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18 08:00:1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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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土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山土地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面积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西至__,北至__,南至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为____年,自____年至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平衡,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百分二十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__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年__月__日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________________年12月1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____亩,____亩/元。

  2、荒坡地:____亩,____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____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

  机关(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荒山开发,改善生态,甲方决定将权属内的约____亩荒山对外出租,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同意,并报皇华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乙方承租。为此双方充分协商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镇____水库东岸。

  二、甲方出租荒山约为亩,东至小河边,西至青墩边界,南至坟地,北至柳林边界。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赁费数额及缴纳办法:

  每年共计____交给甲方租赁费____元,签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赁费元,于年开始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荒山区域内无树木。

  2、甲方在原有路况基础上保证乙方路通,以国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载为标准。

  3、按时按量收取租赁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2、开发投入经营性税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证照,全部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3、如乙方未按时按量缴纳租赁费,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裁判。

  九、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十、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法律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变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同意长期租赁。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签证机关签证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证机关: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发挥山地的经济效益,甲方自愿将本村小组个人山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积及四向界址:东至:________为界;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具体界址以勾图为准)。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总面积__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

  总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承包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项

  1、____年租金____万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2、如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乱砍乱伐乱偷,由乙方自行处理。

  3、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将山林交回给甲方。

  4、违约责任: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枹木垅村黄婆溪组,在鸡坑坡脚有两块荒地,多年来一直无人耕管,面积为三亩,东抵当坪季高付的田,南抵黄婆组集体山,西抵鸡坑坡,北抵乡村公路。现经群众指认是黄婆溪村民组吴钦澄、吴先福两户所有的土地。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鸡坑坡脚的两块荒地(3亩)出租给乙方做特种养殖场基地使用。该协议租赁期为十五年,从20__________年七月一日至20__________年七月一日止。

  二、土地租赁费为每年叁仟元(3000。00元)整,合计十五年的租金为肆万伍仟元(45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清,甲方应开据有收款收据为凭证。

  三、乙方按协议合同条款支付租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乙方经营使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经营期内,由其它种种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商议说明,协商未果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租用权利,在以上协议条款使用过程中,乙方修建的设施,(那怕是一砖一瓦)甲方都不得损坏。合同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设施可以拆价处理给任何须要的人员,甲方无权干扰,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六、本协议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签字后生效,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于一方违约,其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20__________年7月1日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米,东西长____米,四至为南至,北至____,东至____,西至____(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元,共计____元(大写: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决定将村民小组具有集体所有权的9亩)出租给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0元,第

  二、第________年为25000元。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承租本土地后,具有本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纠纷、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限界满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涨幅不超过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赔偿、补偿的协商谈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与乙方发生矛盾或对乙方生产经营进行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八、承租期间,出租方不存因国家土地征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强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现有场地上各种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赔偿乙方,并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总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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