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赁合同集合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风险及建议
一线城市主流商圈铺位,月租金动轧6位数(不到100平),高额转让费(空铺也不例外),租期短期化,加之租赁合同一般出租方提供,较多保护出租方利益,承租方利益保护条款较少甚至没有。商铺租赁往往成为风险高发领域—特别是产品推广前期,市场前景末明时。
顾问单位为推广自有品牌,大量开设品牌体验及营销店,笔者在租赁合同审核中,通过整理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将风险解决提前到业务谈判阶段,为顾问单位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支持。
一、转租风险:承租方(上家)将承租合同转给下一家
如果上家租赁合同中有不得转租条款(事实上,租赁合同一般要求不得转租),那么,单方转租是无效的,业主随时可以收回商铺,而上一家很可能在收钱后“跑了和尚,庙也跑了”。
建议:如果一定要转租,一定要与转让方、业主,签订三方协议。
二、转让费风险
转让方一般会以“装修、人气积累”等收转让费,但转让费并不是法律概念,只要双方约定,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高额的转让费是很难要回来的。
建议:
1、如果是转租,一定要和转让方、业主,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转让费交给谁,尽可能签长租期(千万不能只签订一年,再约定到期优先续租);
2、合同中明确:非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费退承租方(或按比例);
三、政策等外在风险
承租方难以了解物业外在潜在风险,一般而言,物业外在风险:抵押、司法限制(如查封)、市政建设(封路、改造、拆迁等)、消防检验、工商注册是否受限等。
建议:要求出租方承诺(并明确在合同中):产权完整(不存在任何限制)、租期内无拆迁、影响正常营业的重大装修或市政改造、整体消防验收合格,市政配套能满足营业需要。
四、物业风险
商铺一般由运营方整体管理,要考虑物业服务是否适合商业经营如:商场招商定位(服装城、电子城、小百货城等)、运营商广告支持力度、物业服务(电梯、保安保洁、空调、网线、供水、POS机、供电等),是否符合商铺经营要求、停电能否自营发电等。
建议:在招商谈判中,双方要综上考虑上述问题,在达成一致后,以合同方式固定如:物业费是否包括在租金内、POS机的收费如何结算;全年停电、停水不超过多长时间(政府原因停电外);商场如果有整体装修,影响营业的,租期顺迟(退还租金)。
因上述原因导致承租方未能正常营业,达到一定时间,承租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回转让费、押金外,另赔偿承租方装修费、前期投入等。
五、其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如果是业主出租,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转租一定要求签订三方(业主、原租户、现租户)合同;
2、租金计费依据:是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等),一定要明确;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差额处理,如面积超出了预期范围,承租方是否能解除合同;
3、商铺最迟交付时间、标准,免租装修期间,应当明确;
4、承租方是否能转租、合租或转让,除合同约定用途外,能否做其他类似用途等,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
5、商铺外部广告墙使用权,承租方是免费使用,还是另行支付要明确;
6、租金是否含税(业主是否提供发票)、保证金交付日期及方式、保证金退还期限;迟延交付租金,约定出租方给予一定宽限期(而不是直接约定解除合同);
7、合同到期,承租方装修是折价或拆走,或归出租方?
8、出租方柜台调整、装修或维修等影响正常营业的,应提前通知,是否减免、如何减免租金应当明确;水、电、电话线等资源是否涉及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9、承租方如需以商铺办理工商注册的,约定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工商注册、消防报验等审批申请手续(出租方保证租赁合同签订时,不存在工商注册受限制的情况:如上家注册末办理变更、未通过消防/安检验收、司法限制等);
10、扣款:约定出租方任何扣款行为,均需经过承租方书面确认。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经营的草场出租予乙方经营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共双方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县境内的草场出租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草场基本情况下表所示:
第三条、草场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xx年6月6日起,至20xx 年6月5日止。租赁期限应当与原始承包合同期限余期相符。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 教室及桌椅,风扇等相关设备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处教室仅作培训教学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教室总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签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
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对租赁教室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教室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教室的使用权,若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教室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10天后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内容: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逸新空气净化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逸新空气净化器,配置包括:
以下简称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
二、起租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气净化器押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续租,请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逸新空气净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内免费接、送设备上门。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个月租金中支付;
2.租赁期间,逸新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内24小时(_________外48小时)内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服务;
四、乙方权利:
1.租赁期间,逸新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物理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报修电话后_________内24小时(_________外48小时)免费上门维修;
2.乙方在租赁30天内,如购买逸新空气净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赁款可全部用以抵用产品价格,30天以上的租赁款按正常租赁期费用计算,需要额外支付。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零售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逸新空气净化器退还甲方。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不得擅自拆开逸新空气净化器,否则按逸新空气净化器零售价赔偿。
六、违约处理: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所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硬件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已损坏逸新空气净化器配件,并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张××(以下简称甲方)
李××(以下简称乙方)
今为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地的老宅,经赵××介绍,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此老宅共有房屋九间,由甲方租与乙方居住,为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言明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分上下半年付清。每年元旦付上半年6个月的房租× ×元,7月1日付下半年6个月房租共× ×元,并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期付清应付房租,甲方也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所租房屋的要求。
二、甲方原来放在此屋中的'八仙桌壹只、五斗橱壹只、条几壹只,可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期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家具、设备以及门窗、墙壁,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按月付清,街道内按户征收的公共卫生费也需乙方按月交纳。
四、老宅庭院中的三棵果树系甲方前人所种,乙方居住期间不得人为毁坏,如有人为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五、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老宅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曰期。
六、此老宅只能由乙方及家人居家使用,不得用来当傲厂房、生产车间等,并不得转租他人居住或做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
七、本契约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纸,效力相同。
张××(签名盖章)
李××(签名盖章)
赵××(签名盖章)
公元×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在xx市xx镇敬老院东有果园6亩,简易房两间,现租给乙方。
二、约定事项
1、协议期限为6年。
2、甲方允许乙方在果园内搭建简易鸡棚养鸡,前提是爱护果树,毁坏果树一定要补栽。
3、在承包期内若国家征用土地或果园被集体收回。果树及甲方现有的两间房屋的赔偿归甲方所有,果园内种的庄稼蔬菜以及乙方所有建房屋,鸡棚的赔偿款归乙方所有。
4、集体如不给予赔偿,则乙方所建房层,鸡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建房层,鸡棚的砖及瓦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扰。
5、土地若在协议期内第五、六个月被国家征用或被集体回收,甲方应退还乙方该有的租金。
6、租金每年叁仟元,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乙方不得减少租金,一次性付叁年,一共玖仟元。
7、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费,并服从甲方政府的管理,遵纪守法,爱护果树,若果园内的果树原来就有死的,乙方不负责管理,其他完好的果树应好好管理和爱护。
三、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若擅自撕毁协议,收回果园,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且还得退还乙方所有的租金。
2、在协议期内若乙方自身原因需终止协议,则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任何损失及租金。
3、若分秒年个 不服从甲方及政府管理,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乙方不得将所租赁土地擅自租赁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审核无误后,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 方: 证明人:
乙 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用途必须在国家承认合法范围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为 ,并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己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
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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