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02 20:38:3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租赁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租赁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 签订时间: xxxx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43号,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场地的相关配套设备:

  3、租赁场地的质量状况:。

  4、租赁场地作为 经营。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从xxxx年5月1日起至xxx年1月31日止。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元/月(大写:元/月)。

  2、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生效之日起 元(大写: 元),以后每隔三个月的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税费、押金约定

  1、乙方因使用租赁场地经营而产生的各项国家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签订本合同起1天内,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场地押金。合同期满若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押金无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五、水、电使用方式及费用管理方式

  2、甲方解除合同时派人采取如下措施:

  (1)停电、停水、封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停电、停水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将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交清,并将自己的物品带走,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其他按《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国家法律处理。

  九、合同终止及续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若甲方继续出租租赁物,且乙方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若甲方不再出租场地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原状归还甲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清理场地所遗留物品,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在承租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出租地块如因有项目开发、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将场地恢复返还给甲方,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xxx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人:xxx (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年6月1日起至20××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路五金公司负责人签章节 乙方:xxx(章)

  监证机关:(签章) 负责人:(签章)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合字第10号

租赁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会展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其用途

  3、用途: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画展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使用时限

  1、乙方使用租赁区域的时限为每日9:00时至22:00、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使用租赁区域;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限之外使用租赁区域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2、其他

  第四条租金支付

  3、租金支付

  1)定金:乙方在元。

  (最高额不得超过总价款20%)

  第五条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务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务:

  1)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原建筑照明;

  2)租赁区域内走道和公共区域内的清洁服务;

  3)在入口处提供票证检验;

  4)提供会展期限内的馆内空调服务。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间之外开放空调,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5)负责租赁区域的保险。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六条设施的使用

  1、甲方应在签约之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租赁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书面资料。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

  因甲方未如实说明而导致乙方办展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未如实说明而造成场地区域无法满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造成甲方场地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自费进行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应妨碍甲方场地内的其他展览或活动。

  3、乙方应遵守国家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除原建筑的照明用电外,其余用电乙方应该按照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支付电费。如对水、电的供应有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前7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租赁甲方家具等设备的,应提前7日与甲方办理租用手续。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所有租赁物品按原状归还甲方。

  5、乙方不得对甲方在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动和修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租赁区域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即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第七条展台搭建、设备安装和展品运输

  1、乙方所有展台搭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和环保的规定,并与租赁期限开始3日前与甲方保卫部门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关于租赁场地展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保险

  乙方有责任投保场馆租赁期限的公众责任险和工伤事故险等险种。乙方会展活动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关险种。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

  2、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3、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4、甲方负责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场地,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督;

  2、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责任维护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证据。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把自己及参展的所有物品一处租赁区域。有关物品未按时移出,甲方将视为遗弃物处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对上述物品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保证在会展期间不将展台私自出租、出售;

  5、乙方应当要求其参展商在会展活动中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6、乙方会展活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展出实际内容及标识必须与本合同所注明的会展活动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会展活动的,应减少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使用租赁场地,有违反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不是法人代表,其他人员可以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 租

  承 租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住宅 ;层高为 3 米,建筑面积 220.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196.79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精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乙方租赁 房屋做为员工宿舍 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年租金总计: ***** 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在该房屋交付之前,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或由该房屋产生的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该等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后十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装修的完好。

  第七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甲方和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甲方事先确认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转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为一方且无权将该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再次进行转租。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超出底商经营业态要求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20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28栏内船舶的水险价值的5%时,则有关各方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如何分担的比例作出决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及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种义务均是存在的。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东所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及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部参加此类计划。

  (b)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租船人应支付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费用,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c)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5栏)和悬挂第6栏栏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囟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d)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小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般的损耗除外。租船人应在租期内及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人应予保存和维修。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f)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第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20栏另有协议。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c)在按本条的付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附(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8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着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1974年约克枣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港口办理或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还船。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d)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31栏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30栏,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栏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伦敦仲裁或在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根据情况,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向另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第三部分

