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住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住租赁合同1
出租方: (甲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 决定将100%产权属于甲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业楼座落地址 商网,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三年,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交租期双方协商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不定故_三年后房屋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按当年行情相应调节,自2 年 月 日开始执行调节后新价格。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万/年).乙方于双方协商签约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以上价格不开发票,如需要开据正规发票乙方缴纳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生的税金。
2.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各项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电话费等)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
3. 房屋使用期间如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出台新政策需征收其他费用包括为甲方设定的新征税费以及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缴交。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保证金 元(一个月租金)以保证其正确合理使用房屋,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检查房屋无损毁,保证金全额退回乙方。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房产权转移给第三方。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果乙方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及当年房屋租金余额。并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无条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物业管理、政府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安装物业及其他管理部门规定的任何物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附属物或作任何不符合规定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在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预期及实际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合法经营合法使用,同时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
第七条 甲方职责:
甲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下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权利人所影响或牵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而受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不受干扰地使用租赁房屋,不受甲方及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租金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调整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房屋使用权给乙方,应退回乙方保证金及租金,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双方合同终止。
2.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中途退出 ,(1)房屋使用权未到当年使用年终,甲方不退乙方当年余额租金。(2)房屋使用权以到当年使用年终,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损失。(3)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4.如乙方违法经营使用租赁房屋,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追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按法律规定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5.乙方使用期间发生任何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裁判。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商住租赁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长青西街与山塘路交叉处的商住楼 租给乙方使用,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作共守依据,严格履行。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如要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合同(按市场行情,同等价格优先乙方)。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 元整,按先交后住的原则, ,并提前一个月交清,逾期每超一天按季租金收取2%的滞纳金,乙方一个月内未交清,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强制收回商住房,没收保证金。
三、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即押金)计人民币 元,用于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的完好、水电费缴纳等,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事实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当达到解除合同条件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四、水电费由乙方按月缴纳给甲方,水价 元/吨,电价 元/度,若政府调价,也应作相应调整。
五、甲方提供的设施完好:水电设施、铝合金窗(包括不锈钢纱窗)、防盗门、套间门、床铺、地面瓷砖、墙面涂料(厨厕为墙面瓷砖)等,乙方应全面检查,签订合同后,即认可甲方提供的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保护住房及租赁物的完好,若有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必须负责甲方租赁物的完全修复和赔偿。
六、租赁期间: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设施,经甲方同意装修的,租赁期满或乙方中途退出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装修物(家电、家具除外)无偿移交给甲方,并承担甲方设施的复原的责任和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
3、乙方及所住人员应自觉到当地居委会及派出所登记并备案,应遵纪守法,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注意防火防盗及人员财产的一切安全,乙方的一切活动及经营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租赁期内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卫生费、工商费、地税、国税、租赁税等)。
4、乙方应注意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卫生),不得影响他人。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商住租赁合同3
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住楼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租期以实际入住时间为准。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两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甲方于当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发票正本,乙方于收到后的20天内向甲方缴纳下两个月的租金,以支票(现金)形式支付。
汇款资料:
抬头:
帐户:
帐号:
2.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在收到收据后的20天内,须交纳押金,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合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合约租期最后两个月租金,由所交押金抵扣。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水电、煤气费,电话费等。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交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费用;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住客)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3. 电话费:甲方向乙方(住客)提供壹条市内直拨的电话线路,每月由乙方(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交。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住客)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5. 租赁期间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甲方不能无理拒绝。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权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3天后可按每月租金额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如拖欠两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没收租赁房屋按金。
2.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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