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07 20:31:3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位于院落(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砖混结构住房三套,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厂房)一套租赁给乙方张新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为每年万元(万元整)。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一年租赁费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二年租赁费万元整;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三年租赁费(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据为凭)。

  三、乙方租赁此院落用于办理印刷事务,乙方须取得印刷所需各项手续、证照,并保证合法经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暖设施。并保证其所供水、电、暖设施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内水、电、暖的'便通、使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通暖等各项费用。治安管理费、卫生费,乙方经营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院落及用电、用水、通暖设施,

  乙方必须保证其完好无损。其中房屋、厂房及地下室主体结构不能被更改、破坏,院落整体不能被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或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损失。

  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此院落被开发商或政府征购或征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当年房租按一年所剩时间退还房租。(即20xx0元÷12÷30天=55。5元/天,计算应退房租)。

  八、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院落,终止该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

  九、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将院落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

  十、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无故终止该合同,乙方向甲方给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院落转租他人。十二、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在日常房屋租赁中,大多数租客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往往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与出租人续签租赁合同。那么,如何看待房屋租赁合同过期但未续签的问题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没有搬出,仍然继续使用房屋且支付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且也接受租金,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合意。那么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二、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由原来的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

  三、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在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

  例如,原租赁合同约定,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那么在原租赁合同届满后继续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要解除租赁的,依然要依照原有合同的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

  据此,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没有续签也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在任何时间都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客进行通知。如果您在租赁方面有疑惑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 ,厂房租赁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 租赁期限

  租赁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_____年。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_____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___%.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___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___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___%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______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___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 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___个月,甲方有权增收___%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

  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合同留存

  本合同___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00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 年x月修订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2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

  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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