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位租赁合同锦集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铺位租赁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铺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 层 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现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摄影照相馆使用。乙方改变上述经营范围,需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变房屋用途。如果乙方超范围经营而受政府部门干预,则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堆放有毒物品、爆炸类商品;不得堆放影响 业主正常生活、工作的物品;不得堆放影响“卓越幼儿园”师生正常办学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否则产生任何法律纠纷,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第一、二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三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四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五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个月的租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万分之五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六条 乙方装修期为30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装修前,必须到消防部门、供电部门及管理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 元),租赁合同期满后退回。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不动产和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甲方对房屋结构安全负维修责任,乙方对内部设施负维修责任。()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且不得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退租时,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房屋内的装修。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装修及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延迟缴交租金或管理费20天以上;
(二)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
(三)占用消防通道,而不服从管理的;
(四)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五)经营项目遭到小区业主的投诉,甲方责令整改无效的。
(六)租赁期内,乙方单方面因个人原因中止经营,提前解约的。
第十三条 乙方因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于期满后5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及不返还出租房屋,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并向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破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时,另一方可即时终止合同,并向对方追偿损失。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2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的%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的%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租赁条款:
一、 租赁地点、期限、租金及费用:
1.甲方出租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益嘉园商场
2.租赁期限从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铺位第一年免租,物业服务费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为 元,物业服务费为 元/㎡。
4.本合同铺位按金为元。
二、交租办法:
1.乙方必须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甲方则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2.铺位内的用电独立计算,按电力部门定价加3%电损后计收。每月用电量于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甲、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铺位的所有权人,并拥有管理权。乙方为租赁方,在租赁期内对铺位有使用权、维护权。
2.该铺位只作如乙方对铺位原设施需拆改或对铺外门面装修等,须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铺位结构。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搭建入墙的建筑物,在退出时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铺位转给他人。
4.在租赁合同期内,除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之外,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乙方租赁的铺位。
四、甲、乙方的义务:
1.铺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自然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其中,铺位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货物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用电的义务,甲方应对市场的电线、用电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严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铺位内电线电路,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防火的义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进入商场。乙方不得在租赁的铺位内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水器、石油气炉、煤气炉等设备,只能在商场指定的专用厨房内煮食。不得在商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明火香烛。不得在商场内烧焊(如确需烧焊须申报并做好防范措施)。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保安员只负责管理及维护商场秩序,乙方对自己存放的一切财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盗。甲方对乙方的财产因失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商铺内的财产投保,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严重损失。
5.商铺的经营时间为每日 至 ,非经营时间内由甲方统一断开所有商铺的内部电路,仅留商场公用部分照明电路。
6.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行为,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原按金不退回给乙方: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将铺位改变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将铺位转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缴交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五).乙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铺位内煮食的、违章停放车辆的、违章烧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屡劝不改的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
(七).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乙方须领取江门市蓬江区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方能在本市场铺位经营。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九、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诸商铺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本合同相关通知除直接送达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专递方式向对方寄出一日后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地址变更须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铺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号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
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租金: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_________交付甲方。
第四条 场地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
2.有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具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
3.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
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记录,认真依法处理;
5.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
6.租赁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出租场地的,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赁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
2.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经甲方书面同意,有对所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进行修缮的权利;
4.有权拒绝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应当在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内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经营许可证;
2.经营的商品购自合法渠道,并提供正规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须向商品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承租营业用房(摊位)及相关设施的损坏,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负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5.租赁期内,如乙方因情况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_________%计算。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出售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用房(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的;
4.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用房(摊位)的,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水电费、_________等费用的。
6._________。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擅自变更营业用房(摊位)的位置、布局而影响乙方经营的;
2.擅自变更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的用途而影响乙方对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使用的。
3.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使营业用房(摊位)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有关的预收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续租
(一)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营业用房(摊位)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二)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营业用房(摊位)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营业用房(摊位)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或者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商品抽样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销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行使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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