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10 23:22:0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租赁合同范文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租赁合同范文锦集8篇

租赁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___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 ___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 ___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 ___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___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 _____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 租金定为____元,分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

  第十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 出租人为了___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

  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承租人是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 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 出租人对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对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五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六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八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承租人代表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__市经济委员会、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_____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______(签字)

  承租人代表:_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租赁合同 篇2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

  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离婚书证要注意的问题

  离婚书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证据——书证:

  书证通常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一、书证的特征

  书证特征表现在:

  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通常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易伪造。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中最常见的证据形式。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书证有: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出生证、房屋买卖合同、车辆行驶证、家具电器发票等。如:结婚证是用文字记载着男女双方的年龄、性别、结婚的时间、取得结婚证的时间等。

  二、书证的取得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持有相关书证支持的,持有书证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或法庭调查前提交给人民法院。如果书证被第三人持有,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调取收集。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书证确实为对方当事人持有,而且该当事人又拒绝提供的,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三、书证的证据力

  书证具有证据力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是:

  1、书证是真实的;

  2、书证所反映的内容与要证明的事实能起到证明的作用。

  法院审理案件审查书证的证明力,主要是审查书证是否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四、离婚案件中,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1、书证形式有瑕疵。如:当事人一方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加盖公章,该合同虽然记载了房屋的详细信息,但该合同未加盖公章,因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而不具备证据效力。

  2、书证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比如离婚协议。按一般规定,离婚协议应该包括三项内容,其一,夫妻离婚的一致同意;其二,财产分割的一致同意;其三,子女抚养问题的一致同意。约定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但当事人往往重视不到问题的根本,疏忽基本内容的完整及可操作性,导致协议无效。

  3、当事人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是,提交的书证应与其它证据形成链条,这样证明力会大大增加,人民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夫妻财产约定样本

  夫妻财产约定样本

  男方:

  女方:

  1、 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

  2、 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时间: 时间:

  委托合同 后合同义务

  委托合同 后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在理论上又称作“后契约义务”,是指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后合同义务是与先合同义务相对而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条是关于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时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本条的规定体现了租赁合同的一个特点,即租赁权的物权化特点。所谓物权化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是该租赁物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也不例外。

  本条主要规定的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租赁合同中有一个基本的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关于这个原则,各国民法都有所体现,但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对不动产租赁或经过登记的动产租赁才适用该项原则。如意大利民法规定,如果在租赁物转让前已有明确的租赁契约,则租赁契约得对抗第三买受人。在买受人善意取得占有的情况下,前款规定不适用于不在公共登记处登记的动产。有国家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只适用于不动产。如法国民法规定,如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买受人不得辞退经公证作成或有确定日期的租赁契约的房屋或土地承租人。日本民法也规定,不动产的租赁契约进行登记时,尔后对于其不动产取得物权者,也生效。有的规定,不论是动产租赁还是不动产租赁,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出租人于租赁物交付后,纵将其所有权付让与第三人,其租赁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我国合同法规定不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并不限于出租人出售租赁物的行为,还应包括租赁物抵押、赠与以及遗赠、互易甚至将租赁物作为合伙投资等情况,上述情况都会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问题。

  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

  本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设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样本

  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场商铺E011号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4000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 合同保证金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转租

  (一)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二)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四)其他:▁▁▁▁▁▁▁▁▁▁▁▁▁▁▁▁▁▁▁▁▁▁▁▁▁▁▁▁▁▁。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随着现今租赁市场的日益活跃,租赁合同成为市场交易中最活跃的合同之一,但其中的法律风险常不能被当事人重视到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给当事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基本案情:我司将一地块租借给A司使用,租赁期为八年。A司将地块转租给B司。合同到期后,B司不搬离场地,且欠A司数月租金。A司将B司诉之法院,我司是地块的所有权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追加为第三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且搬离场地归还地块。

  本案的争议的焦点是支付租金及合同到期后场地返还。笔者反思整个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确实存在着瑕疵。下面仅是笔者对租赁合同瑕疵的个人分析,希望能为将来租赁性质的合同签订降低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顾名思议,仅发生财产使用收益权的转移,不失财产所有权。承租人使用完毕后,仍应交还财产,无权对之处分。

  二、常见租赁合同条款在订立时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笔者将工作实践中所经历的多份租赁合同的条款和上述案例的条款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将最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瑕疵条款进行列明如下:

  1.租赁范围不够明确。在笔者经历的一份场地和岸线租赁合同中,仅约定栈桥、墩子及码头边沿线长度。无细节的描述,无示意图示表明确切的租赁范围,约定范围不明导致这成为双方争议之一。租赁合同中最基本的标的物条款不明确,给合同埋下了风险。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纠纷的。

  2.场地出租无交接的书面手续留存。标的物的交接状态不明确,无法辨别何物是原先存在的,何物是后添附的,是否可以拆解等等,引起在合同终止的归还状态的不确定性。

  3.租赁期限过长。例如上述案例中合同租期长达八年,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拘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

  4.不重视转租条款的内容。订立禁止转租条款,但实际上发生转租事实。对转租方的选择未做任何的前期调查。从本案可以看出,对真正实际承租人的资产和信用情况不明,导致了长期拖欠租金行为的发生及不肯归还标的物的行为。

  5.押金条款约定、违约金约定数额较低。换句话说,就是违约成本过低,承租人继续使用标的物得来的利益,远远大于违约金,无畏违约行为。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租人要对租赁物状态改变的请求,无明确无书面、肯定的回复,以导致默认了承租人的行为。在合同终止时对标的物的状态确认上遇到了障碍。这是出租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租赁物的状态控制不善,导致风险的产生。

