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4 08:52:2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摊位租赁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摊位租赁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摊位租赁合同汇总8篇

摊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盘锦钻二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钻二综合市场 东 02 号摊位,(长5.5m*宽4m),经营范围酒类,租期 1 年,即从20xx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实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当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押金 1000元人民币。待乙方不租赁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按市场规范要求经营,不得随意经营,一但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没收,后果自负。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5000元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设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电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摊位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业主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乙方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小区房屋(场地)临时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

  2、

  3、场地用途:

  二、 租赁费用

  1、租金标准: 元/月。㎡: 进场保证金/户。

  2、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或场地进行使用。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财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赁期内造成房屋(场地)破坏或损毁,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七、乙方只能在协议约定的用途和范围内使用所租赁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以外设置宣传广告。

  八、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进行装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十、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不续租,在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所交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第三条之约定,乙方有权拒绝缴纳租金。

  2、乙方违反上述五至八条之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摊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摊位基本情况说明:

  本广告摊位地址位于: ,

  本广告摊位大小: ,

  第二条:广告摊位用途

  本广告摊位只允许乙方用于产品的宣传,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从事广告宣传活动造成区域内环境破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广告摊位租金每月为¥ ,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整租金标准。在此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征收与本合同摊位有关的位置。未履行的广告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租金按 个月结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将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摊位使用权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正式提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按月须向对方缴纳月租金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租赁给其它商户。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摊位租赁合同 篇4

  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于的摊位给乙方。

  (二)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止(合计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年租金为: 元整( /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 第二年租金根据西门市场物价涨幅行情再行定夺,于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四)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摊位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 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 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摊位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摊位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摊位。甲方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八)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则支付给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1.1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2.1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2该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止。

  3.2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4.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4.3租期开始之后,上述定金将自动转为。

  五、租金:

  5.1租金年度数额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收款人:

  5.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支付日期以付出凭证日期为准,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发票。

  5.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11.1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6.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6.3如乙方拖欠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两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7.1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7.2物业管理费由承担,并按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8.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8.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8.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该房屋。

  8.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计算。

  8.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饮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9.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9.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9.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9.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9.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转让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天通知对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0.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放弃,由甲方处置。

  10.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单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1.1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处理:

  11.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大写:)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损失,则违约方还须就不足部份支付赔偿金。乙方的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元计算。

  11.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2.1其他

  12.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于办理各类证件)

  12.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产。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按市场管理要求项目经营。

  二、摊位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租赁之日起 日内交付摊位(含摊位餐车一辆)。

  三、摊位租金费用每月为 元,依照租赁期限合计费用(大写): 元(小写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摊位餐车押金费用 元,租赁期满经甲方检查无损后退还摊位餐车押金。租期内乙方应爱护餐车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摊位及其他设施。

  五、租期内水、电、卫生、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内乙方需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档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档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档铺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陈江街道办五一村委会吓塘仔村14号一楼,建筑面积约 120 m2。

  二、租赁期限

  档铺租期为 贰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档铺:

  1、利用承租档铺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4、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档铺,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则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的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合理适当的调整。

  五、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2500 元整及档铺押金人民币 5000 元整。租期第壹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500 元整,租期第贰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700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 1 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六、租赁期间档铺修缮

  甲方将档铺交给乙方后,乙方自行装修,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

  七、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档铺的质量或档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档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八、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档铺,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档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九、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期间双方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乙方在向甲方所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摊位租赁合同汇总8篇】相关文章:

1.摊位租赁合同

2.摊位租赁合同汇总9篇

3.摊位租赁合同汇总5篇

4.摊位租赁合同汇总五篇

5.摊位租赁合同汇总7篇

6.摊位租赁合同汇总六篇

7.摊位租赁合同汇总八篇

8.夜市摊位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