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26 09:30:0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7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送达)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送达)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52号二层部分(具体位置详见平面位置图之斜线阴影部分),(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计租面积为45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

  (1)租赁该房屋仅限用于经营“某某某”店,并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本合同约定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若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租赁期满前6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交付该房屋的3天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乙方应按该书面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受领。

  3.甲方同意:自甲方交付该房屋之当日起说明,本合同项下所称的租赁期限均包括免租装修期。

  4.双方同意:在免租装修期内,乙方免付房屋租金,但租赁期限内(包括免租装修期)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其他与乙方使用房屋或营业有关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和期限按有关部门(机构)的规定/开具的账单或甲方的通知。物业管理费按人民币45元/平方米/月计算。

  第四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支付期和支付方式

  1.平方米/天,即月租金为人民93075.00元(玖万叁仟零柒拾伍元整),其中已包含人民币4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管理费。租金每叁年递增5%,即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4月 日的月租金为人民币97729.00元(玖万柒仟柒佰贰拾玖元整);

  2.该房屋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按每两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乙方进场装修前,金额为人民币186150.00元(壹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xx年7月 日前,以后乙方必须在距每一支付期开始的5天前全额付清各期租金。逾期或不足额逾期支付租金的,则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费用仅限以下汇款方式支付: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实际足额收到(以到帐为准)乙方某一款项的日期,为乙方实际履行该项付款义务的日期。

  第五条 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为确保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的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86150.00元(壹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2.甲方应于双方终止(解除)租赁关系、乙方已按约交还房屋,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且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 8 款约定向甲方提供书面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欠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5天内补足。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中载明的期限内足额补足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支付未补足部分0.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租赁期限内,甲方提供之上水及电力,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查勘无误认可其容量(照明及空调用电满足乙方的实际使用需要,其他设备用电容量为 KV)和管线现状。乙方应根据各类表具的计数(电表须另加计数的10%作为级差损耗分摊、水表须另加计数的6%作为级差损耗分摊,相关单价均按所属整栋大厦电力、上水部门出具的账单单价),按有关部门(机构)的规定/开具的账单或甲方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金额及期限将前述费用付清,相关违约责任等同租金。

  5.租赁期限内,有线电话或有线电视或网络线路的开户申请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乙方若根据经营确需申请水、电新装、增加、扩容的,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负责相关手续的申办及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任何损失。

  6.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自费负责经营所需之消防、环保、卫生、质检等的申请和验收合格,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对承租房屋现况了解清楚。

  第六条 房屋的装修和维修

  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甲方维修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非因乙方不当使用所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至良好、正常可使用状态;超过合理期限乙方仍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装潢、设备添置,但其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须征得甲方同意;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和(或)有关相邻人、利害关系人同意的,由乙方报请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和(或)获得有关相邻人、利害关系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限内,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公共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通道、外墙)张贴、悬挂或以其他方式设立店招、广告、标语、告示、指示牌等物品,但其具体位置、方案(包括材质、承重和立体尺寸)或图纸应事先获得甲方、有关相邻方或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报批通过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6. 因乙方或相邻关系或相邻关系的其他承租方的原因,给对方或自身在装修装璜、设备添置(含广告招牌、防水、光照、噪音、排污、排烟)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甲方可协助协商解决,但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甲方该房屋的行为视为乙方对于该房屋处于符合乙方租赁目的和本合同约定状态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期限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应当由甲方提供的各项文件。

  3.有关该房屋出租之税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约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5.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既不构成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反行为的依据,也不在任何方面减免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反行为的权利和补救。

  6.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的3天内,如乙方不能全面且适当地按约完成向甲方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有权选择适用下列任一措施或并列使用:

  (1)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予甲方

  (2)于任何时间直接进入并占有该房屋,该房屋内乙方留存的任何物品(包括: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保管、补偿或赔偿责任。

  7.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活动,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须及时进行整改。

  8.甲方及经甲方同意的任何第三方有权携同该房屋未来的任何承租意向客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结束或提前结束前6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房屋。乙方应促使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建商、顾客、客户和其他任何与乙方有关的人士(以下统称“该等人士”)信守本合同中乙方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该等人士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该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规定的证照。乙方须确保该等证照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同时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证照的规定。

  3.租赁期限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和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与乙方营业有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可能就该房屋的各类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且该保险事故的发生可归责于乙方或者如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所称的与乙方有关的“该等人士”,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向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该对应部分的全部保费。

  6.该房屋内乙方财产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须在3天内仅限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除和搬离所有乙方动产物品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返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完好并符合日常状态,如有损坏应事先修复或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房屋返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经甲方验收认可。其余留存的任何动产物品及装修装潢、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须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未按本款约定全面履行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8.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60天内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注销登记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住所地、经营场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经核对原件后的复印件),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全面履行的,视为乙方未全面履行返还该房屋的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9、 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门头店招(甲方指定的区域位置,详见示意图附件)。

  第九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返还部分或全部该房屋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或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拆迁或依法提前征用、提前收回,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据本条第1款第(2)、(3)项可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甲、乙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之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出现前述违约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并退回乙方已付押金(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和剩余租金,且须补偿装修添附部分的残值;乙方出现前述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还须返还甲方给予乙方免租装修期的折算金额(以第一年日租金标准,按实际免租天数计算),乙方的全部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保管、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视届时情形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款第(1)、(2)项约定行使权利。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其它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2.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无权出租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切断水、电、煤等能源供应或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可无条件切断水、电等能源供应外,甲方另有权自行迁出该房屋内所有物品代为保管、收回该房屋另行出租、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乙方承租房屋内全部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视作自动放弃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发包,或擅自变相转租、转让、发包、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或擅自与他人联营联销、合作经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之经营范围、业态、品牌的;

  (3)在承租房屋内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的;

  (4)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致犯罪或者因违法违章行为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之行政处罚的;

  (5)逾期或不足额逾期支付保证金或租金或水或电等其他各项应付费用超过应付日15天的;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确认:一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本合同约定联系(送达)地址和人员寄递书面函件的,自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相冲突,则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合同解除本身外,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

  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 (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 ;(居住/商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共计____ 年____ 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 付____ ,每(□月/ □季/ □半年/ □年)交一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元整(: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 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 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视收视费

  (4)供暖费

  (5)燃气费

  (6)物业管理费

  (7)房屋租赁税费

  (8)卫生费

  (9)上网费

  (10)车位费

  (11)室内设施维修费

  (12)费用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1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苑XX层的XX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第2条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如逾期通知即视为弃权。

  第3条 甲方于本合同签字时已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随房交付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燃气卡各一张,电卡号XXXXXXXXX。

  第4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月X仟X佰元整,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5条 自20xx年X月XX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付,收款人名称:XXXX,账号(卡号)XXXXXXXXX。

  第6条 乙方应另付甲方租赁押金XX仟元整,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

  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及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并结清有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7条 甲乙双方经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系全新精装房,门、窗、水、电设施齐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8条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内配套的家俱电器有:XXXXXXX。以上家俱电器均完好无损。

  第9条 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读数为XM3、燃气表的底数为零。

  第10条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和家俱家电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开发商或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房屋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催告开发商维修或由甲方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维修费用。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改造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第12条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对自己在租赁房屋内所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3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包括防盗门钥匙水电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应当符合按照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并在返还时能正常使用。

  第14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壹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条 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X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第16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即XX市XX区XX路XX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第18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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