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2、交纳方式 ;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
四、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由承租方维修和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生产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内安全生产工作。
七、厂房转租和归还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设备归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八、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取土只能用于本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购设备,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撤走。
5、如出租方需要使用租赁厂房,承租方无条件退还。
6、场地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和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九、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 (签字)
承租方: (签字)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地、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属第层,租赁建筑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甲方对该厂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凭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至年月日止。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未按期归还房屋,甲方可选择停止供应水、电和蒸汽的方法,促使乙方中止生产经营活动来履行合同;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元。租金由合同的第三年开始每年按照%递增。本合同租金金额为甲方收取的净租金,与租金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缴纳税金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房屋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月日前支付,逾期由乙方承担日%的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折算方式见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在每月规定之日前付清。逾期由乙方承担日1%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共用电梯所产生的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由电梯的使用者共同分摊。
3、所有乙方使用的、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在每月前付清。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租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生产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有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承诺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达标、排放达标。如乙方违法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按规定须前置审批的,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为规范管理,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和装卸。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生活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每月承担给甲方垃圾清运费及现场管理费伍佰元整,该款在支付房屋租金的同时付清。生产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的性状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条例,构成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环保约定
1、乙方使用的助剂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厂家的助剂,不可使用会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的原料,尤其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含磷、高氮助剂。对产生特别污水的设备征收专项污水处理费用。
2、乙方在取得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之前,厂区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化品。
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染料或者助剂。
4、乙方排出的污水中不能有固体杂质或者垃圾(比如果壳烟头等,这些物品会阻塞污水管道,会引起严重后果)。
5、乙方需要无条件同意甲方在环保和污水处理上任何合理要求,配合甲方污水处理的工作。
6、废气不准直排必须经过过滤后达到环保要求才可排放。
7、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8、以上约定,如果乙方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少量工业废水的排放,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排放管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由乙方负责。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每天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可以停止供应水、电、蒸汽,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7、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蒸汽的接入端口和接入方式,同意在乙方在接入端安装独立的开关和计量表,但从接入端口到乙方所在地位置及用于接入相关的计量表、管线、开关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水、电、蒸汽的使用量按甲乙双方另行签约规定的用量使用。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府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和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因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三个租金。如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水、电、蒸汽、及物业费用计算方式:
用水计费方式:水费组成,自来水厂收取的自来水费,开发区收取的纳管排污费、以及工厂自己污水处理维护成本费,特殊设备加收特别污水处理费。排污许可指标由甲方负责购买,使用人根据排污总量分摊一定比率的费用。
用电计费方式:电费计算以类峰谷为电为依据计算,加上变压器无功损耗容量值,以及按照实际使用比例分摊,甲方每度加收一角用于分摊变压器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用气计费方式:按热电厂给予的单价计算实际使用量,并且按照用气量分摊蒸汽损耗。甲方每吉焦征收三元用于分摊蒸汽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物业收费每月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安保费元,保洁费元,职工车库充电费元,其他管线、绿化等维护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居间方(丙方):南宁三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鲁班路93号瀚林华府8栋A014号商铺 电话:0771-3177775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互利的弎上,经平等协商,现双方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物业
甲方自愿同意将座落于南宁市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结构为 房屋(铺位)及其屋内设施(飓家俱家电清单)在良好的状态下租给惭方。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给乙方。甲方保证对房产拥有合未能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有提分期分批 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产,对该房产的座向、面积、楼齡、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二、房屋用途
雇心屋使用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物业继续出租
或是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退租,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不退还押金,并按相关违约条款论处。
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个交款周期,应在前个交款周期最后一个月的乙方支付下一个交款周期租金给甲方。其中,每一个交款周期租金人民币 元。一年的收视同费陆拾元(¥60.00元),共计人民币 元。要求在签合同当日交付。
四、押金:
1、本合同签订当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秘由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退还时间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当日。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房屋使用费,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押所欠金额。如押金不足以抵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五、房屋使用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数字电视收视费、电梯使用费、维修基金等房屋作用费均由乙方承提一,并按物业管理处规定交付的时间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状况(详见该物业设施清单)交给乙方使用,并保证该物业设施清单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缺。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法律及公共道德规范,不得放违林海、易燃、易爆物品i得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等)。
3、乙方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因人为原因(含 电器使用等其他原因造成火灾)造成房屋及室内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如因自然原因损坏则由甲方负责修缮,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房屋使用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房屋使用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乙方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茂名市政府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广东省茂名市 的厂房,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甲方同意出租的租赁标的物为甲方拥有财产权属的位于广东省茂名市 的厂房(包括相应配备的职工宿舍和食堂),但该土地、厂房原所配有的工业设备、设施(除职工宿舍和食堂外)不在本租赁合同的租赁范围内,甲方应将租赁标的物的产权证明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附表。
其中:厂房面积为 平米。空地面积为 平米。宿舍位于 ,共 套,面积为 平米 。食堂位于 ,面积为 平米。