  使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在第29栏明确协议和说明的情况)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后,按第1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获得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e)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以及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果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办妥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证明书。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并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山场, 镇(乡) 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总计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万元,剩余贰万捌仟元五年后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xxxxxx客运有限公司__(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客运资质并在xxxxxxxxxx市注册的公司,乙方为坐落于xxxxxxxxxx市xxxxxxxxxx区内的企业。现就乙方向甲方承租xxxxx座客车作为班车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班车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车辆租金、租赁期限与运行路线

  1.运行路线: 1号车: AM:

  PM:

  2号车: AM:

  PM: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线路、时间等,但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

  2.租赁费用:每车每日xx00元(含税);乙方每月应按照甲方实际为乙方服务的天数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

  3.租赁费用内包含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空调暖风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保险、税费等,乙方不再承担除租赁费之外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4.甲乙双方应于每月5日前进行上月租赁费用对账。乙方在双方对账确认后且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发票的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班车租赁费用。

  5.租赁期限自 20xx 年__8__月_1 日至 20xx 年_7_月_31_日止,为期三年。合同终止时,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以及重大事故存在,乙方优先承诺再行租赁该车辆两年,但租赁价格双方可另行商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金龙客车(47人座)两辆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班车服务。(补充内容:车况应明确包括行车证、产权登记证等)

  2.甲方提供的车辆应具备能够证明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道路上行驶的客运资质和条件。另,甲方提供的车辆不得对外设臵担保、质押等。

  3.甲方拥有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的所有权,须承担对班车进行保护、管理、维修、养护等义务,甲方须为班车配备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班车驾驶员,其与乙方不具有任何直接劳动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在任何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甲方须作为当事方负责及时处理相关交通事故,承担相关交通事故之赔偿责任,乙方不对班车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自燃、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相关乘坐班车之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甲方须对全部相关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按规定缴纳车辆各种保险,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凭证及文件予以证明。甲方必须保证所有保险合法有效。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保险资料予以检查。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赁费用。但甲方须在每月对账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如因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而导致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燃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本合同生效时的价格10%以上(由于季节变化而造成的油料价格变动不属本条约定),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价格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8.在合同租赁期间内,如遇提供班车服务的车辆发生机械故障、交通事故、被盗等意外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调拨其它型号、规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车辆为乙方提供正常班车服务。

  9.甲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清洁,并提供安全优质、准时的服务。若车辆维护保养需要更换车辆,应提前2小时向乙方报告,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不能提供给乙方满意的服务,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甲方因故不能正点接送乙方员工通勤,超过双方约定发车时间15分钟(具体发车时间见班车租赁合同附件),乙方员工可自行搭乘其他车辆通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租赁有效期内的车辆使用权。

  2.乙方租赁车辆仅为客运,不得要求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或国家违禁物品。

  3.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甲方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以及严重事故或恶劣服务,乙方不得无故解除租赁合同。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乙方应保证所属员工乘坐车辆时不得人为破坏车内设施,否则造价赔偿。 由于乙方乘坐人员增加,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换车辆。 乙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概不负责。 乙方有权对甲方不称职的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如逾期30日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

  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应每天按时出车,不得无故延误或擅自停运。如果甲方在未经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运,甲方除承担乙方员工搭车上下班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每车2600元作为违约金。擅自停运累计三日或累计停运6次的,即视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4.因法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经有关部门做出证明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合同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同,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第七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租赁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为繁荣客运市场,双方本关共同发展、共同协作、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座旅游大巴车 台租赁给乙方作为旅游春运用车,甲方提供需两年以内的车辆,证件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春运证、车辆二级维护卡,省际包车牌、包车合同、包车发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体检证明回执、车辆承运人责任险)。

  二、车辆租用时间及租金

  车辆租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台车租金为 万元,合计春运租金为 万元。合同执行中乙方按实际用车天数支付平均日租金。

