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01 14:30:5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租赁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汇总七篇

解除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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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年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日 月 月

解除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方大美博城 号商铺签订《 方大美博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称

  3、 开户行帐号

  4、开户行全称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页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4

zy先生:

  您与我司于20xx年12月05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xx—ZL—005号"的《xx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我司位于XX市XX区观XX路XX号xx商业广场夹层(即M层)M—0XX号商铺,用于经营西式蛋糕、面包、主食、水吧(品牌为"**休闲吧")。

  截止20——年3月14日,您已累计拖欠我司租赁费用合计xx元(其中: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共xx元,水电费xx元,滞纳金xx元)。我司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您催缴,要求您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您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在租赁期限内,您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上(具体欠费情况详见附件《租户催款单》。

  为此,我司根据《xx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的约定,现向您通知如下:

  1、我司自即日(20——年3月14日)起解除与您签订的《xx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

  2、您必须在10天内(20——年3月24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我司,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我司所有,并交清所欠的应缴费用。逾期,我司根据合同约定将您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同时,我司将按合同约定进一步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

  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x月x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5

  合同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的约定无效

  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中经常会见到类似于这样的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笔者暂称此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签订合同的双方大都在签订该条款的时候未想到该条款的法律含义、法律后果以及是否有效等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便以该条款为由欲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仍想履行合同,双方即发生争议。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效力如何意见不一,该条款是否有效的认定,关系到双方是否均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笔者认为,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可任意解除”的'条款应为无效。下面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一、何谓任意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

  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法律规定有任意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无法按违约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07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预期利益)的损失,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也无法适用。

  三、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具体的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终止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随意约定任意解除权,那么交易的可靠性,稳定性将无从谈起,订立合同的初衷将不复存在,必将对经济秩序造成毁灭性地打击。

  四、关于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我国的合同法认可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合同法》94条即规定了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即上述本文列举的四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或者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合同法》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合同法》93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不能不设任何条件而直接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

  如甲公司与张三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自有的三间房屋和所在院落租赁给张三从事汽车修理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方式、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还约定“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将租赁标的房屋和院落交付给张三使用,张三也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已实际履行。20xx年2月,甲公司欲收回房屋和院落,便通知张三要解除合同,张三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即锁闭院落大门,防碍张三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张三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辩称,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通知解除,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案例中,双方是签订的有明确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双方也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本案合同中的“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的条款,并非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依据。或许双方约定该条款时欲赋予各自的任意解除权,也因合同法的立法旨意相违背而无效。该条款应是无现实意义的约定。因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如无法定任意解除权的赋予,也无其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等情形存在,任何一方想终止合同,均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如与对方不能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则无法解除合同。如强行解除合同,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案例中租赁期限为5年,履行尚不足一年,甲公司即想解除合同,是明确的预期违约行为,张三请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理应得到支持。

解除租赁合同 篇6

广州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与贵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广州市xx国际服装城C1-024号商铺的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在20xx年xx月xx日前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铺,并将服装城整体开业。但是由于贵公司单方面的原因服装城至今未能开业,上述商铺也至今未能按时交付予我方经营。你方的严重违约,已造成我方巨大经济损失。我方对此强烈不满,多次向贵公司催告开业,贵公司亦答复在20xx年xx月xx日开业并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铺。然而贵公司未能兑现承偌。此后,我方又多次催告,但是至今为止,贵公司仍未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我方正式告知贵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C1-024号商铺的租赁合同,自本解除通知到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上述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后,我方要求贵公司立即无条件退回你方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同意就因贵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导致我方经济损失的事项协商解决,同时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字第 号租赁合同,现因 ,使 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 (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XX年1月16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XX年1月16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14000.0)。

  四、双方再次证明,XX年6月1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正(¥2200.0),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XX年1月16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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