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16 05:12:4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租赁合同模板合集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租赁合同模板合集8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同乐建材市场 面积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______个月,从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月,共计(大写,(小写),房屋租金按 交纳.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电等设施押金 元/间,合计 元.乙方在合同到期退房时,保证该房屋、水、电等设施及房屋装修等基本齐全完好的前提下退还,否则不退还押金,押金不能充当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时,双方对所租房屋的顶棚、卷闸门、锁具、电器路线、玻璃门窗及其他设施进行验收确认,办理设施交接手续并在《房屋设施交接清单》上签字,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上述设施负责保管、维修.合同到期,按单交清,如有缺损,照价赔偿.

  六、乙方应先付清租金后,房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时应提前十五天,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八、乙方应按时交纳国税、地税和工商管理费.

  九、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门头招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并定期维修及时更新,如没有及时更新甲方强制更新,拒不更新的罚款100元,不得擅自在除门头招牌以外的区域做商户广告(包括立柱式广告、灯箱、上墙广告牌等),如有需要,必须按照《市场广告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否则市场将坚决取缔.

  十、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 ,改变用途前应告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之内应持续开门营业,未在市场管理办请假并批准的不许停业,否则视为违约.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满后,若要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十三、甲方的责任、义务:

  1.承担单房屋漏雨的维修(由甲方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2.承担商户开业半年内卷砸门维修,超过半年维修费自理,续租商户不享有此条款.

  3.承担上下水、电路等的维修各种消耗品需要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更换,维修.

  4.按工商、税务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

  5.有义务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协助乙方做好商户招牌,广告事宜。

  7.负责市场公共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十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缴纳各种费用。

  2.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商户公约》,服从市场管理,不占用公共道路,场地.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设备、财产等,不在租赁房屋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4.玻璃门窗,玻璃橱柜的保养和维修由乙方承担.

  5.由于商户管理、使用不当或自然损耗,造成的电表、水表、水龙头及其他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乙方承担.

  6.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租赁房屋及禁烟火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机电设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要报经市场综合管理办批准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房屋在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如有需要,报请市场综合管理办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装修后乙方不能自行拆除。

  8.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十五、违约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后,若乙方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乙方应加赔____租金付给甲方。

  4.合同生效后,由于政策原因,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合同,甲

  方应提前_____月通知乙方,甲方应该加赔_____租金付给乙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甲、双方协商确定.

  十七、补充附件: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九、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1.《主干道商户装修管理办法》

  2.《市场广告管理办法》

  3.《商户公约》

  4.《房屋设施交接清单》(一式二份)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方(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大写: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 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五)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超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出租复印机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出租 复印机 台(机型为: 甲方免费提供该复印机所需消耗材料(不包括复印纸)。为保证复印机的正常运转,甲方免费更换必需的零配件(乙方工作人员人为损坏的除外)。

  二、如复印机出现故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修复,因故障原因停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8 个小时(节假日顺延)。如超出24小时甲方无偿提供代用机。

  三、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使用操作培训及免费咨询。乙方工作人员应爱护复印机,按有关规定操作,不得人为损坏复印机。如复印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私自拆卸及维修复印机。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复印机押金人民币: 元。租机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息原数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须于到期前1个月内通知续签。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提前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租机期间人为损坏的应收取零件费,丢失复印机的乙方负责照价 赔偿 元。

  1、复印机租金按照每月元计算。

  2、超过十五天仍不交租者,甲方有权将机器收回而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出租期限暂定年:由日至 月 日止。

  七、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复印机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引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1、与合同效力有关的几个概念。

  (1)合同成立:合同经双方(或者多方,下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可以成立。合同成立一般均代表合同生效,或者说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个别情况下合同不一定生效。成立是一个时间点。

  (2)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产生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生效也是一个时间点。

  (3)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与生效不同,有效是一段期间。

  (4)合同无效:合同从签订开始,或者从某一时间点开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5)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在合理期间内满足生效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6)合同解除或撤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从解除或撤销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成立、生效和有效是当事人追求、希望实现的目标。合同无效是合同当事人尽量需要避免的情况。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对当事人不利;但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这时就要合同当事人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行使解除权或者撤销权;作为另一方当事人来讲,则应该充分考虑到合同解除或者撤销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并事先加以防范。

