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时间:2021-04-30 08:37:5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出租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租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出租合同集合六篇

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原则,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由甲方将宝莱出租车,车牌号为:____号出租车,按每月____元租金出租给乙方。如市场价涨,随行就市,整天24小时租给乙方合法使用,(开跑出租车)并且乙方每月将租金付清给甲方。如超期付,每天按10元的罚款计算,政府收的费用(指保险、费用等)在乙方租车期间由乙方负责,政府发给出租车的燃油补贴费,由甲、乙双方各领一半。

  二、合同成立当天,乙方应交付押金(定金)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保证金。一旦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期满,乙方把车辆退还甲方,在无车辆损坏,乙方没有交通事故、违章等行为,一个星期后甲方把保证金退还乙方,解除合同。

  三、在乙方租车期内,如发生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乙方及乘客的安全保障,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不影响甲方租金。

  四、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将此车转租和借用他人。

  五、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前退回车辆,如果乙方一定要退回车辆,甲方将不退乙方保证金。

  六、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特殊情况(包括卖车等)必须收回车辆时,乙方无条件必须把车辆退还给甲方。

  七、签订日期: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没收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人民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车牌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驾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承包甲方所有的 汽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 年 月 日起,每日 时至 时,承包费每日 元(白班、夜班)。承包期 年,特殊情况除外。

  二、乙方承包车辆时须向甲方交纳保证 元。承包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解除承包协议时,由甲方查实确无违章、违法,三个月后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但承包不足一年,保证金不退。

  三、乙方承包车辆必须三证齐全——驾驶证、服务卡、资格证。

  四、乙方要爱护甲方车辆,保持车内干净卫生,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营运。否则,造成的违规、处罚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每天按时出勤,准时交接车辆。未经甲方许可,坚决不得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若违规转交,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直至取消承包协议。若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治安、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甲方无关。对车辆造成的停运、损坏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

  七、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2个月告知甲方。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扣车、停运、擦、挂、碰、撞和人身安全造成保险外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驾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修车费用。若因驾驶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如轮胎没气继续驾驶;遇凹凸路面不减速,不避让造成擦碰钢圈、擦碰油底壳;遇到大雨,深水不避让,不绕行,致使发动机进水;缺油缺水继续驾驶等)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3

  出让人: (简称甲方)

  受让人: (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全权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牌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底盘号码:

  经营权证号:

  的 牌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 )。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人民币现金 元整( )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全部有效手续转移交给乙方,如有手续不全则甲方负责补全交给乙方,甲方应将车辆及随车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果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相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延迟 天过户。合同签字之日起到过户完毕前引起任何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经营权过户,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无拒绝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的一切手续。

  六、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4

  甲方(车 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租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将陕B- 出租给乙方使用,共计 天,每天 元, 租金为 元。

  二、甲方负责办理车辆租用期间车辆的养路费、保险及审验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乙方租用车辆期间油料、通行费、违章罚款均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租用车辆期间,一切违法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理,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乙方须守法使用,爱护车辆,注重车辆的保养与维护,对于车辆自身机械故障(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车辆时应认真核对车辆技术状况),对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车辆故障及损失、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及费用赔偿,并经协商支付甲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六、车辆租金可根据市场规律,经协商上浮或下调。以下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5

  甲方:何国先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户口所在地:

  暂住地址: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两个效益,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责任落实,各项保险自行负责,基数包干的原则签订本驾驶员聘用合同书。

  一、甲方经营 黄色出租汽车,车牌号洽 因经营需要,现聘用乙方为本驾驶员,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但不利息,每班应向甲方缴纳营业款 元,不得拖欠。

  二、乙方驾驶出租车需办理一切法定手续和证书。

  三、乙方驾驶出租车,应遵守交通法、行业规章和制度,如有因自己违章造成的扣车、扣证、罚款、停业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每天应向甲方缴纳的营业款。

  四、乙方在驾车途中,如不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故障,应及时将车辆移至非主干道上,排除故障,不能自己排除的及时通知甲方和维修工。如是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故障,则后果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本车辆严禁不属于该驾驶员或其他人驾驶,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要配合公司的规定和甲方的安排。

  六、如乙方想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到交管、运政、出租办等部门了解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无各项违章,如无则应于一月后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有违上述六条之一,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

  本合同大到详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6

  __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二、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许可执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执照,得先检附《交通部电信总局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证明》,俟取得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执照後,补提该许可执照供核对。如乙方未於许可证明有效期间内补提许可执照,经甲方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一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二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五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合同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七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

  ,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九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合同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合同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合同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合同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本合同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合同补办各项

  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因本合同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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