上述租赁物四至及面积见附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双方约定的租赁标的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乙方如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的,双方约定本合同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可以由乙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则在其国内设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后,仍需就其国内设立的公司因本合同承担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使用
租赁标的物自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租赁标的物现状将租赁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物内归属于甲方的原有工业设备、设施(除职工宿舍和食堂外),甲方自租赁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 0日内自行负责清理转移,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可根据租赁使用用途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自行建设水电设施、制冷设备等工业设备、设施,但乙方的装修、建设工程不得损害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如确需改动的应提前 5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需报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应书面委托甲方向相关部门报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托办理报批工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乙方的装修和建设工程期限为一个月,甲方给予乙方在装修和建设工程期限内免租金的租期优惠,乙方装修和建设工程工期超过甲方给予的租期优惠期的,自租期优惠期过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管理费用。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租赁标的物租金为人民币 3.5 元㎡月(其中:厂房月租金为4.50元㎡;空地月租金为 .00元㎡;食堂月租金为4.00元㎡;宿舍月租金为4.00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一天开始,共计五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发出租赁标的物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甲方清理转称原有设备、设施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乙方的接收延误;
(5)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6)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乙方的租金交付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首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二个月租金计算),该保证金自本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由甲方返还给乙方;租金交付采用月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最后五日内一次性交付下个月租金,乙方的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收款人,甲方收款后开据收据给乙方,乙方第一期租金交付应自甲方给予的租金优惠期最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租赁标的物的管理费。管理费双方约定按每月3000元包干(包括保安、环卫、绿化等费用的分担),由乙方向甲方缴付。管理费的缴付与租金交付同步。
2.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3、双方约定将乙方租赁标的物区域与甲方其他地域分区管理,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区域内的管理;但租赁标的物区域内涉及应由甲方负责管理的部分仍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当配合协助甲方的管理。
4、乙方车辆、设备经由甲方管理区通道进出租赁标的物区域的,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详细通知;对于因临时突发事件而进出的应当在甲方门卫处临时登记,事后报补通知;乙方工作人员出入中润工业城须佩带工作证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工作证样件,如乙方工作人员未佩带工作证的,甲方有权拒绝其工作人员入内,乙方就此应承担向其工作人员进行出入规章的培训教育责任。
5、管理区内所及甲方其他共公休闲、休息设施、设备和场地等,甲方无偿向乙方开放使用。
6、乙方承担其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和生活安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管理区界定为租赁物使用范围内(详见界至附图)。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应为其租赁使用的租赁标的物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电表等计量设备,如通过甲方统一缴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依据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数据向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现有变电设施不能承受乙方生产经营负荷的由乙方另报建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
2. 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3.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甲方之日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标的物用途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如乙方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变更用途,但甲方有权依据变更后的用途要求对租金进行相应上调,具体上调幅度由双方议定。
乙方应依法报批租赁标的物用于工业生产所及的环境影响评价;甲方按现有消防系统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如需变更现有消防系统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协助。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其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甲方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物,如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安装、装修或建设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工业、生活用水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租赁标的物,记录、检查、测量、维修。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标的物保护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租赁标的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租赁标的物。如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租赁标的物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降低租赁标的物在租赁期间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三条 甲方紧急进入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租赁标的物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四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的生产经营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当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理性进行监督。
3、乙方生产工艺、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不得对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如因此产生对甲方和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生产工艺、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问题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引发社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情势变更条款
根据国家物价上涨指数,本标的物的租金每年递增5%租费。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就租赁标的物招租或出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 )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凭期内,如甲方因法定事项至租赁物产权变更的,乙方可选择向资产拥有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和解除本合同之任一方式处理,乙方采取解除方式的,乙方已多缴交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还。
第十九条 交还租赁标的物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以及产生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各自承担各自损失。
第二十二条 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另一方,应以有记录的另一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另一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
如一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3.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4.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附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_______ ,_______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_______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 亩,东西宽米,南北长 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从20xx年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xx年 月 法律责任。如因此事务造成乙方停工、停产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的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
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合同有效期: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xx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xx]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
【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
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甲方】3【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
【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
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厂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市非住宅用场地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在签署本场所租赁合同,并在本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经友好协商所确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场所的地址和面积
