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

时间:2021-02-25 10:58:43 转租合同 我要投稿

转租合同合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租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转租合同合集7篇

转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XX年8月31日前将位于东圃路36号之一的店铺(面积为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年7月31日止,月租为15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转租合同 篇2

  出租房(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尔多斯盐业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转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

  1.房屋坐落于 ,为 居室中的 。

  2.屋内设施有双人床1张、单人床1张、电脑桌1张、凳子1个、衣柜1个、空调1个、插线板1个。

  3.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 __元整,出租押金为(人民币大写)__ 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为两月一付。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元。

  6.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7.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8.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9.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10.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网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手写有效): 乙方签字(手写有效):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租合同 篇4

  转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租赁标的:地址、。权属为、,证号:、,建筑面积:20平方米。室内物品详见附件1。

  二、乙方租借起始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若延期退房,在无其他人租住的情况下,按每日50元计算收取。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家具等固定设施。乙方应当爱护,若属人为损坏,应赔偿(后附件1)。对于房间的钥匙,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两把钥匙,乙方不得擅自配钥匙,若有需要,要和甲方商量。租房结束后,要全部交给甲方,不得留存。在租房期间,甲方应尊重乙方隐私权,若有需要应在乙方在场或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间。

  四、乙方自租住之日起,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等住户应当承担的所有费用,费用统一由物业收取。其中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为季付,在租住期间,乙方还需交、元的押金,退房时根据房内设施损坏与否给予退还。

  六、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日

  附件1

  室内物品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转租合同 篇5

  一、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

  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你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你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你与房东约定转租房屋需房东书面确认的,则需房东签字;否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房东同意你转租即可。

  二、相关法律补充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只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则未规定。

  笔者认为,该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该自行转租关系仅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合意的达成即成立合同并为有效合同。若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此时承租人自行转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此时,转租合同应为无效,出租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租赁物;对善意的次承租人来说,可依据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定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规定说明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且出租人与承租人曾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因而承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转租合同 篇6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位于安远县孔田镇长富村赖坑40亩果园(约脐橙树1950株)转让给乙方,现协议如下:

  一、四邻界址:东至以山脊天水为界,南至黄根妹果园路为界,西至黄金海农田为界,北至黄月华果园破山脊为界。现该地块的用途为果园,包括果园的建筑设施一起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保证通过友好协商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中途政府征收该地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并确保该地块的面积率大于或等于40亩。

  三、果园的一次性出售价人民币贰佰陆拾元每株(260元/株),出售总价为人民币伍拾万柒仟元整(¥:507,000.00),所有款项在签合同日一次性付清。

  四、果园出售前,甲方有欺骗或违背事项,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的经济损失(指果园内民事纠纷)。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 日

转租合同 篇7

  承租人在何种条件下能够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承租人享有的租赁物使用权的法律性质。租赁关系的建立方式一般是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履行要求转移租赁物占有,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包括对租赁物的直接的占有,使用,以及直接的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占有的依据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设定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权,从合同性质上来看,租赁合同属于设权合同。由于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属于非所有人对租赁物的合法占有,因此租赁物使用权类似于物权法上的他物权。但是,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受到出租人意思的限制,而与物权法定原则下法律规定的他物权的权利内容具有显著的不同的特点。

  物权法定,排斥当事人的意思,即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设定物权的种类和权利的内容。赁物使用权则是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其内容的,租赁的用途、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这与他物权具有显著区别。由于租赁物由非所有人的承租人占有这一显著特征与他物权具有一致性,法律上赋予了租赁使用权类似他物权的法律效力,如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及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可以说租赁物使用权属于一种准物权,即租赁物使用权的内容虽由当事人约定,但具有部分他物权的法律效力。

  正是基于租赁物的此种性质,各国法律大都有关于禁止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规定。但也有的法律规定,转租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视为合法,出租人不同意的,转租即为违法。我国关于转租的规定与这些各国的规定相似,允许在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这种对转租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方式超出出租人的意思,妨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转租的法律制度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必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对擅自转租的认定应当慎重的原因。从经济角度来看,转租的合理性在于有助于租赁物的充分利用。转租是一种有偿的法律行为,承租人转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牟利,包括获取积极的利益和避免不利益。

  从次承租人的角度来看,支付比承租人更高的租赁费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惟一的可解释的原因在于次承租人能够使租赁物发挥比承租人更高的经济效益。从社会的整体的物的经济效益的发挥的角度来看,转租使有限的物发挥了更大的效益。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在特定的租金水平下,如果承租人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不需要使用租赁物或者使用租赁物的收益无法维持租赁成本的情况,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转租对于承租人走出生产或生活的困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租赁物,特别是作为经营场所的租赁物,会与承租人经营的业务产生一种不可分离的无形财产,如经营的知名度、固定客户资源等等,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按照原先的使用方式继续使用租赁物,这些无形财产可以得到一定的保留。

  转租在法律上的可行性依赖与对租赁使用权的债权性质的制度安排。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次承租人实际上属于租赁合同的第三人,只要原来的租赁合同中有关租赁物使用及租金不受影响,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对出租人来说其利益并不受影响。

  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损失的只是一种市场利益,即如果承租人能够与次承租人直接订立租赁合同,那么由承租人从次承租人处所获取的利益可以直接归属出租人。但是这种利益属于一种市场利益,不仅取决于出租人的经营能力,也取决于承租人的经营能力。放弃市场利益而保有稳定的租赁关系对出租人来说也不失为一种有利的选择。

  但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转租是对租赁物的一种处分行为。因此,无论对租赁物及出租人的利益是否有超出原租赁合同的影响,都应当尊重出租人的意思。毕竟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出租人的同意,会形成一种超出出租人的意思之外的对物的使用,面临的将是新的使用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无论是对租赁物的风险还是出租人面临的市场机遇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这种对租赁物的处分只有出租人才享有,法律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的同意实际上是保证所有权不受到侵害的一种方式。

【转租合同合集7篇】相关文章:

1.转租合同合集九篇

2.转租合同合集八篇

3.转租合同合集五篇

4.转租合同合集8篇

5.转租合同合集9篇

6.转租合同合集5篇

7.转租合同合集6篇

8.转租合同合集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