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转让协议

时间:2024-05-19 15:10:51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煤矿转让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矿转让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转让协议

煤矿转让协议1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营业证代码: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营业证代码: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所有权及其下所包括井上、井下资产、权益等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资产的转让与移交

  1.1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将_________煤矿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全部受让。

  1.2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移交在_________所建目标公司煤矿矿井的井下全部资源,井上、井下的所有巷道、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井上、井下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井上、井下的所有资产(包括生产、经营领取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具体明细见附件1(有双方签章)。

  1.3甲方转让移交的股权、资产,不应被设置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如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所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甲方同意自本协议订立之日其3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以转移占有的方式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全部资产; b)向乙方移交相关资产的档案资料和技术图纸、资料。

  c)向乙方移交该矿井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各种费用的相关手续。

  d)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1.5甲方在年月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第二条基准日

  2.1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股权、资产转让以基准日为基准,自基准日起原甲方所有的本合同附件1所列资产应属乙方所有和使用。

  2.2双方商定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第三条价款及其支付

  3.1甲、乙双方充分的估价协商,同意本次转让的股权和资产(资产明细表附后)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

  3.2协议签字盖章,甲方所有证件、手续、资料提供齐全后,

  第四条批准

  本协议的股权、资产转让应获得双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同意。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5.1资格和授权

  一方特向另一方承诺和保证,自本协议签署日该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和授权。

  5.2资料的准确性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有关购买资产文件资料是完整和准确的,不会给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带来不理影响。

  5.3资产的所有权

  甲方向乙方保证,甲方对其出售的资产:

  1)为甲方所绝对所有;

  2)没有这只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

  5.4债权债务

  1)至基准日以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应收账款为甲方所有。

  2)至基准日以前,甲方与普洞村委的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甲方处理。

  5.5诉讼

  甲方向乙方保证,就乙方购买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而言,并未有尚未完结的或据甲方所知的潜在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的、行政的或其他性质的程序或政府的调查之中。

  5.6土地

  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所涉及的`原甲方的相关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

  5.7协助

  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及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合目标公司资产权益的批准、划转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税务及费用

  6.1因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项下资产的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项由双方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办理。

  6.2双方因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违约及损害赔偿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___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公开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所管辖。

  8.2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8.3修订和补充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8.4文字和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两份。

  8.5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8.6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8.7全部协议

  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各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协议2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

  受让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变更开采方式;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___

  受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协议3

  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煤矿转让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一)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一)转让煤矿的名称:

  (二)转让煤矿的探矿许可证号:

  (三)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 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一)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第四条 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 万元(大写; )。

  第五条 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 万元(大写;

  同时完成煤矿的交接事宜。

  (二)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转让金 万元(大写:

  (四)转让金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并以转账凭据为证。

  第六条 煤矿移交后的风险责任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煤矿移交给乙方以后,该煤矿的全部风险责任均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承担。

  (二)前项风险责任是指如下风险:

  1﹑购买后因甲方证件问题导致停产及关闭的由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因村民闹事堵厂的,及无火工用品,煤炭出镜问题导致停产超过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该煤矿的水灾﹑火灾﹑爆炸毁损事故;由乙方负责。

  4,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煤矿停﹑关﹑转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矿转让金****万元前,有权继续以原煤矿的名誉对自己的矿井进行经营管理生产销售。

  (二)甲方自行承担移交前煤矿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承担。

  (三)甲方在煤矿移交前应当爱护好双方已清点盘点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移交财产的准确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矿井后,按公司规定每吨煤300元以下,每吨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矿前必须履行如期交付转让金。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煤矿前,双方清点﹑核实﹑登记造表,确认转让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设备明细,便于移交时核对无误。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矿井后,自行组织矿井的生产经营人员配备,自行承担移交后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生产责任,

  第九条 煤矿转让后双方的责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清理原煤矿的债权债务,协助乙方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转让费,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乙方在交纳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没法继续交纳第二次转让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转让金不予退还,同时合同作废。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按已交价款两倍支付乙方违约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本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签定地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协议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煤矿转让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受让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二条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转让煤矿的名称:

  转让煤矿的探矿许可证号:

  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第四条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万元。

  第五条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于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万元于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转让金万元转让金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并以转账凭据为证。

