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管租赁合同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钢管租赁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管租赁合同 篇1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xx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xx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根据实际配合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有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严格执行:
一、 验收计量方式
钢管按过磅计量(供方所供货物厂家,由需方指定且尽可能便于供方供货)。每批交货的型号、价格、数量载明在送货单上,由需方代表签字确认,需方指定专人签收。上述任一收货人签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 交货地点
供方将货运到重庆某某工程项目工地内,下车费由需方负责。
三、 计算价格
1、在需方提交送货计划时,重庆地区货物市场价的基础上(需方与供方共同确认价)
a、现款时(供方货到五日内付款)不加价结算;
b、月结加价210元/吨结算,每月30对账,次月18日以前付款;
c、全垫资部分按所垫资金1‰每天结算,按实际天数计算。
供方同意以上三种结算方式需方可根据付款情况任选一种。
2、另外,供方代垫的吊装费和运费,需方每吨按70元结算给供方。
四、 结算方式
1、以需方代表签字确认的送货数量、金额为结算依据。
五、质量要求
供方所需刚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资料,需方每批钢材必须先检后用。如质监不合格,货到三日内通知供方,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供方负责退回来。制作的货三日内未通知则视为合格。若质检不合格,供方提供退货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供需双方结清全部款物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由本合同而产生的送货单、验收单及双方之间其他书面承诺均系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协商条款,达成的补充条款如有变更本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中相应条款自动失效。
十、供需双方共同声明,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供、需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达成。
需方:供方:
年月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日租金、修理、赔偿等。
财产
名称租用
数量单位租金
(元/日)清理刷油(元)赔螺丝
(元)赔螺丝帽
(元)租赁财产单价(元)
特殊钢管按双方签字的发货、收货单据为依据m0.008(5.7米价格为0.010元/天)
普通钢管 0.008 按市场价
扣件 只0.0080.10.50
顶丝 套0.0250.210.002.00
说明:1、按日历天数计取租金(出、退库当日均按全天计算);2、乙方无权对租赁财产自行改截、打洞、焊联、否则甲方拒收;3、架具类:钢管弯曲乙方负责调直,扭曲、电气焊疤痕与割裂瘪坑靠近钢筋规格折收;4、往返运输、装卸、码放由乙方负担;5、乙方拉租赁财产时必须验收,甲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使用中的事故责任;6、钢管规格:6m、4.5、4m、3.5m、3m、2.5m、2m、1.5m、1m。钢管规格长度误差正负10㎝。3米至6米为长管,3米以下至1米为短管。7、每吨钢管(260米)配扣件160只,拉扣件数量少则按比例算租金。十字、万向扣件重量:1.7~1.8斤。8、乙方不得将租用财产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使用,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9、乙方租赁甲方库内现存的财产。特殊钢管为:5.7米钢管,甲方提供数量为4000根(其中1000根为焊接管。)。根据乙方需要的实际需用量结算。出租方必须满足需方使用,不能发生停工待料。如遇春节期间报停一个月。
第二条 财产押金及租金的缴纳期限
乙方每月付租金一次,次月15日前乙方到甲方支付上月租赁租金。最后一次租金在乙方送完租赁财产60日内付清。甲方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于次月10日前送交乙方结算清单两份,乙方核对后签章交回甲方一份。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结算
乙方在送完租赁财产20日内必须到出租方进行结算,如乙方不进行结算,以甲方的有效票据,根据合同结算,乙方视为认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支付甲方。甲方以收据付款。
第四条 二期工程开工后,钢管的租用量优先考虑甲方,合同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款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租赁财产代理人的授权
乙方指派: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为代理人代表乙方租赁甲方财产按规格型号拉、送,定期同甲方核对收发单据及时与甲方进行租金结算,按期付甲方租金。如中途取消对其授权,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需变更代理人,乙方应至甲方办理具有上述内容的委托书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新任者拒绝发放租赁财产。乙方新指定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第七条 租赁财产期限
自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送清租赁全部财产。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限: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租赁财产,乙方付清甲方全部租金等款项废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双方协商。二、诉至铜山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执行或届时补充协约。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钢管租赁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传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5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 (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 租赁给 (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 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 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 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 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 元,当 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 × = 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 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 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 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 %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 %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 ,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 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 基数留利基金为 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 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 %。
7.甲乙双方对 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 年工资总额 万元,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 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 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 区税务局、人行 办各一份备案。
其他租赁合同:
厂房 土地 汽车 商铺 场地 设备 融资 仓库 房产 办公室 广告位 车库 柜台 复印机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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