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

时间:2021-05-06 09:23:5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出租合同合集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出租合同合集七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 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木垒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 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 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

  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 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

  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共 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

  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

  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

  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

  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

  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

  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丙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县医药**总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 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 ”、“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镇开办一座乡级直营超市,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医药**分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664平方米。同时

  提供院内库房两栋*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间,因现在占用,于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佰元,后*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元。

  2、前**年的租赁费**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年的租赁费***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 %计算**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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