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7-03 17:09:02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转让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转让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转让合同 篇1

  【例题】1

  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ABD

  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

  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选项C所述为合法转让。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同意。本题选项A中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成立,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故该转让不合法。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做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本题选项D中丁虽然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但不享有所有权,丁无权处分该房屋,其将该抵押权转让给银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例题】2

  甲对乙享有l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解析] 在本题中,乙对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而且这l0万元债权不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所以乙对丙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后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可以认为甲乙丙三方通过 合同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债权让与,即乙对于丙的债权让与给了甲所有,而且在三方进行书面约定时这种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了丙,对丙发生了效力。丙应当对新债权人甲承担履行债务。根据《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在本题中,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 债权,后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可以认为甲乙丙三方通过合同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免责的债务承担,即乙对于甲的合同义务转移给了丙

  承担,丙 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乙退出了合同。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债务人丙可以主张原债务人乙对于甲的抗辩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乙既然已经退出了合同关系,就已经免责,原债权人就不能再要求乙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否则就是擅自使他人负有义务。据此,选项C是错误的。本题中,如果甲欲使乙承担债务,可以在三方订立合同时,订立并存的债务负担,或者重新经过乙的同意。 选项D涉及代为清偿的有关问题。在本题中,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 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不论从债权移转还是从债务承担的角度,乙与甲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乙不再是甲的债务人而成为第三人。若乙对甲清偿,则只能构成代为清偿,而不能构成清偿。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例题】3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D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解析】《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 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应注意的问题:

  (1)债务人分立后对清偿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2)分立,不一定是法人的分立,还可以是非法人组织的分立。

  【例题】4

  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1997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 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同年4月,乙、丙签订一项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 有。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50万元货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

  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货款

  B.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D.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丁有权选择向乙或丙履行义务

  【解析】:(1)《公司法》的185条第3款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这里的协议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全体股东由乙公司承受全部债务的决议对债权人无效,但由乙承受全部债权的决议和公告有效,因为它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乙与丙原有连带债权,双方约 定由丙向丁主张债权,不违反法律,自当有效。(2)丙对丁享有的债权,双方约定由丙享有,属于债权的转让。按照当时的法律,债权的转让须经债务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91条)。因此,排除A、C项,肯定B项。(3)D项自相矛盾,因此排除。(4)按排除法,只剩下B项。应注意的问题:此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结果有所不同。(1)由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的决议无效。(2)由乙公司承受债权的决议及公告有效。(3)乙与丙之间的协议属于债权的 转让,是有效的,因此可以选择A项。金钱债权的转让不须债务人的同意,通知债务人即可,丙公司的起诉就起到了通知的作用。

  【案例】1

  甲、乙双方于20xx年4月2日签订了买卖蔬菜种子的书面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100公斤种子,每公斤价格为100元。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价格偏高,甲乙双方经口头协商,一致同意降低单价。甲方在履行交付义务之后,向乙方催款。此时双方对种子单价发生争议。甲方提出:“我当时同意将100元单价降至95元。”乙方则认为:“你当时同意将100元单价降至90元。”双方就此争议提交法院裁决。本案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书面合同能否采用口头形式予以变更?二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后的单价约定不明确的,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判定为未变更?三是若认定合同已经变更,则应当采纳哪一方当事人的主张?

  分析:在本案中,首先,甲乙双方在合同成立后,也就是买卖合同有效存续期间达成了变更协议,是符合变更的前提条件的。其次,买卖合同并不是要式合同,对买卖合同进行变更并不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以口头协议变更原合同,应予以支持。再次,由于双方都承认达成了变更协议,因此,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应当认定合同已经变更,而不宜适用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推定合同未变更。否则,就会产生极为荒唐的结果,即债权人虽承认降低了单价,但法院却给了他未曾主张的利益。最后,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变更后的单价,应当根据举证规则予以确定。即若双方都不能提出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证据的情况下,因甲方已经承认把单价降至95元,而乙方虽然认为单价降至90元,但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对乙的主张不予采纳,而采纳甲方的主张。这也是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