  三、付款方式及结帐方式

  第一次付款为 年 月 日提车时支付甲方万元,第二次

  付款为年 月日,支付甲方 万元整,第三次付款为年 月 日支付甲方 万元,乙方按约定方式付款,逾期甲方可追索乙方违约责任。

  四、春运用车甲方每台车配备两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吃住由乙方负责。

  五、租用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的以下费用:过路费、油料费、往返费用。

  六、甲方车辆运营时产生经济后果的承担方式,在乙方指定发车地,发生运政部门关于异地经营的罚款或造成扣车经济损失时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司机擅改行驶线路发生运政部门的扣罚的由甲方负责,因甲方提供无效车辆证件造成经济损失或驾驶员个人行为造成运政或交警罚款与乙方无关。

  七、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方式:

  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有义务进行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扣减甲方租金的条件:

  1、甲方驾驶员个人行为耽误任务的。

  2、甲方驾驶员驾驶车辆中不服从调度的。

  3、甲方驾驶员在工作中污油款的(十倍罚款)。

  4、甲方车辆机件损坏修理超12小时或事故无法行驶的。

  九、甲方向乙方提起经济索赔的条件:

  1、乙方强制甲方驾驶员违章行驶引起的经济后果或交通事故的。

  2、乙方未按时保养甲方车辆,引起机件损坏的。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

  4、乙方在租赁期间未保管好甲方车辆的。

  5、租赁结束车辆因乙方责任扣罚未处理的不能返回的。

  十、车辆交接费用:

  甲方负责在当地将车辆加满油交与乙方使用,租期结束,乙方在车属地加满油交与甲方,往返载客收入归乙方所有。

  十一、甲方义务及责任:

  甲方在租赁中需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乙方进站加班所需手续,及时完成乙方下达的运输任务,甲方驾驶员必须服从乙方管理,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十二、乙方义务责任

  乙方在租赁中需合理安排驾驶员的食宿,保证驾驶员吃好住好,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及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三、合同执行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违约金为20万,定金 万。

  十五、本协议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定本次灯光器材租赁及安装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演出项目:

  演出地点:演出日期:演出项目名称:设备交付地点:

  二、演出器材租赁及安装总造价: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时间,即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施工场地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施工场地的完好,双方应一致确定安全的施工方式。必要时,乙方应提供地毯、木工板及其它材料来保护场地设施。

  六、乙方须提前与甲方确认实施方案,并根据场地情况、舞台设计提供给甲方专业建议和意见,若因乙方未在活动前进行提前告知,导致活动中造成安全事故、场地损坏等问题须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须提供专人,与主办方就现场供电、场地占用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以配合乙方正常的施工进度。乙方进场后,若甲方临时改变施工地点、变更施工方式或增加设备数量,甲方应与乙方沟通,并作出相应补偿给乙方。

  八、乙方设备进场后,由甲方负责设备保管工作及办理撤场后的场地出门手续。

  九、本次活动的总用电量不低要求电量,甲方必须保证将总电源提供至舞台内区域。

  十、活动演出器材的安装搭建由乙方全权负责。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确保施工人员正确安全施工,现场因施工问题或演出过程中,因乙方搭建的设备造成包括工作人员、演员、施工人员、观众等人身伤害等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十一、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提前到位,对演出器材进行全面的检验、调试,以确保器材设备能正常使用,保证演出的顺利完成。同时,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全程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确保演出器材在演出过程中正常运行。

  十二、活动执行现场乙方工作人员需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作业时间及作业要求,若因乙方施工进度(除人力不可抗拒的问题)造成活动不能按时交台、彩排、活动不能按时如期举行,相关后果由乙方全权承担。

  十三、演出现场的安全秩序由甲方全权负责,由于甲方现场安保措施不力造成乙方工作人员身体伤害及设备丢失、损坏,甲方必须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因违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演出器材租赁款支付乙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付款,将按合同总价的每天5%付给乙方滞纳金,直到余款结清为止。

  4、 若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因乙方未能按期提供租赁器材,或因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严重影响甲方活动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具体规定: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或由于并非当事人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附则

  1、 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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