  2、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成立方面。

  合同成立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提四点。

  第一,主体合格。如果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应当提供公司经过最新年检确认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机读基本资料。如果签订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该提供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如果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应该提供身份证,证实年满18周岁。

  第二,双方当事人真实的签字盖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在合同上的盖章原则上应该是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这就有问题了,严格来说在合同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是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因此这种情况要避免。如果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则个人签字、加盖自己的私章也都是允许的。但这样由于个人签字、自己的私章没有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过,难以事后辨别真伪,因此最好是请当事人来当面签字或者盖章,并在签订合同时对照对方的身份证、确认身份情况后再由其签字盖章为妥。当然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三,要经过合法授权。如果单位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提供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其中载明具有签订合同的明确授权。在实践情况中,可能签署合同的人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还可能是经理、副经理甚至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这些人的身份必须予以明确,并在签约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第四,如果要签订的合同金额巨大,或者签订的是重大的合同,那除了上面这些要注意的情况外,还必须收集对方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经过工商登记备案的`公章样本、对方签署合同人员的签字盖章样本、对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等法律文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以降低签订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2)合同生效方面。

  生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法是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的。双方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但只要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将房屋出租,另一方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并按时交纳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由于口头合同在很多具体问题方面不容易讲清楚,一方如果不予承认的,另一方很难主张权利,因此租赁合同应该尽量签署书面,避免口头合同。

  第二,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双方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见,或者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没有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按期缴纳租金,双方维持现状的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这些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要通知出租人解除即可;出租人要解除的,应当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及时寻找新的租赁场所。

  第三,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形式除了书面和口头之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这种情况现在也很多见,双方没有签署合同,但都可以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合同法认可这种形式的效力,但是由于举证较为困难,电子邮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够作为证据,因此建议双方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达成合同一致意思后再补充签署书面合同为好。

  第四,生效可以附条件。上面我们讲了,绝大部分合同都是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之后就生效,但少部分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附有条件的。比如,有些合同约定,承租人预付的三个月租金到账之后,合同才生效;还有些合同约定,合同在双方办理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生效;甚至还有合同约定要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生效等等。我们认为这些条件的约定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约定都拖延了合同顺利生效的时间,并产生了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如果合同不能如期生效,浪费签约的人力物力时间不说,还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了履约的风险,特别是开始准备履行合同或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更加不利。因此特别约定生效条件要谨慎,法律法规有直接规定的除外。

  (3)合同无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内容比较复杂,大家在这里只要了解一下内容就可以。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司法解释》)的规定。如该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因房屋属于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的规定。这个规定讲,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这主要是指用于餐饮、娱乐、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的租赁房屋,如果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有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隐患,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故此类租赁合同无效。如不属于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则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这个问题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最终被法院确认无效的,则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原本合同无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但租赁合同比较特殊,承租人缴纳了租金后,实际使用了房屋,这部分利益无法返还给对方。因此采用“无效当有效处理”的原则,是法院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承租人实际使用了房屋,不支持合理使用费不太公平的角度来设定的。

  (4)合同效力待定方面。这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条。主要规定是:未满18周岁的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如果事后合理时间内获得监护人同意、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财产所有权人处分财产授权的,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具体情况这里不多讲了。

租赁合同 篇5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二、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乙方为甲方公司提供办公家具租赁服务

  三、合同标的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标的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包括:

  □ 家具租赁费用:

  □ 包装材料费用:

  □ 人工搬运费用:

  □ 家具运输费用:

  家具组装完成经双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标的100%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租赁家具;

  2、甲方保证在工程拆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和协助;

  3、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拆装及延时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服务人员安装并负责全部家具的调试至能正常使用状态;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零件或其所供材料以及零件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6、当甲方延期归还办公家具,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租用协议.如续签协议的金额加上本次合同的金额超过3480.00元,则本次租赁家具的`所有权归甲方.

  五、合同的生效、变更

  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生效后不得私自涂改,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2、合同的变更

  签约双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签署本合同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六、其他内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区_____________幢____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租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说明:本合同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以租赁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时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山林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向林权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登记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 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 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 合计租赁面积(大写): 。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 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 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

  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签章):

租赁合同 篇8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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