  【案例】2

  20xx年9月7日,甲土产公司与该市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买再生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同年12月31日前,甲土产公司交付再生布20104平方米,总价款为16.2万,交付方式为乙服装厂到甲土产公司的仓库分批验收自提。合同签订后,乙服装厂发现再生布制品销路不畅,遂向土产公司提出减少货物数量,该提议未得到土产公司同意。此时,服装厂得知临市丙贸易公司需要该批货物销往外地,遂与之达成协议,由甲土产公司将货物直接发送到丙贸易公司的仓库。合同订立后,服装厂向土产公司去函,称该批货物已经转让给贸易公司,请土产公司直接将货物于12月31日送

  到贸易公司的仓库。土产公司收到该函后未作答复。同年12月15日,土产公司给贸易公司去函,请贸易公司前往提货。贸易公司于同年12月31日将货物提回,同时付清了16.2万元的货款。贸易公司验货后发现该批货物规格不符合规定且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土产公司拒绝。于是,丙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土产公司、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服装厂承担运输费、保管费等费用。

  分析:在本案中,服装厂已经将合同债权转让给了贸易公司。因为服装厂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土产公司享有合法的债权,并且已经与第三人贸易公司签订了债权让与合同。由于债权让与合同业已依法成立,因此可以发生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那就是服装厂退出债的关系,贸易公司取代其地位,从而服装厂无须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由于债权人服装厂已经向债务人土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因此,可以发生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亦即债务人土产公司负有向新债权人贸易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服装厂虽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其是否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呢?之所以要探讨这一问题,是因为转让人负有这样的责任,即在债权转让以后,因权利存在瑕疵致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不同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债权转让中,债权的转让人是只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而不可能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未直接支配将为给付的标的.物,其无法知晓债务人未来所要交付的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在本案中,标的物上不存在着权利瑕疵,因为没有人对贸易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

  从原则上来说,债权让与合同不得改变原债权的内容。如果转让人与受让人变更原合同的内容,则除非征得债务人同意,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应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在本案中,服装厂与贸易公司达成的变更原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方式、履行地点的协议,如果未取得土产公司的同意,则土产公司仍有权按照原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方式要求贸易公司前往其仓库自提货物。如果土产公司同意,则应根据变更协议所约定的交货方式、履行地点作出履行。在本案中,12月15日,土产公司向贸易公司发函,要求贸易公司提货,这说明其不同意变更合同,由于其无运送货物的义务,因此也无义务支付运输费与保管费。服装厂在未征得土产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交货方式、履行地点,单方面的要求土产公司送货,对土产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服装厂根据协议向贸易公司承担送货义务,如不亲自送货,则应承担运输费用。贸易公司提回货物后,由其自己占有货物,因此保管费由其本人承担。

  总之,在本案中,贸易公司可以请求土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请求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而只能请求服装厂承担运输费用。

  【案例】3

  甲与乙协议购买乙所收藏的油画一幅,并约定由乙将该油画装裱后交付给甲。因为乙在当地是有名的装裱艺人,所以甲支付的购画钱比较高。此后,由于乙收藏的油画破损以致不能交付,经征

  得甲的同意后,将交付油画的合同债务转由第三人丙来完成,丙也表示同意,乙便将甲所支付的购画款全部转交给丙。当丙向甲交付油画时,甲拒绝接受,因为该油画未经装裱。甲提出要么由乙继续装裱该画,要么由丙退回部分钱款,乙和丙均予以拒绝。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甲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法院支持?

