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6-14 17:54:58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租车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车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车合同模板合集9篇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秸秆饲料颗粒机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秸秆饲料颗粒机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车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共同搞好沭阳县车租车业务,甲乙双方签订;

  一、甲方将车号为,车型上海大众出租汽经营车辆出租汽车给乙方对班经营,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违约金为20_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押金9000整。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每月3175元整。

  五、交班时间:晚5:00—早上6:00

  六、如有违章投诉同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停运乙方须赂甲方支付每天300元租金(如因事故造成保险费上浮由乙方承担),乙方可以使用甲方保险。

  七、出租主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车主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汽车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以上情况不给出租房造车经济损失的,出租车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依法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车主应有的权利。

  4、租车保险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年审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附:出租办查到违约如者罚款,公司罚款都有开车人承担。

  甲方:乙方: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

租车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私家****车,家庭自用,此车性能良好,电窗,中控,空调,音响。行驶时发动机声音很安静。市内约6个油。最高时速130公里。现拟出租。为明确租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良好车况的车辆(双方当面确认),并提供行车执照及齐全的完税证明。乙方自愿选择

  租赁方式1、上午七至八时提车,晚11时前或次日七至八时归还,行程300公里内,每次租金120元。超过300公里以300公里计次。

  租赁方式2、上午七至八时提车,晚11时前或租用次日七至八时归还,连续五日以上,日均300公里内,每日租金100元,日均超过300公里以300公里计次。

  租赁方式3、长期租用租赁方式面议。

  二、乙方须南京常住户口,并能提供完整的资信,租车时交验本地身份证或本地驻军军官证及两年以上驾龄的本地驾驶证(正副本齐全);并交付本地户口证明及保证金3000元,归还车辆确认无车损及违章爆光后一并结算。

  三、租用车辆只做客车或商务旅行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商业营运或货运。

  四、短期租用期间如发生正常行驶情况下的机械故障,本市区内乙方通知甲方由甲方的车辆维修厂负责拖车及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市区外机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五、租用期间如发生涉及第三者的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及甲方的保险公司到场,并由乙方驾驶员全责处理事故,在保险公司理赔前一切费用由乙方垫付,并按理赔金额的20%支付甲方车辆磨损损失。

  六、租用期间如发生不涉及第三者的车损,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及甲方的保险公司到场,在保险公司理赔前一切费用由乙方垫付,并按理赔金额的30%支付甲方车辆磨损损失。

  七、租金期间一切交通违章责任均由乙方驾驶员自付,如行车执照被扣,被扣期间以租车计算。

  八、本协议条款由甲方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租车前商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租车合同 篇4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租赁甲方 车壹辆。预计时间为 车牌号为 。特别协议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行车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的车辆。

  2. 甲方负责车辆的完好性,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正常维修费用,乙方负责车辆行驶期间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司机的食宿费用以及属于乙方责任的罚款。

  3. 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组织并完成故障修理,如车辆无法处理故障,甲方应及时尽快提供不低于租赁车辆档次且状况完好的另外车辆更换故障车辆,故障期间不及租金。

  4. 市区内12小时为1天,长途24小时为1天。

  5.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车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安全行车。不得租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租赁的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及污秽物品;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

  6. 发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7. 还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8. 乙方向甲方预付租车保证金为元(大写: )。

  9. 租赁费用每天元,限行公里,超公里按总天数核算限行公里数,超过本协议规定的限行公里数按 元/公里加收;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超时按 元/小时加收;同时超公里超时按高额一项计。①8%的租金由承担,②司机工资为 元/天,由 承担。

  10.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优秀、技术过硬、有素质的驾驶人员。如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员伤亡的,本公司和司机或车主有义务对伤者及时进行救护,该车座位险每座壹万元,超过保险公司赔付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待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电话: 联系人:

  新娘: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租车数量:

  车辆颜色: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租借价格:

  租费总额:

  2、使用里程计算:

  租费中限公里数为 公里;时间为 小时。

  超公里、超时部分另行计算,每超1小时 元,每超1公里为 元。

  3、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用车地点:

  根据甲方要求婚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准时到达并记时开始。

  5、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壹名,含带费用:□汽油费、□停车费、□门票、□汽车清洗费、□路桥费、□司机餐费(打√选择)。

  二、 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

  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费总额的30%元作为定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剩余款项 元,在用完婚车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交于甲方。

  四、其他约定:

  1、 租用超长型车辆一律不进村庄、胡同、小道。乘客需在约定的路口上车。

  2、 路幅宽在5米以下的道路,超长车无法进入或是调头的情况下,乘客需在就近路口上、下车。

  五、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自用车当日起计算,一个月内退车的,扣除预付车款的50%作为违约金;在三天以内退车的,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无故障正常行驶地情况下,在协议时间0.5至1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的10% ,超过一小时至两小时赔偿20% ,超过2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或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

  第六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租车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时_____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_________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_____%,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_____%。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_________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连续租________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_____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8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9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颜色为_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_元,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元,月租金:_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押金、交通违章保证金和当月租赁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3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为了使租赁车辆能长期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并承担4S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10、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_____无铅汽油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出租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1000元免除)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

  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承租方擅自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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