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07 17:16:5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精选(1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租赁合同精选(13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_年_月_日_时_分起至_年_月_日_时_分止。车牌号:_______苏J—,驾驶员,证号。

  计价每日租金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万元。

  租用前汽油量,租用前公里数,还车时公里数。

  出租前

  车辆交接主要检查项目

  还车时

  齐全

  行驶证、牌照(前后)、钥匙一把

  雨刮器、天线、车外油漆前后保险杠没有撞击、划痕。完好、正常,左右大灯、小灯、防雾灯、电动门窗、电动后视镜完好。

  完好、正常

  仪表盘、车内反光镜、磁带CD机、座套、脚垫完好。

  完好、正常

  引擎盖内设备完好、无滴漏水、油现象,机油与水正常。

  完好、正常

  底盘外观清洁、无划痕,油盖完整无缺。

  完好、正常

  发动机工作、离合器操纵、刹车与空调工作正常。

  齐全

  三角牌一只

  完好、正常

  车内贴膜、坐椅

  附加内容:_______

  1、租金在当月1—5日内付清,如未付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__]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 元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__]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__]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__]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__],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__].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__]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__].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__]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__]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__]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__]公里/月,超公里按[__]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__]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

  电话

  住址/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办人

  电话

  住址/地址

  保证人

  电话

  住址/地址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变更记录

  特别约定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方(签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 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协议编号: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个人)联系电话:_____承租人: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车牌号为x牌的x汽车壹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需要。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特殊(应急)情况下,出租车辆经出租人许可由承租人指定专人驾驶,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三、租用期限暂定为贰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1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解除合同。

  四、租赁车辆费用报销范围及方式。

  1、市范围行驶:按年核定,每月按300-500元标准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凭油费发票报销或由承租方办理充值卡统一结算)。

  2、超出市区范围行驶:因工作业务需要经承租方指派外出,行驶过程的油耗和过境费按实报销,车辆损耗费按每公里1.20 ~ 1.40元标准核报(凭票据报销)。

  另外车辆保险费、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及交通事故处理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自行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民法典》、《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_____色,座位数为______________座,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备案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出租多车,列表附合同后)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日□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三)租金单价为____元/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担保。

  (五)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己在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了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及时间为:______________。(保险卡复印件附合同后)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二)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个人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备案证及相关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前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____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备案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 车辆状况

  出租方所提供的车型为,车牌号为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 (大写) ,租金按天支付。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6、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7、协助承租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垫出的保险索赔后金额全数归还承租方。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6、承租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全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经营方(甲方):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年__月__日时分至__年__月__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汽车租赁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宝马,车牌号:贵DS7090,车辆类型:SUV车身颜色:白色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3000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且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车辆在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因单位正常开展工作需要,租用乙方小型客运面包车九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车期限:从 年 月 日。下午2:30分准时出发,当天下午5:30原路返回。

  二、 租车线路:从至地往返里程。

  三、 租车范围:由所租车辆驾驶员自行驾驶车辆,在工作期间乙方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租车价款:按每辆车 元计价,共计金额人民币__元。

  五、 缴费方式:工作完成后、车辆返回起始地后,乙方提供有效票证结算费用。

  六、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七、 乙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八、 乙方工作时间需临时更换车辆时,乙方须提供甲方认可的.替换车辆,甲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九、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各租用车辆信息,便于以后查核。

  十、 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告知对方。

  十一、 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已与甲方于)(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承租xx商城项目C区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号商铺,共计8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作补充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其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门2套,并安装卷闸门,为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自愿交出玻璃门费用(2套)保证金。乙方承诺在20xx年9月25日前将商铺玻璃门安装到位,恢复原样交给甲方。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如有损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诺安装内置卷闸门,符合商城的'整体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体施工方案须报请金博商城经营管理公司物业部。

  第三条、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原合同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车 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租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将陕B- 出租给乙方使用,共计 天,每天 元, 租金为 元。

  二、甲方负责办理车辆租用期间车辆的`养路费、保险及审验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乙方租用车辆期间油料、通行费、违章罚款均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租用车辆期间,一切违法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理,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乙方须守法使用,爱护车辆,注重车辆的保养与维护,对于车辆自身机械故障(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车辆时应认真核对车辆技术状况),对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车辆故障及损失、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及费用赔偿,并经协商支付甲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六、车辆租金可根据市场规律,经协商上浮或下调。以下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0/月。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 8小时,超一小时: 10 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 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 元,如过晚上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100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 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天津租车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gps和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 。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 。 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 。 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 。 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6

汽车租赁合同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