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租赁合同汇编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区 乡(镇) 村 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见附图)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土地出租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至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繁华市场经济,共同发展,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址:
1、甲方愿意将位于韩城市西庄镇政府对面两座楼东边、南边剩余土地承包给南方人做超市。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金第一年到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每亩地3000元人民币;第六年到第十年每年租金为每亩地3500元人民币;第十一年到第十五年每年租金每亩地4000元人民币;第十六年到第二十年每年租金每亩地4500元人民币。
3、租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交款方式:因每五年为一个价格,所以每五年宁一次性交请五年租金。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水、电到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土地,在租赁期间,乙方能正常使用、装修和建筑,如遇相邻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调解。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卫生、税务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该土地不得整体转租。
5、乙方在经营期间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本组村民。
三、其它约定:
1、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租,如不续租,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告知甲方,且将该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电设施、其它建筑物等等)连同土地无条件交还给甲方。
2、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乙方因基建装修,甲方减免乙方个3月租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利用该土地从事非法经营或向甲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资产。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西庄村委会、西庄镇政府各备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小组村民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堆龙德庆县乃琼镇 土地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面积为 亩,租赁期限为 年,租地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土地租金为年租金为 元,于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但 年后土地价格按市场价格增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负责保护好租地周围的自然景物、植物,做好环境保护,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土地租赁期间,如国家重点建筑项目征地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大局,建筑物拆迁工程补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由乙方获得。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公共设施,如发现违章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承租地的两间库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占用,甲方可在该库房存放物品,但不能有人员入住。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协议解除:土地租期到后,协议自行解除;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有权继续租地使用。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且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时返还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使用权的书面协议。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并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且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方式
(1)协议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面对面地协商,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协议方式订立合同,与另外两种方式(招标、拍卖)相比较其特点是排斥第三人参与,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因此,依这种方式订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尤其表现在土地使用费(租金)的确定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2)招标出租。招标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招标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数人(承租人)提出邀请,希望众多人向其投标(要约),而招标人选择条件适宜者决标(承诺)而订立合同。招标方式,是一种融市场竞争优势于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卖出租。依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从众多报价人中选择出价最高者订立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以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不考虑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费额者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这种方式能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对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出租人继续保持与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订立的出让合同关系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因而其较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程序要简单一些。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说,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聚:
(1)公告。即将要出租土地的意图告之大公众,使愿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决定是否承租,采用何种方式承租,并做好承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协商签约对于有意承租者来说,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自愿协商,对订约提议表示完全接受,则视为承诺,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而在招标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当招标人选中中标人后,便依照双方约定,与中标者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出租合同。
(3)依法办理登记。即由出租人分别与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手续。不经过登记的出租行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要有合法资格。合法资格指的是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租赁合同的权利。
(1)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资格。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人首先必须享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以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法人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法人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科室、车间等由于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权以法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法人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体,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承办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人的行为能力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实践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参加所有经济合同的订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规定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作为承办人,以法人名义去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
(3)委托代理人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要有合法手续,即受委托人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委托权限、委托范围、委托期限、委托事项等,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受委托人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同对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有关的文书、电报、图表和其它资料。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土地的面积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围的环境,基本建设情况,地上建筑和其它附着物状况,市政设施情况等标的条款。
(2)租赁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这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因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其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
(4)土地使用规则,即出租合同的建设条件必须要符合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任意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让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出租合同无权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则。在使用土地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担保方式。
(6)违约责任的条款。
(7)纠纷的解决方式。
(8)双方认为应加以特别约定的条款。
(9)合同订立的地点、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从合同效力方面观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须发生的法律效果,并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履行中应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1.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根据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主体同一的原则,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时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所占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证”作为自己的权利证明;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享有人原来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出租人在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应及时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与新的出租人及时修改租赁合同。另外出租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于他人接受转让(出售)的权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负担,由出租人承担,如国家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应向国家交纳的土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仍由出租人负担。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应负保证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夺的义务。出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承租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后果严重的,还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①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赁权排斥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②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主张租赁权。
③租赁权一般还包括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无权擅自改变,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绝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响其使用时,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权转让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承租人必须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护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并不得对土地进行掠夺性使用。如果要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则必须通过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租赁关系终止时,按规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则是交回原物。交还的土地不能包括隐蔽的危险(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险时,承租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予以排除,并依《土地复垦条例》予以恢复。承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义务,即是出租人的权利。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市___路___号的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___。如逾期交纳租金____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____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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