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居间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性质为 ,证号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的合法性。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 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元,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与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完好,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诺房屋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相关水、电、煤气、电话、有限电视、宽带业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由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该房屋,如确属必要,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续租意向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一方要求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居间人的甲方佣金(大写)元,乙方佣金(大写)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居间人支付全部佣金,届时守约方已支付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居间人责任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居间人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条款,三方应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水表读数 度,电表读数 度,煤气表读数度;
1.屋内附属设施:
2.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人(签章):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交接清单 编号:
甲方确认签字:乙方确认签字:居间方(见证人)签字: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太原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它相关发生费用,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七、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壹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在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它有关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关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水补。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天缘地产一份。
房屋内家具及设施明细:
衣柜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写字台 电视柜 沙发 茶几 空调 洗衣机 电视 冰箱 调制解调器 液化气罐 煤气灶 抽油烟机 电脑 电视机顶盒 微波炉 椅子 餐桌 厨柜
附加条件:
水指数: 电指数: 煤气指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太原市天缘地产经纪代理公司 电 话: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将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乙方提前解除原合同,现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原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双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乙方承租房屋期间使用房屋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还甲方,房屋内可移动物、不可移动物的归属及处理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结清房租、水电费及原合同项下的其它一切债权债务。
四、根据“原合同”第6.3条的.约定,乙方同意将其缴交的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代表: 电话: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住所地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
邮 编: 100039
承租人(乙方): 审核备案编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租金托收银行: 公租卡账号: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xx〕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xx〕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xx〕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号 号楼 单元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36 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交付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交验,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及详见《物品交接清单》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入住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见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 租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 元/建筑平方米月。
R月 □季 □年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提供家具给乙方使用,R月 □季 □年家具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R月 □季 □年 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R月 □季 □年收取,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办理公租卡,并通过公租卡缴纳租金等。
(二)乙方应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将该房屋的下一缴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内。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承担缴期通知及定期催缴工作。乙方退租时,甲方自上一缴租期乙方已缴租金数额中按退租当月实际居住天数核减,剩余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应缴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后,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补缴租金和违约金或乙方将租金和违约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银行划扣。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个月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调整一次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金标准及租金总计,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在入住后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家具租金)补贴,并在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第四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实际押金数额与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合计相同。
(二)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押金或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 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甲乙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 х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安全,对于乙方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灶具、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抛垃圾、杂物,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可向乙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内其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实向申请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第八条 房屋腾退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与乙方按新的租金标准等条件约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经甲方同意,可给予乙方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腾退该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等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腾退其承租房屋,如该房屋内有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可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后,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重新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办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的,可在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规划设计用途的;
2.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6.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7.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х 。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维修义务后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 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抽油烟机、灶具在租期内的清洁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燕保京原家园项目采暖是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燕保青秀家园项目采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租金为 _____元/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缴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 _____ 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条件的,本协议书终止履行。
乙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前终止协议履行, 且乙方缴纳的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 方)签章 : 电话:年 月 日
承租人 (乙 方) 签章 : 电话: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 】
承租人:【 】
【 】年【 】月【 】日于【渝中区】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
住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2.1 房屋的物理属性
2.1.1 房屋位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重庆】市【 】区【 】【 】路(街、巷)【 】号。
2.1.2 房屋间数:【 】
2.1.3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2.2 房屋产权证
2.2.1 房屋证件为:【 】
2.2.2 房屋证件号:【 】
第三条 承租用途
3.1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 家用住房 】。
第四条 承租期限
4.1 承租期限为【 】月,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4.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2.1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3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依法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5.1 费用
甲方在租凭期内,提供有线或数字电视相关费用。数字电视不包含自付费频道。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
【 水、电、气、物业费 】。
5.2 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房租【壹仟元】,每季度支付一次(三个月)。
5.3 甲方收取贰仟元押金,并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每月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7.1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三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7.2 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7.2 甲方房屋上若有共有、设定抵押等行为应及时、如实告知乙方。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租赁发生相关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因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致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未做修缮或赔偿的(不能修缮或未予以修缮)。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其附属设施(如管道、电线等),以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如电器、防盗设施等)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事故(如火灾、水灾等事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但因乙方责任引起事故的除外。
(二)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前述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例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三)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
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如租赁期限等予以变更,对于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9.3 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解除等原因终止时,终止之日,乙方即应该向甲方返还房屋。双方应对房屋的设施等予以清点,结算费用,甲方返还乙方押金。乙方逾期不返还房屋,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在使用房屋、其附属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设施的情况下,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使用不当的情况除外。
9.2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违约金。
9.4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10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 50 】%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 乙双方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房屋内目前存在的家电清单,以及使用状态。
A
B
C
D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 】 乙方(签章):【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