  第六条煤矿移交后的风险责任

  甲方于前将煤矿移交给乙方以后,该煤矿的全部风险责任均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承担。

  前项风险责任是指如下风险:

  1﹑购买后因甲方证件问题导致停产及关闭的由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因村民闹事堵厂的,及无火工用品,煤炭出镜问题导致停产超过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该煤矿的水灾﹑火灾﹑爆炸毁损事故;由乙方负责。

  4,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煤矿停﹑关﹑转的;由甲方全部。

  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矿转让金____万元前,有权继续以原煤矿的名誉对自己的矿井进行经营管理生产销售。

  甲方自行承担移交前煤矿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承担。

  甲方在煤矿移交前应当爱护好双方已清点盘点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移交财产的准确性,完好性。

  在接收甲方矿井后,按公司规定每吨煤300元以下,每吨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条煤矿转让移交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矿前必须履行如期交付转让金。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煤矿前,双方清点﹑核实﹑登记造表,确认转让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设备明细,便于移交时核对无误。

  乙方在接收甲方矿井后,自行组织矿井的生产经营人员配备,自行承担移交后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生产责任,第九条煤矿转让后双方的责任

  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转让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清理原煤矿的债权债务,协助乙方原。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转让费,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在交纳首付转让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没法继续交纳第二次转让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转让金不予退还,同时合同作废。

  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按已交价款两倍支付乙方违约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本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

  转让方:______受让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签订日期:______

煤矿转让协议5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 ,开采方式为 开采,开采方法为 法。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

  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 吨。

  第六条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吨/年。

  第七条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 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元;上缴 县(市)

  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

  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矿转让协议6

  委托人(甲方):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号码:

  受托人(乙方):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煤矿委托转让居间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引荐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以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取得煤矿的矿权及股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关于买受人的重要信息。

  2、乙方在甲方与买受人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煤矿转让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协商好双方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该煤矿买卖合同条件和所有证件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对该煤矿进行实地考察,负责和买受人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买受人所签订的煤矿转让买卖合同,甲方因履行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或拒绝支付,则按相关法律程序执行。

  四、居间报酬、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居间人促成转让买卖合同成立的,居间报酬为成交合同总额的 %。

  2、甲方和买受人书面合同签订后,前期按照成交合同价款支付比例及时同步支付给乙方居间费,但是,买受人支付比列达到80%时必须付清居间费余款。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转帐支付由甲方转帐付款到乙方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卡号: 银行卡内。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且不得将我们双方及合同谈判的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违约合同自动作废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矿权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上诉当地人民法院协调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内容共计2页,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协议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_______________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_______________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_______________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7、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8、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团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探矿证,采矿证咨询办理;部委项目审批。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7、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18、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邮: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邮: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19、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0、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3、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4、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协议8

  甲方(整合主休):贵州____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贵州省__县_____号

  注册号:

  乙方(原煤矿):__煤矿

  地址:贵州省__县____号

  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xx〕27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等十四个单位“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xx】157号)、国土资源部等十二个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4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兼并重组,并达成整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兼并重组和整体转让

  由甲方以整体收购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兼并重组,将其煤矿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中;乙方将矿权整体转让给甲方。

  甲方收购乙方煤矿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矿业权:采矿权名称贵州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__县__煤矿,采矿许可证号________,采矿权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10.418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9万吨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储量___万吨。

  2.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与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

  3.收购煤矿现状:煤矿现在处于生产建设后期,因政策因素现在暂时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筑物:含已经建设和正在建设的所有建筑物。

  5.乙方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矿井设备资料,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等档案资料、备件备品及办公用品)。

  6.其它和煤矿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1.转让价款:乙方煤矿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伍仟万元正(RMB5,000万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矿为___先生全资拥有,___先生为___集团法人,___同意集团100%收购煤矿,並可以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转让款。

  三、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1.乙方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予以处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乙方转让后,煤矿所有工作人员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与担保-双方承诺未以所属矿井名义对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担保。

  4.地质灾害-双方所属矿井目前的生产活动没有发生。

  5.欠缴税费-双方承诺,所属矿井无任何欠缴税费的情况。如其中一方违反本条规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当事方承担。

