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20 年12月01日起至20 年11月30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日 期: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律师见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 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 到 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所有的,位于 的荒滩租赁给乙方作为生态农业开发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滩荒山共计 亩。
三、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 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种植养殖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无权自行转让。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 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就XXXX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条款变更内容
(本条内容项下分款列明需补充或变更的条款内容)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6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 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7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 占地面积约 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
二、承包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 元,合计金额 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 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 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 月 日至 月 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 %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 平方米
2、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
二、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4
甲方: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主任。
乙方: ,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市黄桥镇胜利村青枝4组,身份证号: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 年11月5日前将位于 市 镇 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 亩土地、 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 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 ,河塘租金按 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 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 棵派昵氩怪奖励资。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 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 市 镇 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 市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 :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 (盖章)
代表人: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所有的,位于 的荒滩租赁给乙方作为生态农业开发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滩荒山共计 亩。
三、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 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种植养殖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无权自行转让。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 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 ,土地证号为 、
该土地租赁后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 (元/平方)
月租金 (元)
年租金 (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 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 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第六条、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xx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xx%到xx%。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xx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xx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xx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xx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2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亩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共(大写)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计算标准: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②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③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②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③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肖安然
住所:元堡乡东槽村十一组
联系电话:186718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 乡 村 组的 亩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区域
祖一方将其在仓房镇村组172水线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要项目)休闲、度假、餐饮、建筑等具有农业特色的种植、养殖、农家乐等经营项目。(注:172水线以下相邻水域的土地也由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他单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经营。)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非甲方承包或出租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荒地
向东:
西至:
南面:
北至:
(详见租赁土地分界图)
一方承诺,该地块为非国有土地,不属于丹江水库管理局管辖的土地。属于淅川县仓房镇
二、租赁期
租期70年,即从20 年到20 年。
三、租赁价格和交付时间
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含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甲方应在 日前将所有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付清所有租金。
五、权利和义务特别协定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开发承包土地的必要条件,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当地与村民的关系。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主张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表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和当地政府同意,即有权出租土地。
5、甲方租赁土地上的所有墓地将根据村民的意愿迁出或保留到位。如乙方在开发过程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坟,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坟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上新建坟墓、、
6、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继承权,并可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
7、合同期内,乙方可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独立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
8、租赁期内,乙方享有并承担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一切国家补偿和农业税,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雇佣工人时,应优先考虑甲方的农民工(技术工种除外)。当价格随市场变化时,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域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入内,严禁砍伐木材、放火、放牧、种植、取土采石等其他活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延期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租赁土地的,应当服从国家的需要。国家在承包区域内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时,可以独立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承包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乙方有优先出租权,租金标准可在原合同总额的基础上提高30%。租赁期限和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可聘请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的土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甲方按评估值赔偿乙方。
6、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信守承诺,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提供其享有出租、承包土地权利的相应证明,并保证乙方的权益不会因甲方出租权的瑕疵而受到损害。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协调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使用权。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土地文件和村民身份证件,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因不执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因违约造成的投资总额及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或依法裁决。
八、纠纷调解
如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修改、变更或解除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请仓房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向仓房镇政府申请签证,并向仓房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备案单位、仓房镇政府公证处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5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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