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车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牌号: 型号: 。租车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租用费用
以每月25日计算,月租金350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未由乙方使用,按天扣除租金费用。
三、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B.保险、日常保养维修,由甲方负责。
C.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即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处理第三者责任,如发生保险赔付不足,差额由乙方承担。
D.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E.甲方应乙方要求追加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2. 乙方责任:
A.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B.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车辆驾驶到本地区之外的地方使用。
C.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D.乙方给该车辆指定的驾驶员(可多人)需报甲方许可,并满足以下条件,驾龄满一年,无不良嗜好。
E.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车牌为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本车折价为_____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时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_________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____%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30%,租期的剩余时间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20%。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
租车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一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乙方因举办公司年会接送员工、运送物品等事宜,故向甲方租赁汽车。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 租赁车辆车型:每辆车承载人数为:_____人;
2. 租赁车辆数量:
3. 甲方应当指派专职司机驾驶上述车辆,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接送乙方员工及相关物品至指定地点。
二、租赁期限
上述车辆的租赁期限为日,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
租赁上述车辆的租金为_____元/天/辆,共计_____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会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确金额的正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以转账形式向甲方支付上述租车费。
乙方应当将上述租车费用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中:
收款单位: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__________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保证车辆的各项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
2. 保证车辆及专职驾驶人员持有行驶所需的各类有效证件;
3. 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4. 保证上述车辆已经购买相关险种的保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乘客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
5. 保证专职司机具备优良的驾驶经验、能够提供良好的驾驶、接送服务;
6. 若甲方司机发生行车事故,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应当立刻另行委派同类型的其他车辆完成接送乙方的任务;
7.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租赁车辆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
2. 乙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擅自挪作他用;
3.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4. 乙方有权根据年会举办实际情况变更行车路线及地点。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作为附件,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元,租金按年(月)支付,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一周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___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第七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交强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车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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