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仓库租赁合同样本
临时仓库租赁合同样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予共同信守。
一、 租赁仓库座落于宁德市蕉城区闽东大广场G幢一层使用面积270平方,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20xx年3月6日期至20xx年3月6日止。
二、 租金
仓库月租金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为季付一次,共计肆万零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必须在租赁期间生效交付)下次的租金应提前5天交清否则算违约。租赁租金满一周年,以每年10%递增。店面押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四、租赁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水、电、物业费和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仓库借口,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室内装修,在期满后不得拆除,得归甲方所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其他可移动设备归乙方所有。
五、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该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因安全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该场所楼体损坏,由乙方赔偿修复。
六、 在该协议履行期间,若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壹万元。
七、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如有需要续租,按市场价格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年 日 月
临时仓库租赁合同样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乙方工厂拆迁,需要短期租用仓库存放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璧山工业园区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3600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仓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5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年递增5%。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租金共计人民币82080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捌佰元。计算方式;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包干(含库房的水、电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元包干),每月租金计68400元,大写陆万捌仟肆佰元。
2、房租按季度交付,乙方应于每季度末31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六、转租
乙方不得转租。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八、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原价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
十、特别约定
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至少为一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租金。
承租方(公章):重庆九鼎教具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公章): 代理人(签字):
临时仓库租赁合同样本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郑州市市金雀路188号出租给乙方,其中场地600平方及一间办公室,每月租金为2500元整。
2、乙方租赁场地用于存放商品车辆(含微型轿车)。
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4、本合同租赁期为年 年日止。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内起,甲方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租金自场地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5、租金每月交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当月租金2500元(二千五百元整)交付甲方。甲方不提供租赁发票,场地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场地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保证乙方商品车辆的安全;乙方使用中,调动车辆时需通知甲方,无乙方人员或调车单时,甲方不允许调动,晚上乙方可安排人员和甲方共同承担夜间安全。
8、甲方为乙方租赁的场地安装水、电表,在租赁期内,场地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9、合同期满1个月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续租,合同到期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场地,乙方添置用于经营所有的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全部搬离。
10、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场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当日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场地严重受损,或乙方承租的.场地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其他损失,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目标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出租权。本租赁合同是对目标土地唯一及排他的租赁。至本合同签署日止,目标土地未设置抵押权及其他影响乙方行使租赁权利的权利限制。
2)甲方保证目标土地符合乙方的使用用途,保证乙方以该用途进行相关报批手续时不会受到阻碍。
3)租赁期内如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就目标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纠纷,甲方负责抗辩及承担一切费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不具时间限制的保证、承诺、责任或其它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如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中途解除本合同。任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乙方所缴纳租金。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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