1.1本租赁地址为:____________产业园区,厂房设计编号____________
1.2厂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1.3结构:钢筋混凝土建筑。
2.租赁场所的使用
该租赁场所可由承租人以其在____新区成立的公司合法使用,开展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其中包括用于车间、办公室、产品展示厅和仓库等。承租人未获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承租人承租本合同项下的厂房后,如其在____新区成立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使用租赁物,则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义务自动转于该子公司。
出租人可以将其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中所有权力和义务将自动转授给第三方,承租人将直接与第三方发生租金收支往来,但物业管理费及电力设备租用费还是由甲方收取。
3.租赁期限
3.1 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场所为____年(“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但双方必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
4.租金的金额及支付
4.1 租金为:人民币每月________元/平方米,一年的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租金应按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次在新三个月开始前十五天内支付。第一笔租金及物业管理费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4.3 承租人应支付一笔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相当于 3个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保证金不计息,在租赁期满经清算后如有多余即退回。
5.租赁场所的交付
5.1 甲方应在租赁场地交付乙方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乙方没有到场,则视为该场地已交付。
5.2 双方应共同检查该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并且办理交付手续。
6.厂房状况
6.1 乙方应保护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厂房结构。
6.2 如有必要,在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建筑进行一些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的变动。但承租方退租时应保持原样。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拥有产权。
6.3 设施
6.3.1 供电: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kva的电,变电所至厂房的连接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rmb________元/kva/年向甲方交付电力设施租用费。租期从正式供电之日算起。交付时间为每承租年的第一个月。
6.3.2 供水:甲方提供d40mm水管到厂房水表外侧。
6.3.3 通讯:由中国电信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6.3.4 承租人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按实结算,由承租人承担。
7.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保证租赁场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7.2 出租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向承租人交付租赁场所。
7.3 出租人应确保租赁场所使用的安全,并负责管理和维护工作。除了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提供以下服务:
清扫公共区域并收集日常的垃圾;
维护绿地;
其他任何相关应该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服务。
7.4 承租人应及时地支付租金。
7.5 承租人应在租赁场所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义务照料租赁场所的所有设施,并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除非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无权将租赁物转租或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7.6 如出租人将本租赁场所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则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出租人应在转让前一个月告知承租人。
7.7 承租人应当在本合同到期时履行归还租赁场所的手续。
7.8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内所受到的财产、人身损害与出租人无关,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负。除非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过错。
8.违约责任
8.1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0元,代出租方交付租赁厂房时冲抵押金,如承租方拒绝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接收厂房,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8.2 若出租人不能按时向承租人交付租赁场所,则每超期一
天,出租人应按三个月租金的0.5%向承租人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如果延期交付超过30天以上,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认具体交付时间,但承租人有权在通知出租人之时起终止本合同,同时出租人应双倍返还已收到的定金,并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
8.3 如果由于出租人的过失造成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场所,出租人应负责赔偿承租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8.4 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每延期一天按三个月租金的0.5%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延期支付超过60天以上,出租人有权在通知承租人之时起终止本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并有权采取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8.5 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承租人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有权从承租人处收回租赁场所并且不向承租人返还保证金和已支付的租金。此外,出租人可以就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要求承租人赔偿。
8.5.1 承租人在未通知出租人的情况下将租赁场所转租或转借或交付给第三方;
8.5.2 承租人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
8.5.3 承租人在未获得出租人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
8.5.4 承租人在未获得出租人批准而擅自改变建筑的结构,并造成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损坏。
9.租赁场所的返还
9.1 在本合同到期后的十日内,双方应办理完成向甲方归还租赁场所的相关手续。双方共同检验建筑和相关设施后应确认本合同的到期。出租人应于租赁场所返还后的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租人。
9.2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解约,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退还已交的保证金。如遇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但必须给乙方必要的搬迁时间。
9.3 如果因为乙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则乙方应在合同中止当日或甲方通知后10日内办理租赁物交接手续。
9.4 本合约到期后,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将本租赁场所归还给甲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月租金的三倍每月支付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9.5 乙方对于该租赁场所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0.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相关法律及法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方和乙方各自合法授权的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两份。第五份由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打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____________(“受让方”)。受让方在此承诺:在该转让之后,其将受本合同条款与条件的约束。
受让方(签字和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即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厂房(包括厂棚及一楼一层住房)坐落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
第二条厂房用途。
该厂房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厂房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全额租金(现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厂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的厂房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的厂房大修理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共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厂房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间,厂房防火、电、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厂房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厂房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安栏六社的厂房租于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共计________元,其中含履约保证金和押金_______元。如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或设备、房屋无严重损坏,甲方须退回押金给乙方。
4、乙方对厂房进行改建、扩建需经过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厂房租于第三方使用。
7、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乙方有任何困难,在甲方的能力范围内,甲方都有责任有义务出面调解,并积极配合乙方处理。
8、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在同等的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并在三至五年内租金不变。
9、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备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对设备、房屋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从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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