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租赁合同范文八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概要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同时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车辆买卖与过户等相关手续,以确保甲方有一个良好的车牌使用环境,并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在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或其他需要乙方提供帮助时提供帮助。甲方: 身份证号: 拥有小轿车 终身所有权。
二、 租赁时间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提供车辆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 。首付 元,大写人民币: 。余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小客车指标书。积极配合购买新车。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乙方不可将车牌指标租赁服务中断或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求其违约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三个月的租赁费用。
3、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所指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若因乙方债务原因导致甲方实际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则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4、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租赁期间上车辆全险作为安全保障。如车辆出现一切交通事故与违法行为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使用指标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5、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分,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五、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 位于 (见附图) 场地提供给乙方停车使用。
第二条:场地用途
该场地用途仅限于 。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有关租赁费用
1、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金
该场地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
3、保安费-每月元。
4、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
乙方使用之水电费按表计量(电费 元/度、水费元/吨) 水电费随政府部门调价甲方有权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支付 的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标准交还租赁物后 30 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按 季 结算,固定费用 元/月。首期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7天内支付甲方
元。第二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元需在首季度末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房租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有效票据。
3、水电费按照实际消耗收费,每月在收到甲方的水电缴费通知单后,乙方需在7天内支付, 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正常水电供应。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场地的维修、保养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减损价值,乙方应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防火、治安、保卫、环保等
1、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等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服从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生火灾、治安、污染环境等情况的,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2、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情况,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对乙方车辆进行管理。
4、乙方车辆分固定、临时停放,固定停放的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向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变更所停放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临时停放车辆需乙方确认并向甲方门卫报告。
5、乙方应在租用场地内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7、租赁区域仅限乙方车辆停放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维修作业(换胎、加气除外)
第九条:物业管理
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甲方可自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重新确定新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赁押金(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将上期押金转入新的租赁合同中,如有差额须将差额补足,并提前十五天把新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第一期房租付清。
2、租赁期满时,乙方不再续租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后退还给甲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并在三十天内将租房押金无息退还于乙方。
3、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但又没有搬离该场地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的措施:
3.1、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0%。
3.2、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不再对乙方原租的场地进行供电、供水等。
3.3、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对乙方原租场地上的设施、设备、物品等可视为无主物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借他人或擅自将合同外车辆调换使用的又拒付费用的。
3、擅自改变承租场地用途的。
4、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累计达 1 个月。
5、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6、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对方。
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迁出该场地。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须履行完毕以下手续:(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向甲方支付__ _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合同总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甲方土地开发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
方,并应在 7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后合同才生效。
1、须经双方公司盖章并有代表人签字。
2、乙方支付完租场地押金和首期租金。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电话: 联系人: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安装内容
甲方将咖啡机 台;售货机 台;共 机器设置在乙方提供的工厂内。
二、 合同期为 20xx年 8 月 3 日至 20xx年 8 月 2 日。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对售货机及其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其他如机器出现故障48小时内故障必须消除。)
2) 售货机内的饮料、纸杯等由甲方负责提供。
3) 售货机内所出售的商品应质量合格,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规定,对到期食品及时更换,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等相关责任,并接受罚款200元/次支付给乙方,如给乙方造成严重后果时候甲方全部承受相关责任。
4) 附加条件:
乙方责任
1) 不得私自拆、改售货机或设备,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2) 对甲方机器维修工作须给予积极协助。
3) 必要时乙方人意变更售货机的位置及场所。
四、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
2) 如销售达不到预期。甲方可与乙方协商撤机。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发包方:铁厂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镇安永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第二分公司 经过双方商议确定铁厂镇铁铜村天安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定为镇安永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第二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铁厂镇铁铜村天安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工程河堤建设:长500米,底宽2米,面宽1米,高2.5米,共1875立方米
2.承包方式:发包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性承包给承包方,当地农民可参与做工。
3.工程期限:20xx年7月1日至 20xx年9 月1日前全部竣工,工期为60天。
4.工程价款:发包方以每立方150元,共28.12万元价格发包给承包方。
二、 工程要求:
开凿石方; 基础清理; 回填土石方; 浆
砌卵石护坡。工程竣工后,经双方验收后按实际 工程量结算。
三、 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图纸一份,并负责指定施工路 段范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施工,超出指定范围外的工程 量,甲方不予以计量。
2. 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现 场应服从甲方技术指导及县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 工程所用材料如:水泥、砂子及卵石等应符合质量标准。乙 方应提供相应材质证明。
四、 安全措施: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施工 路段的行车安全。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 不负责
五、工程结算:
本工程采用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一次性结算。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 七天内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 程款的 95%。甲方扣留 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一年 后,甲方返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对工程质量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承包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建设指挥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他们指出
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施工方不整改,建设指挥部有权停止其施工,并由承包方承担因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严把质量关,因承包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1.工程建设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工程延期承包方不负责任。
2.本合同以外工程量按照实际费用结算。
3.承包方若不按期完工,违约金每天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计算,发包方将在总价款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二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 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工业厂房 , 砖混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2、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退房,确认退房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押金,乙方收到押金后五日内必须归还甲方厂房,并缴清一切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物业费,任何一方都不得找理由拖延,如因一方违背此原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造成方赔偿对方。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定年限为 年,在合同签定的前三年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零捌元整);第四、五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厂房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由乙方在支付第一年租金时一次性支付完成。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合同即生效。乙方应先向甲方预付定金 元(大写:人民币 ),然后乙方入场装修,在xx年8月xx年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以及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一起支付给甲方,如过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但并不免除甲方应追究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4、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的两个月前支付下一年度全年的租金。
四、其他费用及相关事项
1、租赁期间(含装修期间,以下同),使用该厂房时所发生的使用费(不含与产权相关的费用及水电气开户费等)水、电、气、电话、物管费、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关于房子所有权所产生的费用),如涉及到没有注明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处理,双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如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造成停水、停电等一切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并赔偿对方。
2、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对方先行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若责任方逾期未向对方支付,对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违约方需在规定时日内补足相应款项。
3、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管道与线路(无论房屋原有还是乙方自行改造增设的)等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修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房屋原有的附属设备设施不是因使用不当损坏的由甲方负责费用(如质量问题等)。
4、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相关的项目如不遵守致使对方承担责任的,逾期支付或逾期xx年度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约定方式立即收回全部出租厂房,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债权债务及其他形式方式和纠纷影响乙方使用厂房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付,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回避。
九、合同解除
1、租赁期满,合同解除。
2、该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等)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对方,但需要双方积极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3、该厂房因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赔偿对方(但具体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解决)。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厂房达15日及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
5、乙方逾期15日及以上仍未足额支付该厂房租金、定金、押金或逾期15日仍未补足厂房租赁押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6、乙方擅自将租赁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擅自违法改变厂房主体结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7、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解除合同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等,未按时足额支付或补足其他费用、因对方原因致使另外一方先行承担责任责任方未及时向对方支付费用的,应按未付金额的每日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除按上述比例向对方支付应支付日至合同解除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按当年度租金的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租赁期内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押金的数额赔偿违约金外还需另外赔付对方一切损失,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协商条件双方签字解除。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如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2、 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3、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4、若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或者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到厂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成都龙洋据物业有限公司留一份存档,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说明:本合同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以租赁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时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山林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向林权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登记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 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 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 合计租赁面积(大写): 。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 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 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
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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