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29 11:47:0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市场租赁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租赁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市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层/厅)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 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条 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 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 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市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将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 区 号,面积 ,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用于 .附属设施及设备如下:水、电设施齐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维修和装修

  1、该房屋的正常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在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方应及时提出,出租方应尽快完成维修。

  2、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严哥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装饰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并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否则必须将房屋恢复原样。

  六、双方权责 (一)出租方

  1、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经营场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时,应将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设备一并交付。

  2、应当履行该房屋的正常维修。

  3、保证水、电通畅并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4、监督承租方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各项管理规定。

  (二)承租方

  1、应当以妥当的方式方法使用经营场地或房屋,受护经营场地和房屋。

  2、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场地或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

  3、应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应安期交纳水、电、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5、严格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不可抗拒导致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3、因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原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时,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附维修清单及发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经营场地的性质和约定的用途使用,人为原因致使经营场地和房屋收到损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未尽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务,造成经营产地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不能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可以乱停放车辆和占道经营,如违约,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权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应依据本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应请求仲裁机构处理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市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__________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该摊位现有装修、设施和附属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_________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保证金作为下列约定保证:

  1、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

  2、损坏市场内设施照价赔偿。

  3、不违反治安条例、市场管理条例(例:在市场内吸烟、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况。)

  4、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者。就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出租人使用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内予以补足。

  (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为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转租摊位,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同时向市场管理部缴纳年租金_____%的管理费。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三人对摊位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其它费用

  (1)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自理。

  第七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5)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按规定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

  第八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出租人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电器具,须经出租人同意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承租人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承租人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出租人代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7)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承租人应服从出租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承租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条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或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摊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摊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帐;对承租人委托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帐保管不力造成损坏、遗失,给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加盖保洁桶(箱),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摊位交付后____日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____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因过错造成摊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5)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应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时收集、记录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资料和台帐,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办仍不予以办理,应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从出租人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9)对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和连续两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的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场招投标资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将其清退出市场。

  第十条解除协议

  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____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效力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摊位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如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等。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

  二、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市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号摊位,面积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XX年7月xx年7月 9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 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xx年内出现 ~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 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市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

  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市场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码: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场 区 号,共 个(间), ㎡.商位设施有: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共 三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

  第三条 租金(大写) 元/月(小写¥ 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 元。

  第四条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 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五条 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六条 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七条 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八条 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条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条 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二条 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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