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转让合同3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宅基地转让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宅基地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号。四边分明为界,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知晓国家宅基地转让的规定,愿意按此合同约定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并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甲方不得干涉。
三、乙方不得改变此幅地块的使用性质,改扩建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权益。如采光等。由此产生的纠纷,乙方责任自负。
四、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整。
五、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
六、产权归属:合同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改建房屋,本族及异姓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 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产生矛盾,应协调解决,协调地点由乙方确定,如诉讼由乙方确定诉讼法院地址。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即赔偿 元整。1年以后违约以每年15%递增,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不满一年算一年,满一年不满二年算二年。以此类推。即:赔偿金额=原金额*2*(1+15%)^n。n=转让年限-1。举例如下:成交金额确定为100万元,第二年原房主反悔了,违约金=100万元*2*(1+15%)^(2-1)=230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甲方原有的房屋价值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价值归零。
九、优先购买权:乙方转让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可以电话通知或发告知函,甲方电话变更或通讯地址变更导致通知乙方通知不到甲方,责任在甲方。乙方无责。
在同样价格同样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在乙方签订转让合同前,决定是否匹配合同。一旦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优先购买权自动失效。
十、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如遇到拆迁占地等事情,甲方只享有户
口所带来的收益,其他一切收益都归乙方所有。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证明人:
日 月 年:
宅基地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让人):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地址: 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 . xxxxx
(备注:甲方xxx、xxx是法定夫妻关系) 乙方(受让人): xxx(身份证号:xxxxxx)
地址: xxxxxxx 工作单位: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乙方向甲方受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共识,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俱表示愿意永远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如下内容:
第一条、宅基地的来源,位置坐落和转让面积、地块之约定
甲方系金华路拓宽拆迁安置户,由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给甲方安置划拨宅基地陆间共252平方米(每间42平方米)。
具体位置:宅基地位于于xx县金华路拆迁安置小区中心,由金华路往东第一个12米主巷道东边沿起第1、2、3、4、5、6间共陆间宅基地,总面积252平方米(每间42平方米),该宅基地位于安置小区内东西走向区间路北第二排。其中:
第1、2、3间共叁间宅基地,总面积126平方米(每间42平方米)是甲方自用宅基地。
第4、5、6间共叁间宅基地,总面积126平方米(每间42平方米)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指定宅基地。
第二条、转让总金额
上述第4、5、6间共叁间,总面积126平方米宅基地的转让总金额为0000000万(0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在签定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宅基地的转让总金额00000000万(000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产权归属及相关约定
1. 在本协议生效及乙方向甲方缴付全额建房保证金之后,乙方可以在上述受让的宅基地上自行出资建造房屋, 上述受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乙方在该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房屋建好,经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乙方若要售房,甲方不予干涉。
2. 房屋建成后, 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需要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手续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所涉及的土地转让等各种税费、行政收费及一切费用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建房保证金及修建的相关约定
1. 鉴于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扣留了甲方每间房壹万元人民币的建房保证金(该款无利息),待建房竣工后,拆迁建设指挥部按照《修建细则》验收合格后,方退还此款;故,在本协议生效生效之日,乙方在宅基地的转让总金额之外,向甲方缴付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建房保证金(该款无利息)。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得违背本协议有关修建的相关约定,建房竣工后,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按照《修建细则》验收合格后,将所收的建房保证金退还给甲方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的建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所受让的宅基地总面积为126平方米(共叁间,每间面积42平方米),乙方在修建时应遵守以下六点:
(1)本协议生效后,上述受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只属于乙方所有且只能由乙方修建住宅,乙方不得将上述宅基地再转手买卖。
(2)建房总面积不得超过126平方米。
(3)叁间房俱不得挖建地下室。
(4)房屋顶层后檐距离地平高度不得超过12米。
(5)左右相邻房屋顶层房脊应互相持平。若乙方自愿降低房屋顶层房脊,则不限。
(6)不得违反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下发的《修建细则》。
3. 如果乙方修建时违反上述约定,甲方不能保证乙方所缴付的建房保证金能够如数退还,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关系。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生效后,任何一方俱不得反悔。
如果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 同时, 还应赔偿乙方宅基地转让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本协议失效,乙方应无条件将上述宅基地在无任何遗留物且无归属争议的状态下,完整地归还给甲方,之后,双方再无任何关系。
如果乙方反悔, 则乙方已缴付的宅基地转让款全额和建房保证金全额俱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本协议同时失效,乙方应无条件将上述宅基地在无任何遗留物且无归属争议的状态下,完整地归还给甲方,之后,双方再无任何关系。
第六条.甲乙双方签约效力的确认
(1)在签定本协议时,甲乙双方俱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定的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的签字和所捺指印即视为甲乙双方本人及其各自法定配偶、法定家庭成员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认可和对本协议生效的.确认且无任何异议。
(3)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的法定继承人同样有效,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未尽事宜、补充与附件、异议处理及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依据本协议产生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俱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产生异议,双方应该尽量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争取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本协议的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及捺指印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正文共五页(每页下方俱有甲乙双方的签字和指印),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宅基地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有偿将其所有的宅基地一套转让给乙方。为详尽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协议所涉宅基地位于罗平县龙门街延长线(红场院)县城往324国道方向左手边第三排(卢红伟家对面),面积160平方米(宽10米,长16米)。
二、甲方对该宅基地的承诺:
对该宅基地享有绝对的处分权;该宅基地无抵押和担保情形;该宅基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权属纠纷。
三、转让价格:
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2800.00元/平方米,总计人民币448000.00元(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协议书签订生效当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于20xx年01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248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
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对该宅基地享有管理、使用、处分等权益,甲方不得干涉。
六、如果乙方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能办理宅基地及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国土部门、房产部门的审批手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一个户头以其名义办理相关产权证,以此办理相关产权证后该宅基地及附属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约定:
乙方对该宅基地行使权力期间,遇有四至界限不清、权属纠纷等事宜,甲方应积极、无偿协助解决,因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如遇国家征收土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补偿款或者赔偿款由乙方享有。
九、违约责任约定。协议履行期间,若甲方违约,应按该宅基地的市场价的五倍赔偿乙方,并赔偿乙方因房屋建造、装修、地产增值等损失。若乙方违约,则已付的宅基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内容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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