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29 11:39:1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5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中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城镇私房租赁。

  (l)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2)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关于房屋的修缮义务。出租人应承担房屋的修缮义务,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缮给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如果出租人无力修缮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从而住房租赁也就成为解决公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住”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也会有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但应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无共同居住之人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之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第二,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

  ,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第三,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第四,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就要求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的时间。只要承租人未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示,出租人不得在这个期限内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如果出租人违反了该项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 磐石珠城路115-117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及房间内所有的货架等固定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 叁 年,自农历20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起至 20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止。

  五、 租金一年叁万叁仟元整(33000),交款方式为年缴。

  六、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八、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市场同类定价。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 ,其营业室面积约 平方米。

  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计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 元,房租在租期内,每次缴纳一年房租费用。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 公斤/ 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缴纳租金后拆除,甲方须退换乙方所剩余缴纳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 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个体户门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人: (签章) 代表人: (盖章) 电话: 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 _年___ _ 月_ ___日起到__ __年__ __月__ __日止,共计 个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_____ ___,每月租金_____ __元,租金按(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半年、年)的前 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注:1、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须缴付甲方的费用,按双方拟定支付方式执行。

  2、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在租金内,乙方需另行支付给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该押金作为保证金。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未发生损坏房屋设施,拖欠水、电、暖、物业费、租金等费用,合同期满时,甲方一次性退还。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承担。

  第六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A.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有权掌握了解乙方的基本状况。

  B.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2、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处理。

  3、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不道德或违法犯罪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

  第七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供乙方使用时,逾期每日承担 元违约金。

  2、 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承担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3、 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租赁期限依法顺延,乙方不承担此其间费用。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有赔偿责任。

  4、 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逾期每日承担应付费用千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进行非法活动、改建、扩建、装修,增扩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并恢复房屋原状。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金:

  1、 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承担该通知期内的全额租金。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设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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