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罐车租赁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罐车租赁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罐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半挂油罐车2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半挂油罐车2台车号为黑 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台车每月价格为 元,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黑 人民币:180000元;黑 人民币18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在其他费用,乙方负责司机工资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混凝土罐车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混凝土罐车租赁合同
车号:大架号:
乙方拥有的 混凝土罐车 台,出租给甲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_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与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使用地点为设备使用的地点;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租赁费按运输方量进行结算,运输费为¥ 元/m3;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连续扣除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结清;
3)租凭期第四个月甲方支付当月100%合同款。(甲方可提供燃油,但燃油在月结算时扣除);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正常投入生产的日期为设备租赁费计费开始时间;
2)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并承担因乙方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误工费、增加投入的设备使用费等,并积极协调人员组织维修;
3)退租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上标明的日期(即设备停止工作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设备进退场费: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全格证及司机特种机械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 租赁设备使用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设备自动退场,该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3、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4、乙方在设备进出场过程中的一切人员、设备、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乙方在进出场时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及设备的各种润滑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
4、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5、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设备的财产险、运输险、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切保险费用;
6、甲方负责为该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该设备在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场地。甲方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出场地作业区的正常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区、场地压实、现场路面维护等相关工作;
7、乙方随机配备操作手在依据该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保证甲方正常施工,服从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乙方要对其设备和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设备损毁的,甲方概不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回自用;
2、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设备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罐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xx、发动机号为xx、底盘号为xx)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xx承租方:xx法定代表:
罐车租赁合同 篇4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水泥罐车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临时租赁乙方一台载重量为50吨的散装水泥罐车一台,车号为吉J18001。
二、水泥罐车的工作内容为:从甲方临时库房转运袋装货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装货物储存罐内。
三、水泥罐车租赁单价为人民币3000.00元/天,在租赁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车用燃油。
四、乙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机况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车辆机况问题致使甲方租赁时间延长的,甲方不承担延长时间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应将设备停在甲方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车辆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需经过居民居住区,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以免造成扬尘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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