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屋出租合同集合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联系电话:
出租人(甲方): 证件 证件号码: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 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宁波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元/月;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一 付 三 ,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左右,向房东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宁波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如乙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说明,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强制乙方替甲方寻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45 日通知对方;同时,甲方还应退还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声明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全权委托代理人,并已经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整)。付款方式为 一付,首笔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于支付,其中房屋押金 元,后续交租方式为 支付。如乙方继续续租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而定。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以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做 使用,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五、乙方在租用该房屋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对该房屋设施、物品等造成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物品详看合同附件。 六、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拖欠租金需双倍支付。
七、租赁期未满,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如甲方要收回该房屋,试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在租赁期未满,提出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 币 元整。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管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入住时的水电数据祥看物业交验收据。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 ,共六层,面积约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作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截止 年 月 日前,为甲方无偿赠送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 拾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 元)。
2、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第一年支付租金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第二年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作为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确认租赁物无损坏不计息退还该押金予乙方。
4、以上金额均为甲方实收金额,如需交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甲方应当自与乙方签订合同支付租金之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按乙方的需求,办理电量增容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两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另行订立书面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包期间如因国家政策需要撤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房屋及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房屋装修及经营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楼顶层晒台及广告位不属于本租赁合同租赁物,由甲方管理、使用、收益。
2、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形成附合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未形成附合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对该部分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拆除中不得损坏租赁物。
第九条 争议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押金及 年租金予甲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4
编 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 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 话:
传 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 )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6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 )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
何第三方。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6—6651277、6651288联系地址:羊山新区招商大厦501、501A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物业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恒大名都4-3202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该房屋的位置、面积以本合同附件的平面图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如果房屋被用于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因房屋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用于设立办公、住宿用途。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更上述租赁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三条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将危险物品、有害物质及令人反感物品等带入或者存放在租赁物业内,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其股东或管理人员均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完全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租期及租金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业及结清各种费用之日止。本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即: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01月01日止。乙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9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撤离租赁物业,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其继续占用租赁物业的,其占用不视为对本合同的续期或续订。
第六条装修免租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5天。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交纳租金,但是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仍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对租赁物业的装修,装修免租期不得延长。装修免租期届满日次日为租金起算日,即20xx年01月01日。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总额为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该数额为租金金额,但房产税、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因房屋、土地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缴纳。租赁期限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降低租金数额。
第八条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即第一年度的租金在租金起算日之日起10内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若租金支付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可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九条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金到账之日视为乙方租金交付之日。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每延付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当期未交租金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
第十条租赁期内,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租金起算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应参照本合同租金计算方式支付该段时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并按约定支付其他各项费用。该期间内乙方的装修投入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日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物业。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返还租赁物业的,甲方可给予乙方合理的迁离期(最长不超过30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迁离期期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租赁物业转租,乙方将租赁物业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转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租赁期限内,甲方需转让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章租赁物业的交付及装修
第十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第一年度租金后当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延交付的,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租赁期限按照迟延交付天数顺延。租赁物业交付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均有甲方负责缴纳。
第十六条租赁物业交付时状态为精装修。交付标准为:主体结构完整,具备通水、通电条件。双方交接物业时需签订交接验收确认书。若乙方未及时接收租赁物业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有关证明文件,装修免租期起始日及租金起算日均不顺延。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改变租赁物业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装修前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的关于装修、布置、设位及附属物设计涉及的装修设计
第十八条乙方进行设计、装修、经营等时需自行办理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排水、排污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人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工作进行监督。乙方需要按照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在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租赁物业的建筑结构做任何改动。
2、在租赁物业外墙或者承重墙上钻孔、安装挂钩,可能影响房屋安全的。
3、穿凿、切断或连接租赁物业所在建筑的任何管道。
4、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业或租赁物业所在建筑内外观。
如果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对上述乙方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的批准,并不等同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也不免除乙方在开始装修工程前,自费及自行向所有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已经由甲方核准的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的责任。对乙方不遵守有关主管部门所制定的任何规定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对租赁物业的消防、防火、安保等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当加强管理,注重防火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加强对电线、开关、燃气、吸烟、明火等危险、易燃品的管理控制、检查、检修等安全工作,确保租赁物业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其改建或扩建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在返还租赁物业时对自行装修部分进行清理。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电器和设备,附属在建筑物上的装修、装饰应无偿交给甲方。乙方应保证租赁物业在返还时建筑主体及附属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租赁物业返还甲方,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第二十三条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对租赁物业进行清理,或在租赁物业内遗留有物品、设备的,对于甲方同意保留的设备、设施或装饰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须为此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对于甲方不同意保留的部分,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遗留物品、设备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拒不支付相关清理费用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四章租赁物业的维修及养护
第二十四条由于租赁物业交付时为毛坯房,装饰装修均为乙方负责完成,所以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业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租赁物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项目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现该部分问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因房屋维修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使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并保持租赁物业的完好。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使租赁物业主体结构或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由于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使租赁物业不能正常使用,从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的,租赁期限可按照停用天数相应顺延。因政府原因,动迁拆除租赁物业,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可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拖欠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
2、乙方拖欠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超过个月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的;
4、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甲方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基本结构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可给予乙方合理的迁离期(最长不超过30日)供乙方迁离租赁物业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返还租赁物业。乙方应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迁离期期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及交纳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超过3个月的;
2、甲方转让租赁物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建或扩建,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
4、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甲方因房屋产权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即解除。甲方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前的租金双方据实结算,其余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内搬离租赁物业,并将租赁物业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甲方,该期限内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业使用费。超出该期限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业使用费。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以政府主管部门或单位对与租赁物业相关联的市政管线进行维修、检修、抢修或大规模整改,对租赁物业造成影响为理由,拒绝或迟延交纳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
第三十四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外,任何单方终止本合同的行为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六章通知及送达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页填写的联系地址为通讯地址,任何一方给付对方的通知、函件等,在到达该地址时视为送达(EMS自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时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有联系方式为准。若一方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及时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七章其他约定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使用、管理以及经营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负责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备案的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乙方应和租赁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乙方承诺遵守租赁物业所在地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租赁物业的任何约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信阳仲裁委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貮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甲方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二、房屋的建筑平面图
附件三、交接单:水、电、气表确认表
附件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时间是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元,纳税时间是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费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电话:_________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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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户主: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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