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设备租赁合同范文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自 20xx 年 月 日 至20xx 年 月 日 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 20xx 年 月 日 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 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 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 约为 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 约为 元,使用完毕当日或
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 元。 (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
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 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 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7、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 )良( )中( )差( )
8、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 )良( )中( )差( )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赁方: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医院)
乙方:(公司)
甲方是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乙方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医疗机构,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投放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三、合作方式:
1: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上海茸城医院有限公司在1—8月内投放消化内科所需要的医疗设备,检查设备,相应的耗材等。
2:租赁期为_____年。则甲方每月按照科室收入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设备租赁使用费。
四、所有权归属:
1:本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约,具体事宜再定。
3: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以根据需求将设备无偿捐献给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维修成本纳入成本核算。
五、人员配备:
乙方根据需要配备相关科室人员________名,其中医生______名,管理、营销人员________名;并参与协调科室的发展管理;上述乙方推荐人员的工资按照医院现在的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由乙方根据工作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
2、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
3、甲方需根据设备情况无偿提供符合设备需求的经营场地;配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水、电系统。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并将设备无条件收回,其中乙方产生的投放医疗设备费用由甲方独立承。
2、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稳定;
3、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负责安排对操作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指导。
七、设备使用租赁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的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设备使用租赁费。
八、重大变故处理
1、双方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协议时间提供医疗设备,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延期每超过5个工作日,需向乙方额外支付分成款的______%。
十、纠纷解决方式:
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期;若不延期乙方人员及设备全部撤出,甲乙双方合作结束,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设备具体参见附表。(根据市场需求乙方有权变更设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设备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迪瑞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BF—6800
数量:壹台
约定价值:RMB整(¥元)
备注:
合计;
一、双方合作租借期为______共两年。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乙方从甲方采购检验用耗材金额,月平均采购金额不得少于¥元;
二、设备属专机专用性质,所用耗材只能由甲方负责给乙方供货,乙方不能从第三方采购耗材,如违反甲方有权收回设备;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另支付给甲方的设备维护保养费不得低于元/月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达不到本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乙方支付设备维护保养费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批耗材采购后,中心正常付款期限内含在耗材款项里一并付给甲方每月款项。乙方按以上条款,两年内从甲方采购耗材累计金额达万人民币,则到两年合作期限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等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双方同意本协议管辖法院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xx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2 租金:租金第 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3.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2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4.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6.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 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9.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年 月 日 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 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至 年 月 日 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 无。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后各自保存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具体法律问题咨询张馨予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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