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3-10 08:19:59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租车合同汇编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租车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租车合同汇编8篇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例,按照公平、自愿、有偿地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车号为 的 (车辆型号)外租车辆使用,租赁期自 到 为止(若乙方不服从管理,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租金为 。(其中包含车辆租赁费及驾驶员工资)甲方需在乙方车辆安全、有效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付清租金,租金严格按合同执行。

  三、乙方需保证本人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并在租赁物上无其它任何权属纠纷,并保证车辆清洁无异味,各项性能良好,做到安全、规范行车,保证乘坐人员的人身安全。行车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用及油料费由甲方承担,其余维修等事项与甲方无关,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出车时间内,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罚款及其他处罚事项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非因法定及约定事由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已付租金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对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租车合同 篇2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议并同意,甲方 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即由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一. 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车费从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为每月支付人民币XXXX元,于次月X日前支付。

  二. 汽车使用时的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由乙方支付,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 乙方免费提供司机宿舍和伙食,甲方提供司机工资。

  四. 汽车当天使用出故障或意外,乙方应当在故障意外的次日起扣甲方的车租,至汽车恢复使用时为止。如果有别台汽车代用则不扣车租。

  五. 汽车使用范围在珠江三角洲(填写自己需要的范围)之内。

  六. 每月甲方有两天维护车辆的假期。

  七. 甲方误乙方使用汽车,乙方按租车合同扣甲方车租之外不能再扣除其它损失补偿。

  八. 汽车使用时的有关交通事故与乙方无关,汽车的使用由乙方全权安排。

  九. 合同期内,乙方因其它原因不使用汽车,汽车租金按照合同三年期限补给甲方。

  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修改或补充,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北京汽车租赁月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出租车夜班租给乙方,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

  第二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每月租金 元,每月 日将租金付清,租车押金 元。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3.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乙方在行使当中造成的交通违章由乙方负责。

  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到期后1周退还押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车辆老化经常维修,影响正常的营运使用,本合同解除。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租车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6

  甲方:隆坊镇中心幼儿园

  乙方:

  甲方因组织学生到黄陵县城进行节目演出,需向乙方包车。为确保师生的乘车安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乘车时幼儿必须有老师带队教育管理,并组织幼儿上下车。

  2. 配合乙方维持车内秩序。

  3. 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4.当日向乙方兑现协议好的包车费用。

  二、乙方职责

  1.接送车必须是车况良好的公交车,具备合法手续已有效行驶证。有参保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并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2.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

  3.组织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并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4.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从事一切影响安全行车的违规行为。

  5.接送时间:20xx年5月25日早上,具体接送时间有甲方确定。每辆车按交管部门核定的人数乘坐,接送时间必须派足车辆,一次性接送。

  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交通局、教育局各备份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租车合同 篇7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8

  租车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

  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大众帕萨特

  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

  20xx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

  二、租用期限: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

  共计 5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办公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

  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

  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

  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

  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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