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17 13:05:1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租赁合同模板汇总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租赁合同模板汇总10篇

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数量、租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预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际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赁物并实际使用的第二日起计算;实际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为准;如止算日期顺延,需继续租用,承租人应于预计止算时间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依据实际使用的租赁物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进行计算。

  2、支付时间: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地点、验收

  出租人应于承租人通知租赁日期前 天将租赁物送至施工现场,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货地点码放整齐,并由出租人承担运费、搬运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以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清点和初步验收租赁物,并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对不合格的租赁物承租人有权拒收,出租人应及时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在承租人使用后,如发现租赁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应在 日内予以妥善解决,并由出租人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否则承租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将租赁物运至承租人指定的地点,租赁期限可相应顺延,同时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租赁物退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与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或仓库清点、验收租赁物,并由双方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如出租人对回收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应在实际租赁期限截止后 日内把租赁物自行清理出场,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出租人未能及时清理,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赔偿(损坏、赔偿价格表附后)。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合同相关规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对因政策、政府行为等特殊情况和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期间和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间租赁费。

  2、出租方的业务员在履行合同时必须提交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出租方如更换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承租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体现双方合作的诚意及加强巩固双方合作关系,双方相互承诺,合同债权不转让给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都属无效债权、债务转让。

  4、出租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满足承租方项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过程中,如经承租方连续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时供应、更换时,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国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在建委等部门的备案资料。如因租赁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担。

  6、各种租赁物的进退场由承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为发展村级经济,盘活原废弃石材厂用地,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将稻湾村石材厂租赁给乙方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原废弃石材厂租赁地约10亩,临时建设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面积按实际占地为准。

  2、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地费每亩600元,第一次进场建设时预付三年租金 元,三年后,年租金每年2月16日前付给甲方。具体面积及租金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3、乙方租地期暂定为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继续租给乙方使用,每亩租价另行协商,若乙方租期满,乙方不愿意继续租地,乙方可撤走建设物,也可协商转让给甲方。

  4、乙方在租地期内,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经营的优良环境,甲方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甲方派一名村干部专门在施工现场协调关系,并保证不能影响乙方工期。

  5、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建设临时厂房,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施工、经营生产安全由乙方负全责。

  6、甲方负责协调电通、路通、水通,其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一个月时间完成电通、路通、水通)。

  7、施工平场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甲方派员协助,周边村民协商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安全生产,坚持维护施工顺利进行。场地平整后,临时建设用工优先甲方。

  8、甲方必须提供临时用地国家规定正常所有手续证照。

  9、乙方厂区整体施工完成后,进入正常生产作业时,如有外来人员及村民来厂区闹事或干扰正常生产,甲方应负责协调并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两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两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两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两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两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两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两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电话: .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移动厕所租赁协议,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自行选定的移动厕所样式和蹲位数量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根据双方协议移动厕所由乙方自提自运或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费有承租方负担)

  第三条 乙方应在租赁前,查看移动厕所的外观、设备情况是否完好。乙方应提前准备至移动厕所的上下水管线、电源等,甲方为乙方免费指导安装。

  第四条 移动厕所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移动厕所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移动厕所上增加或拆除任何

  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移动厕所的使用和完好情况。

  第六条 移动厕所租赁期限为___1天__,租期从供货之日起,至收回货物止,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多于租赁期限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为每天 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吊运费为 元,

  第七条 移动厕所在乙方租赁期间,发生损毁、丢失或因其他原因是标的物不能完整回归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价值以《租赁厕所货物清单》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定金 元。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方收到货物保证金之日起生效,货物完整回归甲方后为止。

  第十条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按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在房屋正式交接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赁合同 篇6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遵照执行。

  一、项目:

  甲方愿将位于***********自有门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

  月租金为1600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前三个月的门面租金。以后均按照先交三个月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进行交付店租(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四、水电费结算:

  甲方提供齐全的水电设施,让乙方使用。水电费先由甲方按月跟供水电部门结算垫付,然后再由甲方跟乙方结算,收取费用标准与水电部门标准一致,结算时间定在交付店租之日(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五、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本店面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店租金。

  2、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的押金,在合同期满,乙方若无继租意向,乙方又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但在此合同签订之后未满一周年,乙方要求退出租赁门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不管合同是否期,乙方在使用门店时,如有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拆变,如乙方需改造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有保护好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的义务。门店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如下:

  (1)包括移动玻璃门4扇、玻璃门铝合金地槽轨2条、门店不锈钢侧门1套、店内单间门1套、卫生间玻璃门1扇、空调2台、壁扇2台、木沙发床1

  张、带钢化玻璃面木茶几1张、木电视柜 1个、木橱柜1个、壁油画1张、不锈钢垃圾桶1个。

  (2)包括水电配套设置,水表1个、水龙头开关3个、洗手盆1个、电表1 个、漏电开关1个、电光管及管座3套、电线插座开关多个、排气扇4台、有线电视线1条。

  以上所有财产和配套设施在出租前经双方检查均属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或者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租赁时间,应当注意卫生,保持墙壁清洁;不能进行会产生油烟性的活动,如炒菜、油炸食物等,以免给门店造成污染不洁;不能把一些难溶易塞之物扔入厕所蹲位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如有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6、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店,终止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满,双方在租赁时间若无纠纷争议,能较愉快地履行权利与义务关系,甲方若不是自己要使用门店,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继租的权利。

