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7-23 13:49:3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产权转让合同大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权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权转让合同大全(15篇)

产权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依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于 原自营门面房,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转让费合计写: )。合同签订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甲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已将该门面房的有关情况告之乙方。合同订立后,甲方将门面正式移交,门面相关的报酬和风险同时转移至乙方。

  甲方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到_为止,到期后,此后该门面房的租赁合同由乙方和房东直接协商。 乙方应该合法经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第四条 房屋保养和门面房装修

  房屋保养是乙方的义务,安全用水用电,保证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正常、完整。甲方所自购的道具、用品、货物等由甲方所有。

  第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调整甲乙双方的门面转让关系,单独成立,其它合同不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产权转让合同2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买房人)

  房屋结构及设施:二室一厅、水、电、暖、煤气、太阳能齐备

  房屋产权:有限产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上述房屋及产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及产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二、房屋产权过户由乙方负责。

  三、从20____年交出空房及有关房屋一切证件(房本和门钥匙及交款收据等)

  四、从20____年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上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从20____年权,一切权利均归乙方所有承担。

  六、未过户之前,如需要任何证件,甲方积极主动配合乙方。

  七、从即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如乙方不买所付房费一律不退,如甲方不卖,赔偿乙方双倍买房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3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 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 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方:指能够依法转让经营性国有产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 方式取得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标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 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能够进行转让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经营性国有产权。

  七、出让价 格:为当事人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成交价格。国有资产的转让应依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

  八、职工的安置方式:按有关规定,约 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九、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产权出让方、受让方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乙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条 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四)其它:

  第三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 (任选一条)(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三)其它: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 转让给乙方。(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任选一条)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将转让价款中的 %(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 提供 担保。

  第五条 产权交割(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 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 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四)

  第六条 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支付违约金。(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 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 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 法实现的。(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 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 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交易基准日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法人印章)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产权转让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甲方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省**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96%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于 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证号: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51%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

  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四川省**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 51%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 (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6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7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转让事项,(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 日。

  1.10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1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过渡期:是指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3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4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产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5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 标的企业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自来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96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房产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划拨/出让)

  位置: 省(市) 区(县) ;

  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2)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内容: ;

  特许经营区域及范围: ;

  特许经营的期限: ;

  (3)房产所有权位置: 省(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

  3.4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标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

  3.5标的企业拥有下列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

  (1) ;

  (2) ;

  (3) 。

  3.6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 一 )

  3.7标的企业不存在第3.6条所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3.8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见附件二 )

  3.9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事项已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转让标的于乙方的决议。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五条 股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第六条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议价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由于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部分资产的所有权还未过户到标的企业,这样可能为以后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甲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权的过户手续。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在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甲方将标的企业目前使用但未过户到标的企业的资产全部过户到标的企业后,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后 年,确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隐瞒标的企业重大不利影响后,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剩余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7.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协助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2股权转让完成后 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财产及资料核查验收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由乙方核验查收。

  7.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表册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过渡期安排

  8.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8.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过渡期内,标的企业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债务处理方案

  9.1乙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原标的企业的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9.2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3.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转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日受让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月

产权转让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_______,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清单)(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详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转让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5、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第六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第七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2)拍卖方式(3)招投标方式

  2、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签后(不超过1年)由乙方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八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第九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浙江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条)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浙江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产权交易所留存_________份用于备案,其余_________份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附件:共_________份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7、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8、其他材料: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

  机构类型:___________机构类型: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

  甲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属住宅用途。

  二、转让价格:

  本房屋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签定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甲方,以银行转帐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交付期限:

  甲方收齐乙方转让款后,即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结构情况、目前的使用状况在转让前已有清楚的认识,并对上述情况承担该房屋转让后的责任。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六、费用:

  本房屋转让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由甲方负责,转让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其他约定:

  1、本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如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而可以补办房产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本房屋的主体建筑物使用期约为60年,因发生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或自然损耗而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设单位追索任何责任或赔偿。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规划需要征收征用的,属于该房屋的拆迁补偿归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行本协议如有争

  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__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指模)乙方:_________(指模)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单位意见:兹证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上述房屋转让协议。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于____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x万元。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已投资人民币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以人民币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

  拟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没有设定质押,保证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企业名称)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比例分享(企业名称)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企业名称)在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企业名称)的投资人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8

  甲方: 女,身份证号:

  乙方: 男,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人所属坐落狮子山67号楼四楼转让给乙方,该房土地证号:瓮国用(20xx)第00568号,特立如下合同。

  一、转让方式:为长期性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的楼梯间,院坝空地属双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间共同维护、管理,该楼层的`楼梯间一半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三、如遇规划拆迁,该房的面积跟随甲方动迁,一切动迁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甲方要按国家赔偿价格(房屋实际面积装修补偿等费),如实归拔给乙方。

  四、该房在建筑造成罚款由乙方自己负责,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由甲方提供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转让金额为 贰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234800.00元),付款方式:首付签定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给甲方 壹拾叁万 元整(¥ 130000.00 元),第二次付款在 20xx年 9月 7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壹拾万零捌佰 元整(¥:100800.00元)。

  六、该房收款人:签定合同属该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后家人出现干扰,所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后继人权全负责。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定扣 肆仟元整(¥:4000.00元) ,乙方五年之内付清。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权人:

  乙方:

  在场人:

  年 月 日

产权转让合同9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 房权证( )字第 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混结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 县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 县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协议书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 ___________万元整(含柴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 房屋买卖协议书》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一年内,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应由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鉴于目前 暂缓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待 启办二手房过户手续时,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同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2.鉴于甲方目前资金周围困难,已用现转让的房屋产权证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为叁年,至_________________止),甲方必须按时还本付息;抵押期满由甲方将所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及时交给乙方。

  3.在房屋未过户期间,乙方急需资金用已转让房屋抵押贷款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金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

  4.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受让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条 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协议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10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____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________(以上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以上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元,涉及土地________平方米,涉及职工安置________人,涉及银行债权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批准。

  三、职工的安置本合同标的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

  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债权、债务处理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本合同标的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_______,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六、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甲方通过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内,

  ①一次性付清

  ②分期)通过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付清。

  七、产权交割乙方通过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八、税费负担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九、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二、权证变更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___页,附件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转让合同11

  甲方: 。

  乙方: .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与XX系夫妻关系。甲方以 于二OO六年四月与成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509551],房屋面积143.08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个月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XX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产权转让合同12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___________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__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__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

  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页,附件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转让合同13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产权转让合同14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已投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拥有完全处分权

  保证该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没有设定质押,保证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企业名称)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比例分享(企业名称)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 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企业名称)在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企业名称)的投资人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xx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产权转让合同15

  出卖人(甲方):____

  买受人(乙方):____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街道 小区拆迁安置房 栋 室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币 元整需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为 元,需于 年 月至 年 月壹年内付清,每个月的支付期限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交付首付款后 年内甲方和村委会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会保证乙方享有居住权利和使用权并通电通水,甲方保证签订合同之前该房屋与任何个人和组织没有债务和利益纠纷,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应当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确保其居住权和使用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5、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产权证和土地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土地证和产权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办理,每逾期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7、如果因为本合同第五条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 元,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侵权仍在继续的,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起诉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给甲方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