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4 23:47: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租赁合同范文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租赁合同范文十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签订地点:北京 乙方(承租方): 河北xx红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用仪器名称、租赁单价

  租用仪器名称:光缆线路路由探测器、便携式全球定位系统、气体检测仪、风机、自动光纤熔接机藤仓FSM-50S单芯熔接机,自动光纤熔接机藤仓FSM-50R带状光纤熔接机,微钻顶管机,抽水机、发电机,光功率计,光时域反射仪(OTDR),机械式接头及其专用工具,地下管线探测仪,天馈线驻波比测试仪,频谱仪,电焊机,路测仪表(支持GSM、TD、LTE各频段)

  租赁单价:以上仪器仪表58000元/年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仪器的租赁期限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5日,租赁结束后乙方将仪器归还给甲方。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租赁时间,实际费用的计取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含路途时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租用天数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七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租赁物品) 乙方出租给甲方的租赁物为 ,数量为

  第二条 (租金)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租金 元。

  第三条(租赁时间) 租赁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之日租赁开始日,以甲方向乙方交回移交租赁物之日为租赁结束日。

  第四条 (保证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为 ,保证金可用来充抵甲方对乙方应付的债务。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

  (1)在甲方接签订合同时若未向乙方提出租赁物性能缺陷等关于租赁物质量或使用能力的异议,则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毕具备正常质量和性能的物品。

  (2)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对该租赁物使用的注意事项,该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同时视为乙方书面形式告知的事项。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

  (1)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注明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为双方约定使用范围,甲方只能在租赁物使用说明书注明使用范围内使用该租赁物,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2)甲方只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无权向第三者转让,转租租赁物,并不享有使用租赁物抵押、转让、担保及其他一切权利。甲方未按本约定行使使用权以外的权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第七条(租赁物保管)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支付维修期间的租赁物租金与违约金。如造成租赁物灭失或维修不能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购买该租赁物时价格赔偿。

  第八条

  甲方不得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甲方违反上述约定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租赁物返还)

  (1) 当租赁期届满时,甲方应负责将租赁物运送到乙方住所( ) 返还。租赁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当按时返还租赁物,延期返还的,须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数的租金。

  (3) 甲方返还的租赁物必须保持原状,即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违反上诉约定,除不可归于甲方的事由,视为甲方保管不善。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解约行为)

  (1)甲乙任意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规定的,均视为违约,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 ‰。

  (2)甲乙任意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 .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除法定免责条款外,发生下列事由的,乙方免责。

  (1) 乙方对甲方尽告知注意事项义务的,甲方自身未尽注意义务造成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2) 甲方知道或当知租赁物出现故障或问题,并不及时(除法定可中止时效事由,未在当天内为不及时)通知乙方要求维修更换的,发生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3) 甲方未交付租金,乙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其后的维修义务。该期间因租赁物故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约定争议解决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解决地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法律风险提示:(给你自己看的,不需要打印)

  1、玩具需要消毒,如果发生吃进去玩具上的异物或者玩具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人家孩子生病,这很麻烦的。

  2、租赁最好别租给你很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如果一旦发生问题,很难解决,合同有时候真的是一纸空文,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你的请求。

  3、租金和保证金还有违约金你自己仔细考虑计算好写上,数字一律写大写,如:壹贰叁肆等,在括号内写上阿拉伯数字。

  4、如果是那种小气的人,还是最好不要租了。

  5、还有孩子是那种经常摔东西的,最好别租了,玩具弄坏是难免的。还有别指望人家不给第三人玩,比如亲戚家的孩子和小区邻居的孩子。

  6、还有如果是真正的名牌货,如费雪什么的,小心人家还给你的时候是高仿或者假货。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世邦魏理仕【康田·国际企业港】物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绿色植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植物的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1. 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径1~1.5米或珍贵品种):单价为 45 元/月/株,数量为 3 株;

  2. 大型植物(高1.2~1.9米):单价为 35 元/月/株,数量为 4 株;

  3. 中型植物(高0.8~1.1米):单价为 20 元/月/株,数量为 9 株;

  4. 小型植物(高0.3~0.7米):单价为元/月/株,数量为

  5. 时令花卉和水培花:单价为元/月,数量为合同总价680元/月,优惠后实价为600元/月(人民币陆佰元整)。

  【备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数量,则根据合同的植物单价,金额按实结算。】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为: ;

  第四条 植物品种:植物品种详见附件《绿色植物清单》,具体将根据环境和季节的变换,会作局部的调整;

  第五条 租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缴纳,自植物进场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预交一个月的租金;一个月后再预交第二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月租金不足20xx元的,需预交一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配送、搬运和更换的一切费用;

  2. 根据乙方的环境、采光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甲方负责对植物进行合理的摆放和搭配,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环境的美观协调;

  3.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自然损耗的费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与乙方无关;

  4.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定期对植物护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换的费用;

  5. 租赁期内,若出现租赁植物与附着体(如钵子、花盆、底盘等)被人为损坏,或非自然虫害(如蟑螂、老鼠、宠物等)造成的损坏则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6. 由于乙方原因(如经常开不了门、长时间空调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护理,从而导致植物死亡,乙方须按市价给予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续签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利;若双方无异议,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延期间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类推;

  若双方无意再延期合同,须在合同期届满30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件:

  本合同带有附件一份,为《绿色植物清单》;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章):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上海

  一、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柴油发电机组 台、 柴油发电机组 台,共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 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 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 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xx年 08 月 09日

租赁合同 篇5

  张××(以下简称甲方)

  李××(以下简称乙方)

  今为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地的老宅,经赵××介绍,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此老宅共有房屋九间,由甲方租与乙方居住,为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言明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分上下半年付清。每年元旦付上半年6个月的房租× ×元,7月1日付下半年6个月房租共× ×元,并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期付清应付房租,甲方也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所租房屋的要求。

  二、甲方原来放在此屋中的八仙桌壹只、五斗橱壹只、条几壹只,可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期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家具、设备以及门窗、墙壁,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按月付清,街道内按户征收的公共卫生费也需乙方按月交纳。

  四、老宅庭院中的三棵果树系甲方前人所种,乙方居住期间不得人为毁坏,如有人为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五、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老宅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曰期。

  六、此老宅只能由乙方及家人居家使用,不得用来当傲厂房、生产车间等,并不得转租他人居住或做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

  七、本契约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纸,效力相同。

  张××(签名盖章)

  李××(签名盖章)

  赵××(签名盖章)

  公元×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租赁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有关车辆、司机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交付甲方租赁车辆车牌号、型号、规格、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三证”复印件以便造册备案。

  二、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租赁司机要服从甲方管理调度,作业时间内随时出车,遵守业主方的土方卸倒指挥。

  三、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私自更换车辆、司机。如有更换的必要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甲方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违章罚款等车辆的一切费用及司机的住宿费、伙食费、通话费、保险费等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辆、司机自行承担,不列入甲方承担的租赁费。

  五、 甲方租赁乙方的车辆租赁费为 元/车/月,司机工资元/车/月,甲方从乙方车辆进场运输之日起计算租赁费、司机工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赁费和司机工资每5天支付1次。

  六、 乙方的车辆、司机在甲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甲方以外的运输业务,否则将视为合同终止,并赔偿甲方 2,000 元/车的违约金。

  七、 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货物丢失及由此引起的连锁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租赁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车辆、司机管理调度的权利,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管理调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享有要求乙方车辆、司机按照规定的时间把土方运输到填埋地卸倒的权利。

  3、甲方享有本协议范围内,对乙方车辆、司机过错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为乙方车辆安排运输的义务,并承担乙方车辆油料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在车辆故障时出车的权利和要求白天加班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车辆,每天班次作业为18:00到次日6:00,车辆作业每天12小时,并完成甲方交给的运输任务。

  2、乙方司机必须保证作业时通讯畅通,因乙方司机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司机必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在行驶时时速不得超速。

  4、乙方的车辆保证盖板合格,如出现道路撒漏情况则将承担清洁道路费用的责任。

  九、车辆交接:在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协议后,乙方车辆、司机必须按甲方要求随时进驻甲方指定地点。

  十、本协议自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如有需要终止或续约需要,须申请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 期:年 月日日 期: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承租方(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约1000平方米食堂(生活区)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两年,即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15日止。

  三、租金:乙方承租费为每月500元,全年为6000元。

  四、租金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在每年20xx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年的承租费6000元,以此类推。如逾期未交,超过30天,甲方将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的原有形状,更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如因乙方为满足需要对原房建筑进行维修,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可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单方转租,如确需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七、乙方承租期间应注重消防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该房屋的优先权利。

  九、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待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总务政工人事部(章)代表: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8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电话: 联系人: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安装内容

  甲方将咖啡机 台;售货机 台;共 机器设置在乙方提供的工厂内。

  二、 合同期为 20xx年 8 月 3 日至 20xx年 8 月 2 日。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对售货机及其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其他如机器出现故障48小时内故障必须消除。)

  2) 售货机内的饮料、纸杯等由甲方负责提供。

  3) 售货机内所出售的商品应质量合格,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规定,对到期食品及时更换,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等相关责任,并接受罚款200元/次支付给乙方,如给乙方造成严重后果时候甲方全部承受相关责任。

  4) 附加条件:

  乙方责任

  1) 不得私自拆、改售货机或设备,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2) 对甲方机器维修工作须给予积极协助。

  3) 必要时乙方人意变更售货机的位置及场所。

  四、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

  2) 如销售达不到预期。甲方可与乙方协商撤机。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置) 商品楼一套,归乙方经商使用。

  三. 经甲乙双方协定,每年租金 万元。(不包括房屋出租所得税,并由乙方为甲方向税务机关交清房屋出租所得税)。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一次交清。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万元,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和损坏原有设施,如果损坏按价赔偿,乙方可以合理装修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合同到期或乙方终止合同,为使房屋不受损,乙方不得拆除自己装修的设施,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费用。

  五.因房屋建筑质量有问题,正处诉讼期间,要求乙方简易装修,在合同期间,如果需要鉴定维修,乙方要全力配合,如果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如果鉴定维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按耽误天数计算,甲方按耽误的实际天数补给乙方,耽误的天数按合同期顺延的方式补给乙方,除此外甲方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六.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取暖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拖欠从保证金里扣除。

  七.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房屋。如转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只提供房屋,不参与经营活动,乙方自己采取消防、用电等安全措施,如有意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经营要遵纪守法,如果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后果自负。

  十.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 本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租赁方: 本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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