  四、履行条款

  1.甲乙双方在约定日期内对乙方企业资产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2.乙方于集团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核准後,必须配合甲方负责办理证照变更登记的.同时,乙方将煤矿(包括相关资料和资产等)移交甲方,由甲方开始进行煤矿建设。

  五、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

  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2.关于乙方资产转让事宜,乙方企业所有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3.甲方在进行生产地质勘探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

  4.合同签订后至转让款付清期间,甲方组织的各项建设工作不得对乙方矿产资源、地质地貌、地理环境和设备、设施造成破坏,否则乙方有权对破坏程度进行评估,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六、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包括导致甲方不能办理和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规定煤矿生产经营所须具备的相关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费用,或者甲、乙双方通过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的方式进行企业收购,即由乙方合伙人将所占乙方企业合伙份额转让给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备受让条件或因法律规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已经支付乙方的金额将作为股金投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从新制订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笔到期应付款项0.2%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在办理相关证照证件等一系列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或审批手续时所签订的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各执二份。

  日期:

  甲方:贵州_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团__县___煤矿

  法定代表人:

煤矿转让协议9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xx和xx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占xx%的股权,应出资xx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xx万元人民币;xx占xx%的股权,应出资xx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xx万元人民币;xx占xx%的股权,应出资xx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xx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xx%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xx%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xx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x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xx%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xx%,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xx%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xx%的股权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x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xx%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xx%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鉴证机构: (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煤矿转让协议10

  转让方1(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2(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设立,由甲方与乙方合资经营,其中甲方占______%股权,乙方占______%股权。

  现甲乙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现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转让给丙方、乙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2.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乙二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乙二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乙二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方有权向甲乙二方追偿。

  3、本协议书生效前,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二方负责。

  四、本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及相相应资产过户给丙方,并由丙方负责管理。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乙二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由于甲乙二方的原因,致使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乙二方应按照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过户,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执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附件:

  1、物流有限公司的资产名细及其评估价

  2、债权债务明细

  3、公司章程变更文件

  转让方1(手印):_____转让方2(手印):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手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协议1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煤矿(以下简称煤矿)合法持有的%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煤矿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煤矿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煤矿拥有_____%股权。

  鉴于煤矿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煤矿拥有的_____%股权。

  为加快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意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煤矿所持股权,即煤矿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将对煤矿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万元将其在煤矿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_____万元作为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万元。

  第三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双方若发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协议12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附于全体股东同意受让并授权代表人做为全权代表的股东协议书。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织金县牛房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受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织金县牛房煤矿%的财产份额。

  受让标的主要包含:

  1、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织金县牛房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井下巷道、电力设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库存物品、煤矿自修人行路、运输公路、工业场地的所有权、仓库、车间及场地上的新旧零件、坑木、液压支柱等一切材料设备,同时甲方在经营期间上交给各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安全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地质灾害储备金、矿山维简费。并将已交过款项的收据及凭证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含但仅限一于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采矿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涵盖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允诺就所受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预设过借款物权,也未被法院扣押,不受到他人追缴,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全然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确保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扣押、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展开。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受让价格及退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

  2、退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五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转让总额的'30%(小写金额:_______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由乙方负责管理办理恢复正常30万吨/年的技改相关手续,合约签定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个工作日内缴付受让总额60%(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的款项至甲方选定帐户,恢复正常技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管理。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10%(小写金额:_______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置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其中:1、甲方已预约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约缴付,已完工工程和已订货设备的质保金和应付款乙方在全面收购款中按实计入。

  2、现有矿区范围内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乙方,包括协议及租

  (征)用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因地质灾害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甲方协议商处理的地灾、房屋补偿款由甲方?? 。

  3、井上、井下所有未竣工的工程按现状转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定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管理。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协议13

  转 让 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 让 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 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20___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 万元,开工前支付 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字:

  乙 方:

  代表人签字: 年日

  煤矿转让合同5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

  鉴于____________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____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__%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___________%的股权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_______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鉴证机构: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煤矿转让协议14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米—— 米。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 ,开采方式为 开采,开采方法为 法。

  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 吨。

  第五条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吨/年。

  第六条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 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元;上缴 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七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九条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条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一条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四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矿转让协议15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x%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x%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x%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x%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x%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x%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x%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x%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x%,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x%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x%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x%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x%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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