  分析:本案中,甲与乙订立购买油画的协议,其中约定的乙的装裱义务为乙交付油画的从债务,该装裱从债务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乙亲自完成。当乙把交付油画的义务转让给丙承担时,该债务承担合同因经甲的同意而有效。但具有专属性的乙的装裱义务不能转移给丙。也就是说,乙的装裱从债务并未消灭,而甲支付给乙的价款包含有该装裱的费用,因此该从债务仍须由乙承担,否则乙应返还给甲装裱的费用。当丙将未经装裱的油画交付给甲时,甲有权要求乙继续装裱该画,但却不能要求丙退回部分价款,因为丙承担的仅为交付油画的债务,装裱从债务则专属于乙。虽然乙把甲所付价款全部转交给丙,但这仅是乙、丙间债务承担的法律关系,与甲无关。

  【案例】4

  原告某食品贸易公司与被告某粮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向被告出售1500吨大米,每吨单价2100元,在20xx年3月底于某火车站交货,货到三天后付款。几天后,原告又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同样的大米购销合同,第三人在合同订立后,立即向原告汇出500吨大米的货款,原告在收到该款后,现通过火车向第三人发送了500吨大米。十天后,又向被告发送了1000吨大米。至2月中旬,原告不能收集到余下500吨大米给被告。被告遂多次发函催要,原告遂商请第三人暂时拨出500吨大米给被告,以后再由原告向第三人补齐。第三人表示同意,但由于货到后,大部分大米被处理,仅剩下400吨尚未销售,第三人遂向被告发函,称愿帮助原告交付大米400吨,货款由第三人与原告结清。被告表示同意接收。但在收到货物以后,被告以“尚欠100吨大米”为由,要求第三人补足,同时拒绝向原告支付1500吨的全部货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1400吨大米的货款。

  分析:本案是否属于债务承担呢?如果是的话,则第三人负有交付500吨大米的合同,原告在交付1000吨大米后不负任何义务,从而也不会发生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笔者认为,本案不构成债务承担,而仅仅属于履行承担,因为,首先,原告只是商请第三人暂时拨付500吨大米给被告,并没有明确表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其次,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后,并未与被告进行联系,提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并要求被告同意,第三人发函表示愿意交付大米,只是辅助债务履行的通知,并不是关于询问被告是否同意移转债务的通知;再次,原告并没有退出合同关系,因为第三人履行后,还是由原告与被告清结货款。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本案不属于债务承担,而仅仅只是履行承担,第三人并未成为大米买卖合同的主体。在本案中,食品贸易公司共计向被告交付了1400吨大米,因此,其行为构成违约,它应该向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在双务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对待给付。

转让合同 篇2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舞蹈室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 ____的舞蹈室(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合同,租期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续签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舞蹈室转让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舞蹈室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功放1台、碟机1台、音箱2个、椅子、

  沙发、茶几、水煲、存物柜、办公桌、风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 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舞蹈室转让之后,早上现有课程4-5个月内不变,晚上现有的课程2个月内不变,开卡的`会员所剩下的所有课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自签约之日起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 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 该舞蹈室的营业执照甲方已办理好,经营范围为舞蹈培训,转让后甲方将注销该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转让后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西安市菊花园17号正信智能大厦13层AC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已对正信智能大厦13层AC座的经营权及转让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该招待所的所有权证为《房屋租凭合同》,租期到贰零贰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止,丙方签字后,招待所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乙方履行《房屋租凭合同》,按时交纳房租、物业费及水电费。

  三、招待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租凭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20xx年1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捌仟元整(318000元),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所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交由乙方履行。

  五、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旅社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三方签字后乙方对正信智能大厦13层AC座的招待所在无任何的经营权及转让权,并对《房屋租凭合同》、《物业服务协议》没有行事权,以上权力由乙方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下称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代表: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在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股权结构

  1-1 公司原是由甲方 、 xx、 xx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经营范围: 。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附件1。

  1-2 公司股权转让后依法由甲方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2。

  第二条 收购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决定具体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给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需给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可在最后一期抵作股权转让价款),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付款,并保证每月 日前支付 万元以上到甲方的指定账户直至付清为止。甲方指定账户是,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帐号 。

  第五条 资产交接

  5-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宏澧公司《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2 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宏澧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3。