  7.通常为合同执行,出租人会与实际承租人另签订租赁合同,如办理某许可证所需,常常会有一个三方协议的存在。且不说三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但一个标的物出现了两份租赁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也是上述案例中导致我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主要导火索。

  三、以后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宜过长。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过长会导致承租双方的状态长时间不能改变,不利于新情况的发生,调整合同的相关条款。承租人在订立租赁期限条款时,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租期。待合同终止后,双方均有意,可以续订,及时修订上份合同中的缺陷之处。

  2.对租赁物的描述清晰准确,做好交接书面确认。在合同中要有具体的条款对租赁物的相关属性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的数量、性质、用途等涉及到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尤其应规定所租赁的财产应具备承租方所拟使用的目的,避免因双方对租赁物的特性和用途理解上的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利于防止索赔时,出现纠纷。若是出租时应履行特别程序或准备的出租物,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如1995年建设部规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谨慎选择合同承租方,尽量避免订立转租条款。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在合同订立前,要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可以通过查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查询,或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在合同签字盖章时应及时审查合同上的承租人是否与签字盖章的姓名或名称一致。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

  4.明确租金支付条款,发现违约立即采取措施。租金条款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形主要为承租人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为了及时弥补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并对其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作较为具体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经出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承租人仍不支付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一项法定解释权,但要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才是“合理期限”法律并未明确,出租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明这一期限。

  法律对此另有规定的依法律的特别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条款。 5.加大违约成本的约定,守约者的保护力度增加。合同中应该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或是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避免简单地陈述“如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高度概括性条款,以免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对承租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九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能不予以支持,所以在订立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违约金比例不予过高。

  6.合理选择管辖地。该条款常会被忽视,但管辖地的合理选择对合同纠纷的顺利解决有较大影响。不管是仲裁,或是法院管辖,应从便利诉讼及降低合同争议解决成本的角度,综合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7.关注时效特殊性。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通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包含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应积极跟踪合同的履约过程,发现有延付或拒付租金情况时,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函或催讨函或提起相关的诉讼,确保时效内积极行使该合法权利。

  8.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财产状态的关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手续,有助于执行程序的开展。通常在租赁纠纷中,因为合同相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拖欠租金数额较大而诉之法院,因诉讼期限较长,承租人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财产,损害出租人的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起诉法院后,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而要求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承租方恶意转移财产。这时就需要出租人能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若无,法院无法启动保全措施,即便出租人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因出租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最终导致执行无法开展,出租人的收取租金的权益仍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发生诉讼后,出租人应积极关注并收集承租人的财产信息,也是为将来发生争议做好诉讼准备。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的邮件、传真来往,每月租金的支付凭证,各类带有公章的各类文件等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留存,若在将来争议发生时,都是重要的证据。这也需要合同经办人及合同履行人提升证据意识,多为公司保存一些证据资料,形成严谨的证据链,使自己成为诉讼的主动者,为公司挽回更多的损失。

  四、结语

  笔者通过实践中经历的真实案例的真实感受和客观分析现租赁合同条款的瑕疵点,让读者了解到如何降低租赁合同法律风险,即从订立时对租赁合同风险把控和履约过程中的时时跟踪。当然这仅仅只是笔者工作实践的体会,目的是能让读者从中吸取一点经验,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都不要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或合同履行中过程出现了问题而引发经济损失,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十发重要的意义。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租赁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各壹台及其配属零部件、附属设备、工具。

  三 租赁期和租赁结算方式:

  1.全工程预计_____平方______单元 。

  2、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______平方_____单元·结算一次。超过约定使用期仍继续使用的,自动视为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续约。

  四 设备租赁费: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做好甲方设备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见地泵和连续供料机购买合同的部件价格表为准)。

  2、水、电由乙方负责供应。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配件、修理保养,保证地泵的技术状态良好。

  4、甲方提供地泵操作工,负责操作工的所有相关费用和支出。保证操作人员培训到位。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地泵作抵押转租或转交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施工期间若因安全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地泵.连续供料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续约或终止合同的相应准备,并且依据本合同条款双方做好租金最后一次结算工作。

  8、混凝土地泵每月需要3天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9.地泵.连续供料机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按乙方指挥一次性定位.如安装中或安装后乙方要求更改方位.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延迟支付按____/天计算违约金,租赁费仍按实际发生量计收。

  2 因乙方工程某种原因(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天气。地震等)不能继续工程或停止工程.乙方应按______每天元补偿甲方。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属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本合同一式两份 每份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七 附加条款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荒山开发,改善生态,甲方决定将权属内的约__________亩荒山对外出租,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同意,并报______________镇XX批准,由乙方承租。为此双方充分协商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出租荒山约为_____________亩,东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赁费数额及缴纳办法

  每年共计交给甲方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签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荒山区域内无树木;

  2.甲方在原有路况基础上保证乙方路通,以国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载为标准;

  3.按时按量收取租赁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2.开发投入经营性税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证照,全部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3.如乙方未按时按量缴纳租赁费,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

  九、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十、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法律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变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同意长期租赁。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签证机关签证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承租方:____;承租经营者:____租赁企业名称:____地址:____、所有制性质:____帐号:____、经营范围: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

,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

  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权: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____________

  6.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附件:1.企业概况材料____份;

  2.____

  3.____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承租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

  承租方保证人:1.____

  2.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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