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

时间:2021-07-17 18:57:58 转租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房屋转租合同合集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房屋转租合同合集五篇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____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规定说明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且出租人与承租人曾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因而承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该条只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则未规定。

  通过房屋转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获得房屋的临时使用、收益权。可见,房屋转租合同在性质上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相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转租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

  转租是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因此,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密切联系。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转租合同亦随之终止,其次,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标的物。承租人通过转租合同再出租的房屋,只可能是其承租的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不可能超出其通过房屋租赁合同承租的房屋的范围、再次,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租期。非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即转租合同的租期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前届满或者与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同时届满。最后,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如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缩短或者租金提高时,房屋转租合同的租期和租金往往会相应发生变更。

  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的合同只涉及两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房屋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房屋转租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出租人同意为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其次,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不当使用和损坏行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负责,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再次,尽管出租人并不是房屋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但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尽管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二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房屋转租合同仍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它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者转让。房屋转租合同具有独立的双方当事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次承租人通过转租合同获得独立的租赁权,而不是受让承租人的租赁权,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分别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转租合同享有租赁权,履行各自独立的义务。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只

  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则未规定。笔者认为,该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该自行转租关系仅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合意的达成即成立合同并为有效合同。若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此时承租人自行转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此时,转租合同应为无效,出租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租赁物;对善意的次承租人来说,可依据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定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转租合同 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生活居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 甲方依法承租的住宅房屋座落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光公司新星小区122栋1单元10号,该房屋的建筑面积66平方米。经电话征得房屋出租人电话同意,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

  2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转租合同所附甲方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和租期

  1 该房屋的用途为生活居住。乙方承诺在转租期间按本

  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利用该房屋从事法律和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禁止的任何行为,在使用房屋期间也不实施妨碍小区秩序和影响其它住户生活安宁的任何行为。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或转借、转租他人。

  三、房屋交付日期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

  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若乙方需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时,直接与出租方(房东)签订租赁合同。转租期满后,经甲方、乙方和出租方三方办理交接续后继续租用。

  四、租金和其它费用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 、甲方已经向银光公司社会事业部交纳了本采暖期采暖费1122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贰元整),并已将物业管理费交纳至20xx年12月底(39.60元)。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担甲方已交纳的转租期间采暖费和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

  币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甲方购买的房屋用电,在签订本合同时剩余电量为 度,电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租房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若乙方违约或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损失,若保证金不足扣除实际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不足部分。乙方未违约,也未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乙方返还房屋时,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与出租人(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维修事宜。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当日内返还该房屋,但与出租人(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除外。若转租期满,乙方未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而又不返还房屋,乙方同意甲方直接更换门锁,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收回房屋交还出租方,乙方留在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它全部财产甲方有权任意处臵并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七、附则

  1、甲方与出租方(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承担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全部义务。

  2、乙方在转租期间征得甲方或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的装潢、装修以及在房屋及相关设施上添附的任何拆除即失去经济价值的财产,甲方和出租方均不给予任何补偿,房屋返还后无偿归出租人。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务必向房屋出租人(房东)电话、书面或以其它形式验证其同意转租,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已向出租人(房东)验证了同意甲方转租。若乙方不向出租人验证同意转租,由此导致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五页,经双方在每页最下方空白处和落款处签字后生效。

  附: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签订合同时水表底数;

  4、签订合同时电表底数;

  5、甲方交纳采暖费收据(复印件);

  6、甲方交纳20xx年10月-12月物业管理费收据。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成都市 ;位于第__层__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空调一个、(4)热水器一个、(5)桌子一个、(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5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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