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

时间:2021-09-30 16:28:50 转租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转租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房屋转租合同范文锦集9篇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门面转租的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特拟订本门面租赁协议条款,供双方信守,遵守执行。

  一、门面租赁地址、面积、间数:xxx幢层,轴线至轴线第号门面,面积约平方米,间。

  二、租赁时间及价款: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o年月日止,预租时间为月,租赁金额元(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天元,共计人民币元或议租元)。

  三、乙方租赁门面不准开墙、打洞,改变房屋结构。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按现行市场聚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所用水、电费用每月按表计费收取,交甲方或水、电收费处。

  五、乙方预租门面,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若甲方须收回租出的门面时,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限期内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拖延退房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租赁期未满天数,由甲方按租房天数计算,扣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转租合同有效的情形: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

房屋转租合同 篇3

  【案例】:

  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xx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20000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xx年4月17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听到王某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通知,称对其私自转让房屋,公司将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收取违约金。

  原告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20xx年8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转租费20000元,并承担门面房装修费用2335元,庭审中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评析】: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这一规定,我国采取的是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的立法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该规定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存有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关系。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可依据与承租人的合同要求乘租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而乘租人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依据与次乘租人的合同请求次乘租人弥补该损失。其二,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其与乘租人订立的合同。而对于在此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并未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遗憾。而对于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上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转租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论证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下并非一定是无效的。他们的观点一般有:转租行为是债权的负担行为,而合同法所规定的“无处分权的处分”是物权行为,因此转租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处分”;转租行为中,承租人只将自己对出租人的权利转让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依然依照租赁合同对出租人负担全部的责任,转租行为其实是债权转让行为;《合同法》只是说经出租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定是无效的,且《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出租人解除权,在最高法院颁布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该项解除权又被限定在6个月内,可以推出,至少在出租人解除合同之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无论观点如何,此类合同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原因大概有如下两个:首先,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网络上标准租赁合同的广泛存在,越来越多的出租人,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时就明确约定不可转租;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出租人一般都会先解除出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房屋的归还之后,才出现次承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要求认定次承租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最强力支持转租合同效力不需要出租人确认的学者,也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可转租,或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解除原租赁合同时,转租合同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此案中,法官的观点认为既然最初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不可转租,那么之后的转租合同因没有转租权而归于无效。

  学者支持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只是为了逻辑的严谨,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具体而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转租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房屋的转租,更是大量存在。认定转租合同的无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的安全。认定转租合同的有效,则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在现代社会,敏锐的学者发现,大量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房屋自身的性质,其安全性并不需要特殊的保护,而房屋租赁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允许房屋的转租有利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案例一,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案例二,本案中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房屋转租合同 篇4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子转租给乙方,双方就房子转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租房子的基本情况

  转租房子(以下简称该房子)位于xxx,房子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租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子转租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子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子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子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子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子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子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子交付,上述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子过户

  房子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子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租房子拥有处分权,转租该房子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租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子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xxx

房屋转租合同 篇5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房屋转租有非法与合法之分。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人许可,擅自转租的行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租赁协议的约定,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法定权益,除需依法赔偿产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个人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房屋转租合同 篇6

  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房屋转租应该事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2.《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找法网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屋租赁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房屋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房屋转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____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8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全部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在租期内不变。

  2. 乙方应每______个月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 : 元/度;水费: 元/吨),交付于甲方。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此次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租金及其他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5.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元(大写:四千元整)作为转让费。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3.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依照本合同约定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期可另订。

  2.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 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 二、 三、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9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

  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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