,换房及其他特殊紧急用房,须及时通知乙方搬出,租金按实际天数退还乙方。
11、1、电表数: 2、煤气表数: 3:水表数:
12、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备查证(双方必须交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出租方将坐落在xx市____区____路____号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作办公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1、 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半个月的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为:____元/月;共计金额为____。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应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合修,届时承租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方出卖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需要与第三方互换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应当支付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出租方负责赔偿承租方因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4. 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5. 违约金按一个月租金的1%计算。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 ;第 层 共 层;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见附件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三)附加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 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账号: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家私电器清单
出租房价中包括以下物品: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代理人: 代理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 ______邻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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