  5-3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并出面为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行政性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给甲方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直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支付转让价款。

  第六条 股权转让资产范围

  6-1 甲、乙双方在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的资产作为本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范围。

  6-2 甲方保证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厂区范围拥有的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均未设置抵押、担保;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公司全部资产为净资产。

  第七条 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

  7-1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7-2 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乙方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10日通知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10-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价款总额,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计付迟延支付违约金。

  10-3 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仍未付清其当期应付款项,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须将其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全部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再次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如不足支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10-4 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让股权、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10-5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整体移交公司资产,并确保移交的公司资产权属无瑕疵,双方核实的资产明细移交无遗漏;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6 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证、承诺条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7 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格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10-8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履约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2-1 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12-2 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应报请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就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复工及周边村民关系等问题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后能恢复生产。

  12-3 本合同在 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表;

  2、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表;

  3、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4、公司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5、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6、临时恢复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宏澧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第十四 条附则

  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2 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甲、乙双方签字:

  转让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转租协议。

  1、甲方将新平县戛洒镇花街 号商住楼(整楼)产权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乙方承组后需报经物业公司批准后自行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现有结构,装修发生的责任事故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支付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责任、事故及各种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和支付(含水电费和物管卫生费等)。

  4、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门窗及其它设施造成的'损失必须由乙方负责修复。

  5、甲方必须付清原租赁所有应该缴纳费用后再将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

  6、转让费为39000元包干。包括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的租金和现有设施转让费,现有设施归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

  7、转让期限: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8、乙方承租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转让其他人经营。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转让费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因契约条款未明确部份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乙方与甲、丙双方沟通并协商同意,甲方愿将承租的位于宝安商业街GH1号、2号、18号三间二层商铺与丙方共同经营的漫步时光歌厅50%股份甲方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见甲丙双方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签字复印件)。在三方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经营权从甲方取得,并得到丙方的同意,在乙丙双方的合作经营过程中享有与丙方同等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二、转让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9月30日,合同期满后,由乙、丙双方与房屋所有人重新达成协议。

  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给甲方经营权(净资产)50%的`股份,转让费 元整,甲、丙双方负责20xx年 月 日前的一切租金、税费,乙方、丙方负责20xx年 月 日后的一切租金、税费。

  四、甲方在办理退股移交手续后不得再参与歌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乙、丙双方的合作甲方概不负责参与。

  五、甲方原则上要求乙、丙双方变更原以甲方名义办理的

  各种营业执照和手续,变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如若乙、丙双方不变更相关手续,则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概不承担乙、丙双方的经营歌厅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六、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签订此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单方违反即属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陆万元并承担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

  七、原甲、丙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转交乙方作附件,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住宅楼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1区育英路(鸿福嘉苑)7栋3单元5楼502室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霍房权证监字第0018993号。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000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房屋过户税费、转让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先交定金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等过户后付清余款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周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房屋款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使:交付后的房屋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不得违约,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房屋出售价的40%。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转让合同 篇9

  卖车方(甲方):

  买车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报废的××牌叉车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该叉车于×年×月×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万×仟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2、甲方保证该叉车来源合法,保证该叉车无产权纠纷。

  3、甲方将该叉车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等)向乙方作了无保留说明,乙方已将该叉车状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购买。

  4、甲方将该叉车转卖乙方后,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5、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10

  合同类型: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19)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

  (乙方)

  中介方:(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

  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研制单位(个人)││

  ├──────────┼──────┬─────────┬─────┤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

  ├──────────┼──────┼─────────┼─────┤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受│├───────┼────────────┤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转│├───────┼────────────┤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中│(公章)├───────┼────────────┤

  │││电话││

  │介│├───────┼────────────┤

  ││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鉴│意见:│

  │证│经办人:│

  │单│(公章)│

  │位│年月日│

  ├─┼───────────────────────────────┤

  │公│意见:│

  │证│经办人:│

  │机│(公章)│

  │关│年月日│

  └─┴───────────────────────────────┘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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