  六、合同确立形式

  根据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7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的施工电梯租给乙方使用,其有关约定如下:

  1、 ————————————————————

  2、 所用工程名称、地点:昌吉市长宁南路晶彩城住宅小区6#楼。

  3、 租赁时间:按实际天数计费。

  4、 ——————————————————————

  5、 结算方法:

  6、 设备押金:无。

  7、 施工电梯进出场费50%(包括电梯运输审验、拆装)

  8、 租金自经特检所出具的检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30天内结算并支付当月租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将施工电梯停用或拆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阻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己承担。

  9、 乙方使用完毕书面报停后停止计费,报停后一星期内结清所有费用。

  10、 设备在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人员不得乱动,损坏按原价赔偿。

  11、 在使用当中如出现故障而停机时间在连续5小时内不扣除租赁费及人工费,超过5小时,按8小时一天计算扣除租赁费和人工费。

  12、 电梯进场后的安全有乙方负责。如遇大风等不适合施工的天气,乙方强行施工及违章指挥、人为操作失误等因素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

  13、 电梯的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图纸规范、设计要求制作),如因电梯基础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14、 如乙方和建设单位或其它发生纠纷,乙方退出建设单位施工地,造成设备被扣,乙方必须按照塔机原价金额给甲方,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15、 乙方必须在停止使用塔机前10天内通知甲方。

  16、 本合同未说明之处按安装拆卸合同执行,如果有相抵触的内容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租赁费已包括所有费用,因此安装拆卸合同中并不涉及任何费用。

  17、 以上各条款望双方遵守执行,出现争议友好协商,调解。不愿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律部门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租赁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为加快陕西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屋面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基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平方米面积的现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将上述房屋和场地用来安装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及铁塔、天线、7/8英寸馈线、空调、走线架及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 。(自日 至年 日)

  2. 乙方租用房屋和场地的年租金为 外空间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在楼顶架设的桅杆或铁塔、空调外置主机放置及WLAN设备、抱杆配重杆、天线、五类线、交换机等附属物费用及发票税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 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支付壹年租金,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年场地租金的租赁业或地税通用发票后1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账号(见第五条)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4. 税务条款: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甲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 甲方应提供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收 款 人:

  帐 号:

  开户银行:

  三.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基站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机房提供15千瓦的用电量,并保证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 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 甲方楼顶层面提供给乙方设立天线及空调室外主机使用,甲方不得在天线前方放置物品阻挡乙方天线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楼顶架设桅杆,需在甲方周围场地埋设地极,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房屋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因故不能及时维护,乙方有权先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下一年的租金中扣除。若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与房屋附着装修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

  7.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8.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房屋和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9.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基站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 元/度收费标准。如遇电力部门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2.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房屋和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 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屋面损坏由乙方负责。

  5. 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

  五.特别约定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技术进步的原因,导致乙方基站不能使用或使用已无必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乙方已支付的当年租金不得要求退回或仍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的

  年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外,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 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租赁房屋和场地,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超过期限10日仍未提供,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

  失,甲方负责赔偿。

  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

  七.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八.其它

  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名称)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授权代理人:

  附件一: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条款,如有违反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向甲方领导或经办人行贿、给回扣、提供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谋求甲方同意签订合同。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总价15%以内拒付余款。

  2、甲方领导或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为个人提供金钱、物品、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依纪依法予以追究查处,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维护乙方正当的市场销售权益。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预计租赁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设备送回出租方仓库(适用于承租方自行安排运输)为准,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相关的条款自动顺延。

  第二条 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一) 押金:

  1.提取设备前先缴付人民币__ __元作为押金,于租赁设备退回时,无息退回给承租方。

  2.押金不可用于对冲

  租赁期间租金,如承租方有欠款未付清,出租方有权先从押金中扣除欠款后再退还余下押金给承租方。

  (二) 租金:双方签约后缴付设备前承租人先付人民币¥ 作为设备租金;后期租金收到出租方通知后_7_天内支付。

  第三条 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 租赁设备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 日;

  (二) 交付地点: 苏州市东桥镇聚民路66号苏州二建钢结构分公司厂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保险及责任

  (一) 租赁期间,承租方需确保租赁设备的完整,并对任何损毁及遗失作出赔偿,正常损耗除外。任何损毁或遗失出租设备的赔偿费用会根据当时再购置同等全新设备的款项包括运费、关税及保险等, 并会适当地按折旧价计算。出租方亦保留权利收取因该次损毁或遗失事件而引致之租金损失, 直至补购之设备送抵出租方为止。

  (二) 在租用期间,所有设备仍属出租方所拥有。如承租方不履行合约条款或不依指定时间内缴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所有出租设备,而一切牵涉的费用需由承租方负责,并有权索偿过期还款利息,月息为一点五厘。

  (三) 在租用期间,未经出租方作出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擅自把租赁设备转移使用地点、分租、转租、抵押、替换或改动租赁设备。

  第五条 设备的使用及维修

  (一) 承租方在使用地使用前必须先进行试走以确保地面平整并可承重 ,试走时必须把操作平台降到最低,试走时机器不会下陷或颠簸方可上升工作。

  (二) 使用方确保使用人明晰合同附件安全须知(规范),并确保按章作业以保证安全。

  (三) 出租方会为该租赁设备作定期维修保养。但承租方有责任为该机械作每天例行检查,并为电池充电。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因不可后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构成预期违约时, 经另一方催告后仍不不履行, 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如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字确认的传真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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