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合同集合7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会经常遇到各种合同的签订,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关于鱼塘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鱼塘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月 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
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将位于 鱼塘,面积为 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年,即从 年月 至 年月 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 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 有权不返还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
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九、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社员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将位于 鱼塘,面积为 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年,即从 年月 至 年月 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 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 有权不返还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
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九、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甲方将承包本村(查干土莫村)的部分鱼塘,转包给乙方进行承包。鱼塘范围:东起 ,西至 ,南到 ,北临 。(详见图纸)。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3年。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付期限
承包费用为3年5万元整。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费用:第一年:20xx年3月15日前交付2万元整;第二年:20xx年3月15日前交付1.5万元;第三年:20xx年3月15日前交付1.5万元。
四、承包具体问题
1. 承包期内,甲方负责协调保证鱼塘每年春季5月1日前供水至塘内平均深度0.5米以上;合理的供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遇供水紧张情况,甲乙双方可在鱼塘附近打水井一口,打井费用由乙方承担,水井抽水用电事宜由甲方协调解决。
3.承包期内,鱼塘四周土坝由乙方自行维修,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承包期内,鱼塘内芦苇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销售收入归乙方所有。
5.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优先承包。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有效性、连续性;如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不享受政府给予甲方的一切经济政策补助。
2.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管理,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干预。
3.承包期间,如果国家或油田占用鱼塘(如油田打油井用地及油田地调放炮等)造成鱼塘经济损失,乙方应得承包期内的鱼塘损失政策补助款,其他款项归甲方所得。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诉讼程序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仙桃市五湖渔场 分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 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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