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

时间:2023-06-02 12:55:26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饭店转让合同集合十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饭店转让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饭店转让合同集合十篇

饭店转让合同 篇1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00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xx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xx年到20xx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xx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曾清华(身份证号码: )

  王俊(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XX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XX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电话:

饭店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饭店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 。 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 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5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饭店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房 东(丙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清泉大道A73 号的店铺(原十里香酒店)空房转让给乙方使用,一共七层(一楼所有门面除外)总建筑面积为1240平方米左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7月1日,年租为38800元人民币,**年7月1日起每年递增5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费、电费、收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签租赁合同。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拆迁损失补偿金后30天内甲方将空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商品等全部动产由甲方拆除搬走,否则由乙方处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拆迁损失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该项费用不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和租金。至房屋交付之日止甲方欠缴的租金应由甲方补缴,若已超缴,超缴的.部分由乙方按实付给甲方;押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合同到期,退回押金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须按期交付房屋,否则应赔偿乙方人民币五万元(50000元)。

  五、甲方的“十里香酒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由甲方搬走,甲方在原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后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须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店铺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但必须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房 东(丙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清泉大道A73 号的店铺(原十里香酒店)空房转让给乙方使用,一共七层(一楼所有门面除外)总建筑面积为 240平方米左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7月 日,年租为38800元人民币,**年7月 日起每年递增5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费、电费、收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签租赁合同。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拆迁损失补偿金后30天内甲方将空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商品等全部动产由甲方拆除搬走,否则由乙方处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拆迁损失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xxx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xxxx的负责人 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xxxx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xxxx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xxxx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xxxx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2. xxxx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 日内将原xxxx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 年 月 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xxxx整体转让前(截止 年 月 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xxxx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xxxx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xxxx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尔多斯盐业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

  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9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上都镇蓝都花园西20米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财产、设施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订后,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外账归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归还甲方转店费11000.00元。七日内归还,甲方将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期此协议视为作废,此店经营权还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转店费贷款25000.00元归乙方承担。

  六、一经合同签订,TODAY今天烧烤店的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的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

  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 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 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xx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涨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 ,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 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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