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租车合同集合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车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
2、租金单位为元/天。预收租金保证金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出车时行程表数 公里)
第六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 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七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2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河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2
甲方:星星幼儿园
乙方:车主,车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星星幼儿园租用乙方的 面的 车(含司机)作为幼儿园接送专车,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本学期期末(20xx年7月1日左右)付清乙方租金,每生每期按200元计算。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接送学生,并保证不超员不超速;乙方确保接送途中幼儿安全,在接送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应搞好车辆保险,每次出车应认真检修车辆并确保行车安全,接送幼儿途中,车速不超于40千米/小时;不准酒后、疲劳驾车。
4、乙方不论任何情况,应保证幼儿按时到校上课。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除20元。如乙方车辆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接送,应负责帮甲方联系好车辆。
5、甲方有权解雇司机与车辆。乙方若要在本学期期间中途中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待甲方重新租到车后方可中止合同。
6、恶劣天气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停止接送学生。
7、本协议有效期半年,到期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8、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3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权利及义务的合法性,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同。
甲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甘肃省庆阳市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地址:甘肃省庆阳市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乙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甘肃省庆阳市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地址:甘肃省庆阳市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资格证号:
一、租赁车辆牌照号码: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合同内容:
1、租赁车辆由甲方购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权和租赁车辆户籍权。
2、甲方提供相关证件,负责办理出租车辆入户、营运、审验、二级维护、保险等手续。
3、合同期限自月 可顺延。
4、乙方挂甲方户籍经营,须向甲方交纳营运期间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不计利息 元整。
三、车辆的租赁及费用交纳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车辆租赁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 元整。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应向甲方交纳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大写 ¥: 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内每个月 日之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赁费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者收条。
3、若乙方拖欠甲方车辆租赁费用超过5日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月租赁费用,乙方应于扣除保证金15日内补齐拖欠的租赁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扣除乙方拖欠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4、租赁车辆如有变卖、转让、更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5、乙方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庆阳市西峰区 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章程办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管理,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扣除乙方拖欠费用和其它费用后予以退还。
6、乙方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包括车辆损失,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报损后超出部分由乙方单方承担,停运期间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附带民事责任。
7、乙方不得利用该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重大违法犯罪活动,则由乙方单独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责任。若由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租赁车辆被相关部门扣留,则相关罚款由乙方单独承担,并向甲方全额支付停运期间车辆租费,若车辆被相关部门没收,则乙方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停用期间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运营期间不得私自转让或承租本车辆。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办理驾驶员、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为乙方协助办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以上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停运期间甲方租费不减,租费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纳。
3、甲方负责检查乙方经营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
4、正常维修,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义务:
1、爱惜租赁车辆,租赁期间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维护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从公司车队调度。在任何条件下都有责任道德保证公司客运、外事、抢险和大型会议用车。
3、乙方必须以“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搞好运营工作,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
4、乙方严格执行 公司规定的运营价格。
5、乙方必须参加 公司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
6、乙方必须在运营、车管部门和 公司规定的线路内进行运营。
六、违约处理办法:
1、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纳车辆租赁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回车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发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一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违约方的合同。
2、补充事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颜色为_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_元,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元,月租金:_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押金、交通违章保证金和当月租赁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3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为了使租赁车辆能长期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并承担4S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10、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_____无铅汽油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出租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1000元免除)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
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承租方擅自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秸秆饲料颗粒机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秸秆饲料颗粒机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车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证号: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承包甲方所有的出租车汽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年月日起,每日时至时,承包费每日_______元,承包期一年,特殊情况除外。
二、乙方承包车辆时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元,使用磨合一个月。承包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解除承包协议时,由甲方查实确无违章、违法,三个月后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但承包不足三个月,承包金不退。
三、乙方承包车辆必须三证齐全——驾驶证、备案证、资格证。
四、乙方要爱护甲方车辆,保持车内干净卫生,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营运。否则,造成的违规、处罚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每天按时出勤,准时交接车辆。未经甲方许可,坚决不得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若违规转交,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直至取消承包协议。若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因车辆所需的设备、证件、营运手续不全,被行业管理部门、交警处罚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治安、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甲方无关。对车辆造成的停运、损坏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以及造成的扣车、停运、擦、挂、碰、撞和人身安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驾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修车费用。若因驾驶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如轮胎没气继续驾驶;遇凹凸路面不减速,不避让造成擦碰钢圈、擦碰油底壳;遇到大雨,深水不避让,不绕行,致使发动机进水;缺油缺水继续驾驶等)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7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3、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8
租车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
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大众帕萨特
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
20xx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
二、租用期限: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
共计 5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办公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
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
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
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
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9
合同签定方: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 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车型 押金 元整;租车费 元/天;租用天数 ;起租时间 年 月 日至终止时间 年 月 日;共计: 元整(用车时间24小时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字: 出租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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